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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眉山市妇幼保健院决算
发布机构:市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2026-09-30

目录


公开时间:2026年9月30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眉山市妇幼保健院是经眉山市政府批准成立的非营利性公立医疗保健机构,是一所集保健、医疗、教学、科研、康复、预防为一体的市级妇幼医疗保健机构。为全市妇女儿童提供全面、连续、高质量的保健和医疗服务,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工作,负责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培训、科研、信息管理、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管理、服务质量检测等业务管理工作,全面履行市级公共卫生指导职能,并对下级服务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培训及接收转诊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眉山市妇幼保健院是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入、支出总计均为14110.15万元。与2024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3850.86万元,下降21.44%。主要变动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9842.52万元相比去年增加5616.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2972.82万元相比去年减少9854.21万元,事业收入、支出总计各1294.81万元相比去年增加386.38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入合计14110.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842.52万元,占69.7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72.82万元,占21.0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1294.81万元,占9.18%;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支出合计14110.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37.95万元,占13.73%;项目支出12172.2万元,占86.2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均为14110.15万元。与2024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3850.86万元,下降21.44%。主要变动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9842.52万元相比去年增加5616.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2972.82万元相比去年减少9854.21万元,事业收入、支出总计各1294.81万元相比去年增加386.3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42.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9.75%。与2024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616.98万元,增长132.93%。主要变动原因是医院运营财政补助经费相比去年增加7659万元。眉山市托育服务综合指导中心建设项目相比去年减少2087.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42.5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4.45万元,占2.59%;卫生健康支出9454.74万元,占96.06%;住房保障支出133.33万元,占1.3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9842.5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78.4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6.05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96万元,完成预算100%。

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妇幼保健医院(项):支出决算为7940.28万元,完成预算100%。

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支出决算为1374.39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29.83万元,完成预算100%。

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26.77万元,完成预算100%。

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59万元,完成预算100%。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52.6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卫生健康支出(类)托育服务(款)其他托育服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62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7万元,完成预算100%。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33.33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75.0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01.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等。

公用经费273.78万元,主要包括: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6.76万元,完成预算69.83%,较上年度减少4.94万元,下降22.7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医院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3.66万元,公务接待费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3.58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5.34万元,占91.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2万元,占8.4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34万元,完成预算80.7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4年度减少3.3万元,下降17.7%。主要原因是医院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费用相应减少。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0辆,其中:其他车型1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34万元。主要用于到区县进行市级公共卫生指导,保障孕产妇、儿童和新生儿等院前急救,以及开展业务活动公务用车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2万元,完成预算2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4年度减少1.64万元,下降53.59%。主要原因是2025年开展公务接待次数、接待人次减少。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42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10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4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四川省卫健委行政审批检查、四川省妇幼保健院来院指导、专项检查、市州兄弟单位来院参观交流学习、上级单位调研、新生儿听力障碍质控检查、眉山市药事管理质量控制中心质控检查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72.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1.07%。与2024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9854.21万元,下降76.82%。主要变动原因是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眉山市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相比去年减少10211.29万元,眉山市托育服务综合指导中心建设项目相比去年增加1125.63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5年度,眉山市妇幼保健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2024年度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眉山市妇幼保健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79.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49.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29.62万元。主要用于医院服务和设备物资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47.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7.6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46.8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7.59%。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眉山市妇幼保健院共有车辆10辆,其中: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1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到区县进行市级公共卫生业务指导、技术督导,孕产妇、儿童、新生儿等院前急救,以及开展医院业务活动。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24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5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眉山市托育服务综合指导中心建设项目、2025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经费、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市级补助资金、2025年妇幼健康能力建设市级资金等22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9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本单位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眉山市托育服务综合指导中心建设项目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本单位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5.54分,绩效自评综述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人均占有资产同比下降,但资产利用率和采购执行率医院需进一步提高,部分公卫项目资金使用不及时。眉山市托育服务综合指导中心建设项目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绩效自评综述,项目通用指标得分53分,专用指标得分30分,个性指标得分16分。按照计划稳步推进,现阶段已完成竣工验收工作。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反应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反应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12.卫生健康(类)公立医院(款)妇幼保健医院(项):反映卫生健康、中医部门所属的专门从事妇产、妇幼保健医院的支出。

13.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妇幼保健机构的支出。

14.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15.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16.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项):反映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方向的支出。

17.卫生健康(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土地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助费支出。

