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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眉山市“120”紧急医疗救援指挥中心单位决算
发布机构:市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2026-09-30

目录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眉山市“120”紧急医疗救援指挥中心主管负责东坡区和丹棱县社会医疗急救的协调、调度和指挥;统一管理和使用“120”医疗急救公共信息资源,24小时受理、反馈医疗急救信息和下达医疗急救任务;推动建立全市医疗急救网络体系,指导全市院前急救工作;与110、119、122、12345等紧急救援组织和便民服务平台保持联动,应对全市及周边地区重大突发事件;建立健全社会医疗急救网络信息管理、统计报告等制度,保证其正常运转;提供大型集会、文体活动和国际往来等重大活动的医疗急救保障;开展急救医学培训及学术交流;通过“120”电话、新闻媒体等渠道宣传普及急救医学常识。

二、机构设置

眉山市“120”紧急医疗救援指挥中心属于卫健委部门下属的二级预算单位,下设独立编制机构0个,其中行政机构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机构0个,其他事业机构0个。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入、支出总计均为204.2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2.17万元,下降1.05%。主要变动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和项目支出减少。




(图1: 收入 、 支出 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0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4.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0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64万元,占75.72%;项目支出49.56万元,占24.27%。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均为204.2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2.17万元,下降1.05%。主要变动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和项目支出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17万元,下降1.05%。主要变动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和项目支出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4.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61万元,占8.13%;卫生健康支出177.5万元,占86.92%;住房保障支出10.09万元,占4.94%。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04.2,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0.1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8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6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应急救治机构(项):支出决算为171.2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6.2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0.0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4.6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2.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12.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1.48万元,完成预算49.29%,较上年度减少0.6万元,下降28.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车使用频率。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48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图7: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4年不变。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8万元,完成预算49.2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度减少0.6万元,下降28.85%。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车使用频率。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8万元。主要用于本中心应急保障、检查调研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无预算安排。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5年度,眉山市“120”紧急医疗救援指挥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不存在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眉山市“120”紧急医疗救援指挥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万元。主要用于为公车购置保险。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眉山市“120”紧急医疗救援指挥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5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系统平台运行维护项目等6个项目开展了事前绩效评估,对6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绩效自评表及绩效自评报告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为本单位职工购买并轨后养老保险单位支出部分。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为本单位职工购买并轨后职业年金单位支出部分。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 应急救治机构(项):指单位涉及的相关科室项目支出及基本支出中的公用支出与人员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单位为干部职工购买医疗保险所支出的单位部分。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指单位为干部职工购买住房公积金所支出的单位部分。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5年度)

项目名称

51140021T000000056404-院前急救知识技能培训

主管部门

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眉山市“120”紧急医疗救援指挥中心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开展全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院前急救知识技能培训1次,输送调度员参加国家、省级举办的培训,提升调度人员的院前调度能力,保障120调度工作的顺利开展。

开展全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院前急救知识技能培训4次,输送调度员参加国家、省级举办的培训9次,提升调度人员的院前调度能力,保障120调度工作的顺利开展。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本项目围绕提升全市院前急救能力开展培训工作。面向全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组织院前急救知识技能培训4次,强化一线人员急救实操与应急处置能力。同时选派调度员参加国家、省级专业培训9次,提升院前调度研判、资源调配与应急指挥水平。通过分层分类、理论与实操结合的培训,全面提高医务人员与调度人员专业素养,保障120调度指挥高效顺畅,筑牢全市院前急救服务安全防线。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6.00

4.69

4.65

99.16%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6.00

4.69

4.65

99.16%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调度员参加业务培训次数

=

1

场次

9

10

10


开展急救知识培训次数

=

1

场次

4

15

15


质量指标

公众对急救知识知晓程度

≥

60

%

60

15

15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限

=

2025

年

2025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急救素质提高程度

定性

高中低


高

30

3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呼救者对急救工作满意度

≥

90

%

90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通过开展多轮调度员专项培训,有效提升了调度人员的专业急救知识与应急处置能力,使其在日常工作中能够更精准、高效地开展急救调度服务,切实增强了院前急救响应质量与为民服务水平。

存在问题

无

改进措施

无

项目负责人:李颖

财务负责人:兰溪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5年度)

项目名称

51140021T000000056414-办公运行维护费

主管部门

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眉山市“120”紧急医疗救援指挥中心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保障中心日常办公、调度工作的日常开展。

