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眉山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完善眉山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信用评价结果应用,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监管机制,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原《眉山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管理办法》(眉建规〔2025〕13 号)开展修订,印发本办法。
本办法自2026年1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眉建规〔2025〕13号同时废止。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眉山市行政区域内执业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覆盖信用信息采集、录入、评价、公示、异议处理、结果应用全流程管理。
三、主要内容
(一)信用信息分类
信用信息分为基本信息、从业信息、良好行为信息和不良行为信息四大类,其中不良行为划分为一般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
基本信息(60分):企业工商登记信息50分、企业制度建设信息10分,由企业自主申报。
从业信息(35分):注册造价工程师15分、造价咨询成果文件15分、年度造价咨询统计报送情况5分,由企业自主申报。
良好行为信息(5分):主要为参与计价标准编制、课题调研、守合同重信用认定、抢险救灾、公益捐赠等,企业自主申报。
不良行为信息:企业在本市执业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执业规范的行为,由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采集后录入。
(二)信用等级分类
采用加减累计积分制,满分100分。信用等级依据60日信用评价平均得分划分为A、B、C、D四级,落实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差异化监管。
序号 |
信用等级 |
评价得分 |
1 |
A |
100~90分(含90分) |
2 |
B |
90~70分(含70分) |
3 |
C |
70~60分(含60分) |
4 |
D |
<60 分 |
四、本次修订主要变化(对比眉建规〔2025〕13 号)
(一)优化信用等级区间与监管规则。调整A、B、C、D等级得分阈值,扩大B级区间,D级下调至60分以下,同时细化各等级可落地管理举措。
(二)重构计分权重,回归执业本源。满分维持100分不变,取消履约评价、执业质量检查、行业表彰奖项等加分,新增企业制度建设、电子成果文件计分等,更加聚焦企业实际执业能力。
(三)不良行为实行分类管理。区分一般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简化扣分梯度,严重不良行为统一单次扣10分;优化不良行为评价有效期,设置6个月、24个月和实时有效三类期限,删减碎片化扣分项。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0月12日
|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