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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眉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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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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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公开时间:2026年9月30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1 一、部门职责1 二、机构设置2 第二部分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3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1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13 第四部分附件16 第五部分附表2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拟订全市机关事务工作的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市级机关和县(区)机关事务工作。 2.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资产产权界定、处置、清查登记、划转和调配等审批工作。制定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会同财政部门建立健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统计报告和绩效考评制度,组织开展机关运行成本统计、分析和评价等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全市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 3.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全市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市级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及年度改造计划的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制定能源消耗支出标准,拟订市级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检查和考核评价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4.负责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负责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权属登记、使用调配、维修、处置和租赁审核审批及监督管理。 5.负责全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和信息化建设 工作。负责市级机关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和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的编制、采购配备、更新、处置工作。指导并监督县(区)和市级机关公务用车配备、更新、使用、处置等工作。承担全市重大活动的车辆调配。 6.制定市级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干部周转房后勤服务管理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爱国卫生等社会事务工作。协调市级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爱国卫生工作。 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眉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个。 纳入眉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眉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 2.眉山市机关服务中心 3.眉山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中心。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入、支出总计均为6283.07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1965.13万元,增长45.51%。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图1: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283.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18.66万元,占67.1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64.41万元,占32.8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283.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2.35万元,占11.97%;项目支出5530.72万元,占88.0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均为6283.07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1965.13万元,增长45.51%。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18.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7.14%。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96.95万元,增长4.9%。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了项目支出。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18.6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50.55万元,占96.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12万元,占2.21%;卫生健康支出30.52万元,占0.72%;住房保障支出44.47万元,占1.05%。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218.6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支出决算为4030.6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7.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1.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0.3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决算为66.4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支出决算为26.6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9.3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1.1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44.4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52.3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59.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92.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110.45万元,完成预算的79.25%,较上年度减少35.95万元,下降24.56%。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0.18万元,占99.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7万元,占0.24%。具体情况如下:
(图7: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0.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度减少35.85万元,下降24.55%。主要原因是2025年我部门厉行节约,压减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5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公务用车32辆,其中:轿车20辆、越野车5辆、大客车5辆、商务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0.18万元。主要用于市本级无保留车辆单位符合规定条件下的公务出行、市委市政府重大活动用车和突发事件处置集中调配车辆服务和其他特别事项用车服务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7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度减少0.1万元,下降27.8%。主要原因是2025年我部门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2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1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2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省管局来眉调研餐费900元;接待省管局调研办公用房危房排查整治工作餐费790元;主要用于2025年北川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来我市考察调研餐费990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64.