20.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2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眉山市妇幼保健院2025年度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眉山市妇幼保健院是经眉山市政府批准成立的非营利性公立医疗保健机构,是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

(二)机构职能。

我院向妇女儿童提供全生命周期优质服务,并承担辖区内妇幼保健、儿童保健、围产保健、妇女常见病防治、助产技术服务、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等医疗保健服务,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工作,负责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培训、科研、信息管理、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管理、服务质量检测等业务管理工作,全面履行市级公共卫生指导职能,充分发挥专家指导作用,对下级服务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培训,接收转诊等工作。

(三)人员概况。截至2025年末,眉山市妇幼保健院市委编办核定事业编制115名,截至12月底实有事业在编人员94名。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眉山市妇幼保健院2025年年初预算收入21194.16万元、收入决算数为14110.15万元。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差异较大,主要原因医院自有资金部分除政府采购外未通过预算一体化平台支付导致。

(二)支出情况。

眉山市妇幼保健院2025年年初预算支出21194.16万元、决算报表支出14110.15万元,主要用于医院基本运营,支付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眉山市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银行贷款利息和本金,眉山市托育服务综合指导中心建设项目等。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

眉山市妇幼保健院2025年决算报表结转结余0万元。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根据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总体绩效”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依次包括履职效能、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等情况。

1.履职效能。根据医院性质和机构职能在整体绩效目标中选定4个核心职能目标,对职能目标完成效果进行绩效分析。2025年设置为妇女儿童医疗门诊服务达到25万人次,出院达到0.8万人次、艾滋病母婴传播率小于3%、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抗病毒治疗率大于90%。2025门诊服务37.82万人次、住院0.86万人次、艾滋病母婴传播率0%、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抗病毒治疗率100%,均达到目标,故履职效能得15分。

2.预算管理。

医院实行全面预算管理,通过“二上二下”的方式进行预算编制,且经预算管理委员会、院长办公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审定通过,并已按规定内容和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

从预算编制质量、单位收入统筹、支出执行管理、预算年终结余、严控一般性支出、预决算公开等多个维度进行考核,预算管理合计得18.14分。医院还需要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缩减一般性支出。

3.财务管理。医院财务管理中严格按照制度执行,财务岗位设置合理、明确职责职权。资金管理、费用支付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制度、支出审批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履行日常财务报账工作,实行专账核算,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合规且合乎流程,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情况。财务管理得10分。

4.资产管理。2024年人均占有资产55.45万元,2025年人均占有资产51.26万元,同比人均资产变化率-7.56%。办公家具和用具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2.08%,办公设备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19.62%,闲置资产占比变化率0%。资产管理得6.6分。因为我院2022年搬迁了新院区,医院规模扩大,新购办公设备和家具导致资产利用率暂时较低。

5.采购管理。政府采购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采购申请审批程序合法合理,采购方式明确清晰,采购验收合法合规。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管理办法。政府采购得3.03分。采购执行率低主要原因政府采购“一采三”和跨年支付等问题导致。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填报以下数据,并根据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项目绩效”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依次包括项目决策、项目执行、目标实现等情况。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3个,涉及预算总金额9027.7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99.99%,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阶段(含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19个,涉及预算总金额21320.74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86.58%,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9个。

1.项目决策。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入库,预算项目进行事前评估,按照文件要求设置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做到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与预算相匹配。项目决策得12分。

2.项目执行。预算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绩效目标执行,满足预算调整的按照规定流程逐级审批进行调整。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常年项目执行率达到90%的项目有3个,占常年项目总数的100%;一次性项目和阶段项目执行率达到90%的项目有9个,占一次性向和阶段项目总数的47.37%。项目执行得10.95分。

3.目标实现。2025年我院财政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22个,17个预算项目完成绩效目标,但因未达到合同支付条件、款项暂无法支付影响预算执行率。部分项目因资金年底到账或项目执行期超过1年,导致项目归口科室跨年执行预算项目。目标实现得9.82分。

眉山市妇幼保健院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9889.17万元,预算执行率99.53%,主要为编内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和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眉山市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还本付息资金。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1366.58万元,预算执行率99.97%,主要为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眉山市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还本付息、医院运营财政补助经费和眉山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开园运行启动经费。2025年度专项债券预算1608.62万元,预算执行率99.88%,主要用于眉山市托育服务综合指导中心建设项目建设。2025年度未涉及国有资本、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和政府购买服务等。