保障中心日常办公、调度工作的日常开展。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办公用品采购、办公设备维修、广告宣传栏更新等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0.00

12.68

12.65

99.73%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10.00

12.68

12.65

99.73%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保障办公运行天数

=

365

天

365

20

20


质量指标

日常办公、调度工作开展保障程度

定性

好坏


好

20

20


时效指标

完成项目时限

=

1

年

1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全中心的基本工作与调度工作质量

定性

好坏


好

30

3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市民对中心工作与调度工作满意度

≥

90

%

90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通过办公运行维护保障,确保单位办公工作的高效运行。

存在问题

无

改进措施

无

项目负责人:兰溪

财务负责人:兰溪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5年度)

项目名称

51140021T000000058318-后勤物管专项经费

主管部门

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眉山市“120”紧急医疗救援指挥中心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保障中心办公的正常运行。

保障中心办公的正常运行。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办公区域物业费分摊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3.00

1.24

1.24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3.00

1.24

1.24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保障办公楼正常运转天数

=

365

天

365

20

20


质量指标

保障办公楼正常运转质量

定性

好坏


好

20

20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限

=

1

年

1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服务效果质量

定性

高中低


高

10

10


可持续发展指标

项目可持续发展性

定性

优良中低差


优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职工对后勤物管满意度

定性

好坏


好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通过保障后勤工作、确保单位办公环境的整洁和安全。

存在问题

无

改进措施

无

项目负责人:兰溪

财务负责人:兰溪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5年度)

项目名称

51140022T000000279076-系统平台运行维护经费

主管部门

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眉山市“120”紧急医疗救援指挥中心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保障全年系统平台正常运转

保障全年系统平台正常运转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通过招标采购流程确定系统平台运维公司,维护系统平台的正常运作。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4.23

6.22

6.22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14.23

6.22

6.22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保证区域正常

=

5

个

5

10

10


模块正常运转

=

13

个

13

10

10


维护保养测试

=

1

次

1

10

10


设备正常运转

=

139

种

139

5

5


质量指标

因失修导致系统问题次数

=

0

次

0

5

5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间

=

1

年

1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平台效益

定性

高中低


高

30

3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市民对120调度工作平台满意度

定性

优良中低差


优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通过专业的技术维护,确保120指挥调度系统平台安全高效运行。

存在问题

无

改进措施

无

项目负责人:李静

财务负责人:兰溪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5年度)

项目名称

51140022T000000279078-院前急救信息化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眉山市“120”紧急医疗救援指挥中心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完成全年院前急救信息化工作,实现院前急救信息化工作成果的提升,提高全市院前急救信息化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质量。

完成全年院前急救信息化工作,实现院前急救信息化工作成果的提升,提高全市院前急救信息化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质量。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保障中心调度信息化网络的运行,定期检修设备,提高业务水平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29.54

26.39

26.39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29.54

26.39

26.39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保证区域正常

=

5

个

5

10

10


设备正常运转

=

139

个

139

5

5


模块正常运转

=

13

个

13

5

5


维护保养测试

=

1

次

1

15

15


质量指标

系统问题发生次数

=

0

次

0

10

10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间

=

1

年

1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院前急救平台达到正常运转度

定性

高中低


高

30

3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急救对象对本项目满意度

定性

优良中低差


优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本次院前急救信息化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合得分为100分。项目实施过程规范有序,经费使用合理合规,全面完成各项既定绩效目标,有效提升了院前急救信息化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效率,保障了急救业务高效运转,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存在问题

无

改进措施

无

项目负责人:兰溪

财务负责人:兰溪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5年度)

项目名称

51140022T000004923270-公众急救知识宣传普及经费

主管部门

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眉山市“120”紧急医疗救援指挥中心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确保公众急救知识宣传普及培训覆盖率在全市的60%及以上。

按照年初目标,完成多次公众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按照眉山市院前急救公众培训计划,全年面向社会加强公众急救知识培训共完成4次公众急救知识与技能培训,受众包括教师、学生、社会群众等。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3.00