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2.86%。与上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768.18万元,增长596.89%。主要变动原因是单位本年度新增项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5年度,眉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8万元,比上年度增加4.07万元,增长7.17%。主要原因是单位本年度新增2人,基本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眉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32.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19.28万元。主要用于:空调设备购置、集中办公区食堂食材采购服务、食堂服务外包、安保服务、保洁服务,车辆维修、加油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69.5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2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65.3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8.52%。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眉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共有车辆3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27辆、调研用车3辆,其他用车2辆。主要是用于保障无公车的市级部门的工作调研用车和后勤保障用车等。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5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后勤物管服务专项经费、公务用车平台车载定位系统运行费、节能项目经费、集中办公区物管经费、集中办公区安保经费等20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0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0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开展绩效自评,形成眉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眉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集中办公区正常运行、开展后勤保障工作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指反映政府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6.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眉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5年度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为行政单位,下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为市机关服务中心和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中心。 (二)机构职能。 1.拟订全市机关事务工作的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市级机关和县(区)机关事务工作。 2.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资产产权界定、处置、清查登记、划转和调配等审批工作。制定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会同财政部门建立健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统计报告和绩效考评制度,组织开展机关运行成本统计、分析和评价等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全市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 3.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全市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市级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及年度改造计划的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制定能源消耗支出标准,拟订市级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检查和考核评价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4.负责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负责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权属登记、使用调配、维修、处置和租赁审核审批及监督管理。 5.负责全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市级机关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和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的编制、采购配备、更新、处置工作。指导并监督县(区)和市级机关公务用车配备、更新、使用、处置等工作。承担全市重大活动的车辆调配。 6.制定市级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干部周转房后勤服务管理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爱国卫生等社会事务工作。协调市级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爱国卫生工作。 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2025年末实有人数为29人,其中行政人员12人,事业人员12人,机关工勤3人,人员控制数2个。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年部门年初预算收入为3956.96万元,决算报表收入6283.07万元。 (二)支出情况。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年部门年初预算支出为3956.96万元,决算报表支出6283.07万元。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年末结转结余资金为198.75万元。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我单位按要求对2025年项目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自评,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部门预算项目主要包括:市老干部学习活动场地租赁费、市老干部学习活动场地物业管理费、节能项目经费、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云安全和系统服务)、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租赁项目、集中办公区食堂外包费、集中办公区物管经费、集中办公区安保经费、驾驶员劳务派遣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项目,整体评价结果较好。 1.履职效能。(1)国有资产和办公用房管理。一是从严报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工作。完成了市经信局、市卫健委、市生态环境局等9家资产无偿划转处置工作,涉及资产账面价值3667.62万元。二是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规范管理。完成了眉山职业技术学院、市老年大学、市人民医院等公共机构资产公开招租的报批工作。三是积极推进公物仓建设。投入16万元建设总面积750㎡的市本级公物仓(包含特色产品展示区、文件柜存放区、办公桌椅存放区、办公耗材存放区等)。制定了《眉山市市本级公物仓管理实施细则》。四是全力保障市级机关正常办公需求。调剂6家单位办公用房,审核批复3个单位租赁事项。五是加强办公用房维修管理。编制2025年度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大中修计划。完成市政府办、市公安局等8家单位维修改造办公用房审批工作,审批金额74.56万元。完成3家单位开展办公用房大中修计划,批复金额360万元。六是开展智慧项目建设工作。七是推进市级部门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完成4家单位办公用房权属变更登记。八是全面完成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危房排查整治专项工作。 (2)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一是因地制宜,优化用能结构。加快推进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光热、空气源热泵项目建设,扩大“绿电”利用规模。鼓励应用市场化机制,以能源费用托管服务为重要抓手,推广打包托管和整县托管模式,充分发挥规模效应,引导推动更多能源费用托管项目落地。彭山区集中办公区能源费用托管项目于2025年3月全面完成,托管金额438.9万元。二是印发《关于印发<2025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的通知》,对节约型机关和示范创建、反食品浪费、垃圾分类等各项重点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印发《关于全市公共机构带头科学用电节约用电助力电力保供的通知》,对节约用电目标以及相关办公设施设备节约用电提出了具体要求。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反食品浪费法,常态化推进反食品浪费工作。