(三)绩效结果应用情况。自评结果运用:我院积极应用绩效评价结果,将绩效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进行挂钩。根据上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预算进行相应调整。信息公开:我院均按照统一时间、统一口径、统一格式,公开部门预算、决算以及其他按要求应公开的相关信息。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从履职效能、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和项目绩效等方面客观、科学地对2025年部门预算绩效进行自评得85.54分。通过本次自评预算,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人均占有资产同比下降,但资产利用率和采购执行率医院需进一步提高,部分公卫项目资金使用不及时。

(二)存在问题。医院需进一步加强一般性支出的管控,响应过紧日子的号召,从预算编制开始控制“三公”经费、会议、培训、差旅、办公设备等费用的支出。因搬迁新院区,新购了大量办公设备和家具,院区面积增大业务用房增加,创建智慧医院等因素导致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增加,资产管理得分较低。部分预算项目因建设期较长、款项未达到合同支付条件、预算项目跨年执行、医院自有资金未通过预算一体化平台支付等原因导致预算执行率较低。

(三)改进建议。一是逐步提升预算编制的精确度,尽量编细编准,减少预算调整。对预算进行考核,从预算编制的及时性、预算执行率、预算调整的合规性等全方位地进行考核。二是充分理解财政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提高责任科室对绩效目标、评价指标的认识和理解,提高绩效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5年度)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绩效评价指标分值

指标解释

自评得分

备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
分值

总体绩效(65分)

履职效能
(15分)

为妇女儿童提供门诊服务达到25万人次

15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中选定3-5个核心职能目标,反映该项职能目标完成效果情况

15


为妇女儿童提供住院服务达到0.8万人次

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抗病毒治疗率大于90%

艾滋病母婴传播率小于3%

预算管理
(25分)

预算编制质量

8

部门是否严格按要求编制年初部门预算,年初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5.32


单位收入统筹

4

部门统筹自有收入努力程度

3.43


支出执行管理

6

部门1至6月、1至10月预算执行情况

4.49


预算年终结余

2

部门整体年终预算结余情况

1.9


严控一般性支出

5

部门严控“三公”经费、会议、培训、差旅、办节办展、办公设备购置、信息化建设和运维、课题经费、竞赛活动、规划编制一般性支出情况

3


财务管理
(10分)

财务管理制度

4

部门财务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4


财务岗位设置

2

部门财务岗位设置是否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要求

2


资金使用规范

4

部门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4


资产管理
(9分)

人均资产变化率

3

部门人均资产变化情况

3


资产利用率

3

部门资产超最低使用年限情况

0.6


资产管理
(9分)

资产盘活率

3

部门闲置一年以上的资产盘活情况

3


采购管理
(6分)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3

部门是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管理办法

2


采购执行率

3

部门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付比例情况

1.03


项目绩效(35分)

项目决策
(12分)

决策程序

4

部门预算项目设立是否按规定履行评估论证、申报程序

4


目标设置

4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与计划期内的任务量、预算安排的资金量匹配情况,绩效目标设置是否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预算匹配

4


项目入库

4

部门预算项目是否在规定时间完成项目入库

4


项目执行
(12分)

执行同向

4

部门预算项目实际列支内容是否与绩效目标设置方向相符

4


项目调整

4

部门预算项目是否采取对应调整措施

4


执行结果

4

部门预算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2.95


目标实现
(11分)

目标完成

4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完成情况

3.09


目标偏离

4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的偏离情况

4


实现效果

3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效益指标实施效果

2.73


扣分项
(10分)

被评价部门配合度

-

被评价对象工作配合情况

0












附件2:


眉山市托育服务综合指导中心建设项目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为推进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以“一老一小”为重点完善人口服务体系,扩大养老托育服务有效供给,提升服务质量,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据国家《“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发改社会规[2021]895号)精神申报立项。

总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托育业务用房、婴幼儿照护培训教学及婴幼儿健康研究用房、儿童早期综合健康培训用房、儿童早期综合发展训练区及附属用房等,设置托位150个。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为满足0-3岁儿童托育照顾需求、同时解决当地部分社会就业压力。主要任务是完成申报立项、完成前期全部准备工作,建设期内严格监督实施,配合各项工作以及验收结算工作,同时制定了完善的项目资金管理办。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本项目立项总投资7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和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共计4,000.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57.14%;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000.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42.86%。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本项目主要从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方面设定总体目标,一是100%实现施工期间不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二是100%实现建设工程质量验收合格;三是100%实现按工期目标完成建设任务;四是100%实现工程造价不突破概预算指标;五是区域辐射人群满意度达到90%以上。