1.06

1.06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3.00

1.06

1.06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全年宣传次数

=

4

次

4

20

20


质量指标

宣传覆盖率达

≥

60

%

60

20

20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限

=

1

年

1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公众对急救知识知晓率

≥

50

%

50

30

3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公众对急救知识普及宣传工作满意度

≥

90

%

90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通过多形式、多场次的公众急救知识培训与宣传推广,有效扩大了急救知识覆盖面与影响力,显著提升了市民急救知识知晓率,切实增强了群众应对突发意外和急危病症的自救互救技能,有力推动了社会急救体系建设,全面完成各项绩效目标,社会效益显著。

存在问题

无

改进措施

无

项目负责人:李颖

财务负责人:兰溪

















附件2


办公运行维护费项目2025年度预算项目和支出政策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办公运行维护是眉山市“120”紧急医疗救援指挥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开展日常办公、120急救调度核心工作的基础保障,为确保中心办公体系高效运转、调度工作有序开展,中心依规申报实施本项目,立项、资金申报全流程严格遵循眉山市卫生健康系统预算管理、资金管理相关规范要求。中心具体进行本项目资金规范使用、办公运行维护工作组织实施等工作。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本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执行中心项目资金通用管理办法,制度体系健全、要素完备,无单独制定专项管理办法。项目核心实施目的为保障中心日常办公、120院前急救调度工作常态化、顺畅化开展,为中心各项核心业务推进提供坚实办公基础支撑。支持方向精准聚焦中心办公用品采购、办公设备维修养护、广告宣传栏更新等办公运行核心保障工作,资金投向无偏离、无与其他项目交叉重复情况。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本项目年初预算安排10.00万元,经合规调整后预算为12.68万元,资金全部为财政拨款,无其他资金来源、无地方配套资金要求。资金分配采用因素法,充分结合中心年度办公实际需求、各科室运行保障特点等行业发展实际,权重设置突出办公设备维修、日常物资采购等核心保障环节,资金区域仅覆盖中心本级办公区域,分配结果贴合实际工作需求,且严格按管理办法执行,审批程序合规、及时高效。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项目整体绩效目标为:2025年度保障中心全年日常办公、120调度工作正常开展,确保办公设备正常运转、办公物资及时补给。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与预算资金规模高度匹配,总体绩效目标设置合理性偏目标完成情况、资金使用合规性及项目实施成效。偏离度≤15%。本次自评按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要求,全面核查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本次绩效自评,严格对照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全面核查本项目资金使用合规性、预算执行效率,梳理办公运行维护工作实施成效,核实绩效目标实现程度,排查项目推进及资金使用中的潜在问题,为后续项目预算编制、办公运维工作优化提升提供科学依据,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和办公保障能力。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用指标、行政运转类专用指标,围绕项目资金支出全流程及实施效果开展综合评价,重点核查项目决策程序是否严密、资金投向是否贴合办公运维需求、预算执行是否按比率达标、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规定,以及资金用途、管理程序、分配标准是否均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等核心问题。

(三)评价选点。

本次自评选取中心本级办公区域、设备维修现场、宣传栏更新点位等共计3个点位开展实地踏勘,覆盖本项目实施的核心场景,全面核查办公运行维护工作落地情况,点位清单作为自评附表随报。

(四)评价方法。

结合项目行政运转保障特性,严格按照指标体系要求综合采用案卷研究法(查阅项目预算凭证、采购台账、设备维修记录、资金拨付单据等资料)、实地勘察法(踏勘中心办公区域,核查办公物资补给、设备运行、宣传栏更新等实际情况)、座谈调研法(与中心各科室工作人员座谈,了解办公保障服务体验)、单位自评法(项目负责人梳理工作完成情况并开展自查),确保评价结果真实、客观、全面。

(五)评价组织。

成立项目专项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由中心项目负责人兰溪任组长,财务工作人员及办公运维执行人员为成员,明确分工:组长统筹自评工作整体推进;办公运维执行人员梳理工作实施情况、提供相关佐证资料;财务工作人员核查预算执行及资金使用合规性;小组成员共同完成实地踏勘、指标评分及问题梳理工作,全程积极配合评价工作,无拖延推诿、提交资料不及时等情形。

三、绩效分析

本次绩效评价按通用指标(54分)、专用指标(30分)、个性指标(16分) 逐项分析评分,扣分项无扣分,综合得分100分。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1)决策程序:项目设立、预算调整均符合资金管理基本规范要求,无任何不符合情形,得6分。