全面实施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系统填报和通报制度,自评率达100%。全市各级公共机构结合行业特色和工作职能,开展了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机关单位带头杜绝“舌尖上的浪费”,全面开展“光盘行动”。四是积极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全市各级公共机构积极践行“低碳日”能源紧缺体验活动,体验节能降碳办公,宣传低碳环保理念,增强和养成节能减排自觉性,进一步增强了全社会节能低碳环保的浓厚氛围。 (3)公务用车管理。一是严格公务用车购置审批。全市购置更新应急保障用车、业务用车19辆,新能源汽车占比达100%,未出现超编、超标等违规审批购置车辆情况。二是全年平台申请使用车辆14.28万余车次,其中市级单位3.1万余车次。指导督促区县加强平台功能的运用,将车辆维修、加油、保险等各项费用录入平台,进行综合数据分析。三是对公车平台车辆实行全覆盖日常监管,建立监管台账。今年“春节”、“清明”、“五一”和“端午”假期过后,利用公车平台对市级部门和区县公务用车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未经平台审批使用的10车次情况逐一进行了核查,无公车私用情况。四是全市应纳入公务用车统计报告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共667个,实有车辆1789辆,全年行驶总里程2489.83万公里,全年运行费用4358.14万元。五是印发《眉山市公务出行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管理实施细则》,在眉山高新技术园区和甘眉园区分别投放1辆新能源轿车,逐步解决基层公务出行难问题。六是市级机关公车中心年派车2591次,行驶里程38万余公里,高质量服务了市上重大会议、活动等。 (4)后勤服务保障。一是服务标准化建设向纵深推进。全面完成涵盖物业服务、餐饮保障、设施维修、安全保卫等领域的《机关后勤服务标准》制定工作,形成7个领域73项服务标准规范,明确各项服务环节的操作标准、质量要求与安全规程,为服务实施提供根本遵循。统一规范两个集中办公区域各类服务标识标牌,提升指引清晰度与整体环境美观度,全年共更新标识牌32个。二是服务设施现代化水平有效提升。对原有喷淋灌水系统进行智能化改造,实现精准灌溉,显著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完成食堂智能收费系统建设,干部职工可通过线上平台完成自主充值缴费,不再排队缴费,提升用餐体验。市政中心部署人员智能识别系统,为实现人员进出自动识别、精准管理奠定技术基础。投促大厦新维修改造的食堂,日均分流300余人次,电梯运行压力下降65%,彻底解决了人员拥堵问题,排除了安全隐患。三是膳食服务品质优化升级。以建设“健康食堂”为抓手,着力提升餐饮服务的营养水平与吸引力。研究制定《机关食堂膳食营养搭配标准》,加强对厨师的营养知识培训,全年共培训7次,开展厨艺展示3次。食堂全年累计提供就餐服务超50万人次。鼓励创新融合,坚持每月稳定推出2—3款特色新菜品,不断丰富餐桌选择,满足干部职工多元化口味需求。提供暑假午餐盒饭外卖和周末外卖服务,全年累计提供盒饭9200余盒、外卖3700余人次。四是服务保障基础持续巩固。妥善处置集访220起(700人次),接待群众500人次。市政中心全年进出车辆60余万辆,访客5413人次。开展11次消防大检查,更新灭火器300具,修复投促大厦消防系统,处置火警120次。严格执行食材溯源、索证索票、加工操作规范及食品留样等制度。每季度邀请专业人员对食堂原材料进行抽样检测,全年抽检合格率100%。常态化开展覆盖全区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年开展排查21次,发现隐患72个,建立问题台账,明确责任,限时整改销号。集中办公区全年日常维护11800人次,加班维修130人次。职工之家提供理发服务5000余人次。市政中心全年进行绿化改造1000㎡,更换鲜花12000余盆,修剪植物超50000㎡。五是加强全市机关服务统筹。做好市级机关单位和区县公务用餐、用车扫码工作。推进主城区机关单位错进停车工作。统筹协调市区两级27家公共机构免费开放内部停车场,开放停车位1217个。牵头修订并印发《眉山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2.预算管理。我单位预算编制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有保有压、收支平衡”的原则,严格预算执行,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各项项目经费,严控一般性支出,提高预算资金经费的使用效率,确保单位正常运转的资金需要。 3.财务管理。我单位严格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和监控,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率。业务科室、局属事业单位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要求,合理、规范设置绩效指标,按要求及时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办公室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的预算绩效监督、考核,做好了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4.资产管理。一是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制定了本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对资产购置、领用、处置等流程进行了明确规定,主要管理责任部门为办公室;二是坚持每年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及时准确掌握资产管理使用信息;三是按程序和标准合理配置资产,报损报废资产及时启用报废流程,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 5.采购管理。为积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025年政府采购2332.79万元,其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2269.57万元,达97.29%。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20个,涉及预算总金额4218.65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95.3%,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2个,市老干部学习活动场地租赁费预算执行率为87.25%,原因是项目属于政府采购,按合同约定需跨年支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执行率为82.29%,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压减支出,项目结转资金将用于202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1.项目决策。在年初预算编制时,我单位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相关要求,按人员类、运转类、特定目标类编制部门绩效目标表,结合单位全年工作安排,细化各个项目名称,科学、合理、规范设置绩效指标。 2.项目执行。按照“先预算、后支出”原则,严格控制资金用途和执行进度。基本支出严格按照预算批复数额执行,项目支出确因工作需要按程序报批追加了部分预算,但严格按照用途和批复数执行,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 3.目标实现。在项目资金执行过程中,按初期、中期、末期等时间节点,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发现未按进度执行,及时督促调整;年终对各项目支出进行自评打分。经测评,各项目指标均完成良好,不存在违规违纪项目,保证了单位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我单位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内部资产管理制度、内部财务报账流程等,加强对部门项目预期绩效目标的审核,合理安排项目预算资金。做好项目预期绩效目标申报,及时按要求向社会公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和项目预算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我单位对被评价的项目绩效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与建议绩进行了综合分析,强化了评价结果的应用。对评价结果优秀且绩效突出的,在安排后续资金时给与充分保障;对评价结果良好和合格的,对存在的问题整改后,再编制安排下一年度财政预算资金并在次年做好该项目的绩效重点监控。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将目标绩效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落实办公室牵头做好日常管理工作,认真编制年度预算绩效考核数据和报表,按期监控每个项目执行进度,确保每个项目按期完成,积极发挥预算绩效管理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综合各项指标自评得分为97分。 (二)存在问题。 绩效考核明细指标设置不够详实;个别预算项目资金执行进度较慢,需加快资金执行力度;预算项目绩效管理和绩效监控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工作力度。 (三)改进建议。 1.科学设置预算项目绩效考核明细指标,增强其合理性和可操作性;2.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工作,重点监控预算项目执行度较低的项目,按期监控每个项目执行进度,确保每个项目按期完成;3.认真开展预算绩效考评工作,年底对照指标逐项打分考评,落实绩效考评成果运用,积极提高预算项目绩效管理和绩效监控工作。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5年度)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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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5年度).xls】 【170-眉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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