2025年的目标一是不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二是全力按工期目标完成建设任务。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明确项目成果,建成眉山市托育服务综合指导中心,可解决部分城市婴幼儿照护问题、促进亲子互动、提升社区凝聚力、保障孩子健康,有利于提升社会公共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得到切实利益,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可行。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根据项目计划对资金使用凭证进行核实,根据每月财务的资金使用台账跟进资金执行进度情况,逐步进行自评。

(三)评价选点。

眉山市托育服务综合指导中心建设项目资金不涉及分配,全部用于本院托育项目建设支出。

(四)评价方法。

主要采用单位自评法的方式进行绩效评价,坚持以科学性、全面性、公平性和可操作性为评价原则,对资金的管理情况如资金分配合理性、资金到位及时性、资金使用合规性,以及资金的绩效目标如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和成本指标进行全面评价。

(五)评价组织。评价组人员由医院基建主任、财务部主任、托育指导中心主任构成。

三、绩效分析

根据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用指标”“专用指标”“个性指标”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项目决策程序严密;项目规划论证符合中省要求,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得分18分。

2.项目管理。项目制度办法体系健全、要素完备;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项目管理、审批符合管理要求;项目按要求全面完成绩效目标(含事前评估)、绩效评价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项目绩效监管按要求开展。医院为二级预算单位且该项目建设不涉及其他单位,因此不存在对区县开展评价、监督、指导工作。自评得分18分。

3.项目实施。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申请地方财政资金8.19万元已经全部到位,地方资金到位率100%;专项债券资金合计1608.62万元到位率100%,使用1606.66万元,预算执行率99.88%。预算执行得分6分。项目资金使用、拨付按照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执行,但在执行过程中对债券使用用途规范理解不到位,用专项债券支付代建管理费不符合要求,已经按照要求整改。故资金使用扣除1,得分2分。项目实施合计得8分。

4.项目结果。

目前项目已全面竣工,建设进度与预期进度相符,该年度得分6分。完成时效,与计划相符,故本年度得3分。

通用指标自评总得分53分。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工程进度。

本项目严格按工期计划完成项目建设,项目2024年3月16日开工建设,2025年8月7日完成竣工验收,工期小于计划工期2年,满足计划进度要求,得15分。

2. 资金拨付:

项目达到预先确定的资金拨付进度,得15分。

专用指标自评总得分30分。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工程质量监控:

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未发现重大质量问题,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现场评价发现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都进行了及时整改,该项自评得分8分。

2.工程安全监控:

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本项自评得分4分。

3. 工程资料完备情况:

本项目前期论证、中期实施资料完整、真实,自评得4分。

综上,个性指标得16分。

四、评价结论

项目综合得99分,其中通用指标得分53分,专用指标得分30分,个性指标得分16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加强项目建成后的功能实现和后续管控。


(注:以上绩效自评报告,除涉密敏感内容外,原则上都应予以公开)


附表:项目支出政策绩效自评打分表(2025年度)











眉山市托育服务综合指导中心建设项目支出政策绩效自评打分表

绩效评价指标

指标解释

自评得分

备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
分值

通用指标
(54分)

项目决策
(18分)

决策程序

6

项目决策程序是否严密

6


规划论证

6

项目规划论证是否符合中省市要求,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是否科学合理

6


资金投向

6

项目资金是否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是否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

6


项目管理
(18分)

制度办法

2

项目制度办法是否体系健全、要素完备

2


分配管理

10

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项目管理、审批是否符合管理要求

10


绩效监管

6

管资金、项目、政策是否管绩效,项目绩效监管是否按要求开展,对下指导是否有力有效

6


项目实施
(9分)

预算执行

6

项目资金财政拨付、单位执行和地方配套到位情况

6


资金使用

3

资金使用拨付、项目实施是否符合规定

2


项目结果
(9分)

目标完成

6

项目是否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是否与绩效目标相匹配,反映目标实现程度

6


完成时效

3

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较

3


专用指标
(30分)

基础
设施
(30分)

在建
项目

工程进度

15

项目是否达到计划工程进度

15


资金拨付

15

项目是否达到预先确定的资金拨付进度

15


个性指标
(16分)

工程质量监控

8

根据项目个性自行设定部分指标,反映该项指标执行完成情况。

8


工程安全监控

4

4


工程资料完备情况

4

4


扣分项
(10分)

被评价
部门配合度

—

被评价对象工作配合情况

0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件:2025年决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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