(2)规划论证:项目规划完全符合中央、省、市卫生健康领域决策部署及中心办公运行实际需求,得1分;充分评估论证项目立项的必要性、前瞻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四项要素均完备,得3分;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合理性偏离度≤15%,得2分,合计6分。

(3)资金投向:项目属于政府卫生健康领域行政运转支持范围,符合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划分规定,得1分;资金投向与中心办公运行保障总体规划、卫生健康行业行政运转发展高度匹配,得1分;资金聚焦中心办公核心保障环节,无“撒胡椒面”情况,得3分;未与其他同类项目交叉重复,得1分,合计6分。

2.项目管理。

(1)制度办法:项目执行中心通用资金管理制度办法,体系健全完善,无制度缺失、办法过期情况,得2分。

(2)分配管理:采用因素法分配资金,分配因素充分考虑中心办公运行实际需求,得2分;权重设置有效突出设备维修、物资采购等核心保障环节,得2分;资金仅覆盖中心本级,区域分布贴合实际,得2分;资金分配严格按管理办法执行,决策程序合规、及时高效,得4分,合计10分。

(3)绩效监管:按中央省市要求全面完成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自评、问题整改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得4分;对办公运维各环节开展全程跟踪监管,内部指导有力有效,得2分,合计6分。

3.项目实施。

(1)预算执行:财政资金拨付率100%,得2分;单位资金使用率=12.65÷12.68×100%≈99.73%,得2分;无地方配套资金,该部分分值同比例分配至前两项,最终得6分。

(2)资金使用: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审批程序完备,无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情况,无资金损失浪费、截留、挤占、挪用等情形,得3分。

4.项目结果。

(1)目标完成:实际完成目标任务量/首次批复立项设定绩效目标任务总量=100%,按比率分值法计算得6分。

(2)完成时效:项目全年办公运维保障工作均在2025年度内完成,实际完成时间-计划完成时间≤0,得3分。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本项目属于行政运转类项目,按对应指标完成评价:

1. 用途合规性:项目资金全部按规定用途用于办公用品采购、设备维修、宣传栏更新等办公运行维护工作,无任何超范围、挪用资金情况,未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情形,得10分。

2. 程序合规性:资金采购、拨付、使用等全流程管理程序均符合眉山市专项资金及中心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审批流程完整、手续齐全,未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情形,得10分。

3. 标准合规性:资金分配及使用标准严格遵循相关经费管理规定,办公用品采购、设备维修费用均按市场公允标准及相关定额执行,未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情形,得10分。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结合项目行政运转保障特性,设定办公保障覆盖率、设备正常运转率、工作人员满意度三大个性指标,均按要求超额完成目标:

1. 办公保障覆盖率:办公保障覆盖中心各科室所有办公环节,覆盖率100%,完全满足工作需求,得6分;

2. 设备正常运转率:中心各类办公设备全年正常运转率100%,无因维护不及时导致的工作停滞情况,得5分;

3. 工作人员满意度:通过座谈调研,中心工作人员对办公运维保障工作满意度100%,评价良好,得5分。

四、评价结论

本次办公运行维护费项目2025年度绩效自评综合得分为100分,项目实施整体成效优异。本项目调整后预算12.68万元,实际执行12.65万元,财政资金拨付率100%、单位资金使用率99.73%,资金使用合规、精准、高效,无任何违规情形;项目决策程序严密、规划论证科学、资金投向精准,管理体系健全、绩效监管到位;全面完成既定绩效目标,全年完成办公用品采购、办公设备维修、广告宣传栏更新等各项工作,实现365天全时段保障中心日常办公和120调度工作有序开展;项目资金用途、管理程序、分配标准均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为中心核心业务推进提供了坚实的办公基础支撑,有效确保了单位办公工作的高效运转,中心各科室工作人员对办公保障服务满意度达100%。

五、存在主要问题

本次绩效自评通过资料核查、实地踏勘、座谈调研等方式,严格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全面核查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全流程,未发现任何不符合指标要求的问题,项目决策、管理、实施、结果各环节均合规达标,整体实施规范、保障效果良好。

六、改进建议

本次自评未发现突出问题,结合中心120急救调度工作常态化、精细化发展需求,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要求提出以下针对性改进建议:

1. 优化预算编制精准度:结合历年办公运维经费使用情况、物资消耗规律及设备老化趋势,进一步细化资金测算维度,提升年初预算编制准确性,减少预算调整幅度,推动单位资金使用率实现100%。

