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眉山中心城区东坡城区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政策解读
为切实发挥基准地价政策的宏观调控作用,不断提高土地使用效率,根据《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国土资办发〔2017〕33号)和《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办函〔2022〕79号)要求,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启动本次基准地价更新工作。
一、更新对象和范围
根据眉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更新范围涉及3个街道(通惠、苏祠、大石桥)及5个镇(崇礼、尚义、富牛、太和、修文)。定级总面积54082.75公顷,其中集体建设用地评估面积5162.64公顷。
二、土地定级成果
根据眉山中心城区东坡城区各乡镇(街道)、村(社区)繁华程度、宏观区位、交通条件、基础设施状况等定级因素,将集体建设用地划分为2个土地级别。其中Ⅰ级区集体建设用地面积2711.04公顷;Ⅱ级区集体建设用地面积2451.60公顷。
三、基准地价成果
本次眉山中心城区东坡城区集体建设用地更新估价期日为2025年1月1日,按照《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2014)《农村集体土地价格评估技术指引》(中估协发〔2020〕16号)等相关技术规范及技术路线,结合定级范围内集体建设用地现状等,对集体建设用地进行了分类调查、评估。本次眉山中心城区东坡城区集体建设用地共设定3种土地用途,分别是商业服务业用地、工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使用年期参照国有建设用地同用途使用年期,商业服务业用地40年,工业用地5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0年。基准地价分别是:商业服务业用地Ⅰ级30.67万元/亩、Ⅱ级20.33万元/亩,工业用地Ⅰ级11.33万元/亩、Ⅱ级7.67万元/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Ⅰ级17.20万元/亩、Ⅱ级13.20万元/亩。
四、实施期限
《眉山中心城区东坡城区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已经眉山市第五届人民政府第1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6年2月7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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