2. 完善资金分配权重:针对办公设备高频维修、核心调度配套物资采购等环节,适当提高资金分配权重,进一步贴合中心急救调度核心工作的办公保障需求,优化因素法分配的科学性。





公众急救知识宣传普及经费项目2025年度预算项目和支出政策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公众急救知识知晓率和自救互救能力是提升区域院前急救整体效能的重要基础,为落实眉山市院前急救体系建设要求,向社会公众普及急救知识与技能,扩大急救知识覆盖面,眉山市“120”紧急医疗救援指挥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依规申报实施本项目,立项、资金申报全流程严格遵循眉山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共卫生服务、预算管理及资金管理相关规范要求。中心具体进行公众急救知识宣传培训的组织开展、资金规范使用等工作。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本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执行中心项目资金通用管理办法,制度体系健全、要素完备,无单独制定专项管理办法。项目核心实施目的为按计划开展公众急救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实现全市宣传培训覆盖率≥60%,提升公众急救知识知晓率≥50%,推动社会急救体系建设。支持方向精准聚焦面向全市社会公众的急救知识与技能线下宣传培训工作,覆盖教师、学生、社区群众等不同群体,资金投向无偏离、无与其他同类项目交叉重复情况。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本项目年初预算安排3.00万元,经合规调整后预算为1.06万元,资金全部为财政拨款,无其他资金来源、无地方配套资金要求。资金分配采用因素法,充分结合宣传培训场次、物料制作成本、师资安排费用等行业发展实际需求,权重设置突出宣传培训落地实施、受众覆盖等核心环节,资金覆盖眉山市本级及各区县重点区域,分配结果公平合理且贴合工作实际,审批程序合规、及时高效。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项目整体绩效目标为:2025年度开展公众急救知识宣传普及培训≥4次,确保全市宣传培训覆盖率≥60%,提升公众急救知识知晓率≥50%,保障宣传普及工作顺利完成。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与预算资金规模高度匹配。本次自评按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要求,全面核查目标完成情况、资金使用合规性及项目实施成效。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本次绩效自评,严格对照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全面核查本项目资金使用合规性、预算执行效率,梳理公众急救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实施成效,核实绩效目标实现程度,排查工作推进及资金使用中的潜在问题,为后续项目预算编制、宣传普及工作优化提升提供科学依据,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和公众急救知识宣传覆盖面。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用指标、民生保障类专用指标,围绕项目资金支出全流程及实施效果开展综合评价,重点核查项目决策程序是否严密、资金投向是否贴合宣传普及需求、预算执行是否达100%、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规定,以及资金分配区域均衡性、支持对象精准性、补贴标准合理性和群众满意度是否达标等核心问题。

(三)评价选点。本次自评选取眉山市本级1个区域开展实地踏勘,全面核查培训工作落地及实施效果,点位清单作为自评附表随报。

(四)评价方法。结合项目公众宣传培训特性,严格按照指标体系要求综合采用案卷研究法(查阅项目预算凭证、培训签到表、物料采购台账、资金支付票据、拨付记录等资料)、实地勘察法(踏勘宣传培训现场,核查培训组织、开展及受众覆盖实际情况)、问卷调查法(面向参训公众开展急救知识知晓率及工作满意度调查)、单位自评法(项目负责人梳理宣传普及工作完成情况并开展自查),确保评价结果真实、客观、全面。

(五)评价组织。成立项目专项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由中心项目负责人李颖任组长,财务负责人兰溪及宣传培训执行人员为成员,明确分工:组长统筹自评工作整体推进;宣传培训执行人员梳理工作实施情况、提供相关佐证资料;财务负责人核查预算执行及资金使用合规性;小组成员共同完成实地踏勘、指标评分及问题梳理工作,全程积极配合评价工作,无拖延推诿、提交资料不及时等情形。

三、绩效分析

本次绩效评价按通用指标(54分)、专用指标(30分)、个性指标(16分) 逐项分析评分,综合得分98分。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1)决策程序:项目设立、预算调整均符合资金管理及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基本规范要求,无任何不符合情形,得6分。

(2)规划论证:项目规划完全符合中央、省、市卫生健康领域公共卫生服务决策部署及眉山市社会急救体系建设实际需求,得1分;充分评估论证项目立项的必要性、前瞻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四项要素均完备,得3分;按指标体系,总体绩效目标偏离度≤15%得2分,反之按档扣分。本项目可量化指标有权重设置,计算得总体绩效目标偏离度=66.67%>30%,故此项不得分。结合2023、2024年得分情况,计算得分为(6+6+4)/3=5.3。得5分。

(3)资金投向:项目属于政府卫生健康领域民生保障支持范围,符合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划分规定,得1分;资金投向与公众急救知识宣传普及总体规划、卫生健康行业公共服务发展高度匹配,得1分;资金聚焦宣传培训核心环节,无“撒胡椒面”情况,得3分;未与其他急救知识宣传项目交叉重复,得1分,合计6分。

2.项目管理。

(1)制度办法:项目执行中心通用资金管理制度办法,体系健全完善,无制度缺失、办法过期情况,得2分。

(2)分配管理:采用因素法分配资金,分配因素充分考虑公众急救宣传行业发展实际需求,得2分;权重设置有效突出宣传培训场次、受众覆盖等核心环节,得2分;资金仅覆盖中心本级,区域分布贴合实际,得2分;资金分配严格按管理办法执行,决策程序合规、及时高效,得4分,合计10分。

(3)绩效监管:按中央省市要求全面完成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自评、问题整改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得4分;对各宣传培训点位工作开展全程跟踪指导和监督考核,对下指导有力有效,得2分,合计6分。

3.项目实施。

(1)预算执行:财政资金拨付率100%,得2分;单位资金使用率=1.06÷1.06×100%=100%,得2分;无地方配套资金,该部分分值同比例分配至前两项,最终得6分。

(2)资金使用: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审批程序完备,无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情况,无资金损失浪费、截留、挤占、挪用等情形,得3分。

4.项目结果。

(1)目标完成:实际完成目标任务量/首次批复立项设定绩效目标任务总量按比率分值法计算得6分。

(2)完成时效:项目全年公众急救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均在2025年度内完成,实际完成时间-计划完成时间≤0,得3分。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本项目属于行政运转类项目,逐项分析评分如下:

1. 用途合规性:项目资金专项用于眉山市范围内公众急救知识宣传普及相关行政工作开展,全程严格按照单位行政运转资金管理要求使用,定向保障宣传培训组织、物料制作、师资安排等核心履职环节,无超范围、挪作他用等情形,资金用途与行政职能履职需求高度匹配。但项目年初预算3.00万元调整为1.06万元,未对预算调整的具体行政批复依据、测算调整明细进行完整说明,资金预算调整的用途佐证细节存在缺失,扣1分。得9分。

2. 程序合规性:项目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全流程严格遵循单位行政运转资金管理程序,采用因素法分配资金时,按规定履行集体研究、逐级审批等手续,资金拨付均凭合规凭证按流程办理,整体程序符合行政运转管理规范,得10分。

3. 标准合规性: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物料采购、师资费用结算等均严格执行单位内部行政运转经费开支标准及眉山市相关经费管理规定,无超标准、超定额开支情况,资金兑现及时,无多发、漏发、迟发等问题,得10分。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结合项目公众宣传普及特性,设定宣传培训完成率、公众急救知识知晓率、培训受众覆盖率三大个性指标,均按要求完成目标:

1. 宣传培训完成率:计划开展4次,实际开展4次,完成预期目标,得6分;

2. 公众急救知识知晓率:目标知晓率≥50%,实际知晓率达50%以上,完成预期目标,得5分;

3. 培训受众覆盖率:目标覆盖率≥60%,实际覆盖全市不同区域、不同群体,覆盖率达标,得5分。

四、评价结论

本次公众急救知识宣传普及经费项目2025年度绩效自评综合得分为98分,项目实施整体成效良好。本项目调整后预算1.06万元,实际执行1.06万元,财政资金拨付率100%、单位资金使用率100%,资金使用合规、精准、高效,无任何违规情形;项目决策程序严密、规划论证科学、资金投向精准,管理体系健全、绩效监管到位;完成既定绩效目标,全年开展公众急救知识与技能培训4次,实现宣传培训覆盖率≥60%、公众急救知识知晓率≥50%;项目资金分配区域均衡、支持对象精准、使用标准合理,参训公众满意度达100%,通过多形式、多场次的宣传培训,有效扩大了急救知识的覆盖面与社会影响力,显著提升了市民的急救知识知晓率和自救互救技能,有力推动了眉山市社会急救体系建设,切实增强了群众应对突发意外和急危病症的处置能力,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

五、存在主要问题

结合绩效分析得分情况及项目实施全流程核查结果,本次自评发现项目存在两处具体问题:

1. 绩效目标设置精细化不足,总体绩效目标偏离度超标。项目可量化指标有权重设置,但前期绩效目标测算与实际工作开展预判不够精准,未充分结合历年培训实施情况合理设定目标。

2. 预算调整佐证资料不够完整。项目年初预算3.00万元调整为1.06万元,虽预算调整程序合规,但未对预算调整的具体行政批复依据、资金测算调整明细进行完整说明。

六、改进建议

本次自评未发现突出问题,结合眉山市社会急救体系建设的持续推进需求,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要求提出以下针对性改进建议:

1. 提升预算编制精准性:结合历年宣传培训实施情况、物料消耗规律、师资费用标准等因素,进一步细化资金测算维度,精准测算年度宣传普及经费,提升年初预算编制准确性,减少预算调整幅度,实现预算编制与实际执行高度匹配。

2. 健全绩效监管长效机制:建立宣传效果跟踪回访机制,定期调研参训公众急救知识掌握及实际应用情况,将跟踪结果纳入绩效监管体系,进一步提升绩效监管的针对性和可追溯性。




后勤物管专项经费项目2025年度预算项目和支出政策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后勤物业管理是眉山市“120”紧急医疗救援指挥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办公环境正常运转、核心业务有序开展的基础保障,为确保中心办公区域整洁、安全、有序,保障全体职工办公需求,中心依规申报实施本项目,立项、资金申报全流程严格遵循眉山市卫生健康系统预算管理、资金管理相关规范要求。中心具体进行本项目资金规范使用、办公区域后勤物管工作落实等工作。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本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执行中心项目资金通用管理办法,制度体系健全、要素完备,无单独制定专项管理办法。项目核心实施目的为保障中心办公区域全年正常运行,通过足额支付物业费落实专业物业管理服务,为中心120急救调度、日常办公等核心工作营造整洁、安全的办公环境。支持方向精准聚焦中心办公区域物业费分摊单一核心工作,资金投向无偏离、无与其他项目交叉重复情况。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本项目年初预算安排3.00万元,经合规调整后预算为1.24万元,资金全部为财政拨款,无其他资金来源、无地方配套资金要求。资金分配采用因素法,充分结合中心办公区域实际面积、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等行业实际需求,权重设置仅聚焦物业费支付核心环节,资金仅覆盖中心本级办公区域,分配结果贴合实际工作需求,且严格按管理办法执行,审批程序合规、及时高效。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项目整体绩效目标为:2025年度足额支付办公区域物业费,保障中心办公区域365天正常运转,为职工提供整洁、安全的办公环境。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与预算资金规模高度匹配,总体绩效目标设置合理性偏离度≤15%。本次自评按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要求,全面核查目标完成情况、资金使用合规性及项目实施成效。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通过本次绩效自评,严格对照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全面核查本项目资金使用合规性、预算执行效率,梳理后勤物管保障工作实施成效,核实绩效目标实现程度,排查项目推进及资金使用中的潜在问题,为后续项目预算编制、后勤物管保障工作优化提升提供科学依据,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和后勤保障能力。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用指标、行政运转类专用指标,围绕项目资金支出全流程及实施效果开展综合评价,重点核查项目决策程序是否严密、资金投向是否贴合后勤物管需求、预算执行是否达100%、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规定,以及资金用途、管理程序、分配标准是否均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等核心问题。

(三)评价选点。本次自评选取中心本级办公区域(含办公楼层、公共区域、配套区域)共计1个核心点位开展实地踏勘,全面核查物业管理服务落实情况及办公区域运转保障效果,点位清单作为自评附表随报。

(四)评价方法。结合项目后勤物管保障特性,严格按照指标体系要求综合采用案卷研究法(查阅项目预算凭证、物业费支付票据、资金拨付单据等资料)、实地勘察法(踏勘中心办公区域,核查环境整洁度、设施完好度、安保落实情况等)、问卷调查法(面向中心职工开展后勤物管服务满意度调查)、单位自评法(项目负责人梳理工作完成情况并开展自查),确保评价结果真实、客观、全面。

(五)评价组织。成立项目专项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由中心项目负责人兰溪任组长,财务工作人员、后勤保障工作人员为成员,明确分工:组长统筹自评工作整体推进;后勤保障工作人员梳理物管服务落实情况、提供相关佐证资料;财务工作人员核查预算执行及资金使用合规性;小组成员共同完成实地踏勘、指标评分及问题梳理工作,全程积极配合评价工作,无拖延推诿、提交资料不及时等情形。

三、绩效分析

本次绩效评价按通用指标(54分)、专用指标(30分)、个性指标(16分) 逐项分析评分,扣分项无扣分,综合得分100分。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1)决策程序:项目设立、预算调整均符合资金管理基本规范要求,无任何不符合情形,得6分。

(2)规划论证:项目规划完全符合中央、省、市卫生健康领域决策部署及中心后勤物管实际需求,得1分;充分评估论证项目立项的必要性、前瞻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四项要素均完备,得3分;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合理性偏离度≤15%,得2分,合计6分。

(3)资金投向:项目属于政府卫生健康领域行政运转支持范围,符合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划分规定,得1分;资金投向与中心后勤物管保障总体规划、卫生健康行业行政运转发展高度匹配,得1分;资金无“撒胡椒面”情况,得3分;未与其他同类项目交叉重复,得1分,合计6分。

2.项目管理。

(1)制度办法:项目执行中心通用资金管理制度办法,体系健全完善,无制度缺失、办法过期情况,得2分。

(2)分配管理:采用因素法分配资金,分配因素充分考虑中心后勤物管实际需求,得2分;权重设置精准突出项目实施重点,得2分;资金仅覆盖中心本级,区域分布贴合实际,得2分;资金分配严格按管理办法执行,决策程序合规、及时高效,得4分,合计10分。

(3)绩效监管:按中央省市要求全面完成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自评、问题整改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得4分;对后勤物管服务落实各环节开展全程跟踪监管,内部指导有力有效,得2分,合计6分。

3.项目实施。

(1)预算执行:财政资金拨付率100%,得2分;单位资金使用率=1.24÷1.24×100%=100%,得2分;无地方配套资金,得6分。

(2)资金使用: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审批程序完备,无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情况,无资金损失浪费、截留、挤占、挪用等情形,得3分。

4.项目结果。

(1)目标完成:实际完成目标任务量/首次批复立项设定绩效目标任务总量=100%,按比率分值法计算得6分。

(2)完成时效:项目全年物管保障工作均在2025年度内完成,实际完成时间-计划完成时间≤0,得3分。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本项目属于行政运转类项目,按对应指标完成评价:

1. 用途合规性:项目资金按规定用途用于中心办公区域后勤物管费分摊,无任何超范围、挪用、截留资金情况,未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情形,得10分。

2. 程序合规性:资金支付、审批等全流程管理程序均符合眉山市专项资金及中心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审批流程完整、手续齐全,未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情形,得10分。

3. 标准合规性:资金使用标准严格遵循市场公允标准,后勤物管费支付金额、分摊标准均符合相关规定,未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情形,得10分。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结合项目后勤物管保障特性,设定物业费支付及时率、办公区域运转保障率、职工物管服务满意度三大个性指标,均按要求超额完成目标:

1. 物业费支付及时率:按物管服务协议约定足额及时支付物业费,支付及时率100%,得6分;

2. 办公区域运转保障率:中心办公区域全年365天正常运转,保障率100%,无因物管服务缺失导致的办公秩序混乱情况,得5分;

3. 职工物管服务满意度:通过问卷调查,中心职工对后勤物管服务满意度100%,评价良好,得5分。

四、评价结论

本次后勤物管专项经费项目2025年度绩效自评综合得分为100分,项目实施整体成效优异。本项目调整后预算1.24万元,实际执行1.24万元,财政资金拨付率100%、单位资金使用率100%,资金使用合规、精准、高效,无任何违规情形;项目决策程序严密、规划论证科学、资金投向精准,管理体系健全、绩效监管到位;全面完成既定绩效目标,全年足额及时支付办公区域后勤物管费,通过专业服务实现中心办公区域365天正常运转,保障了办公环境的整洁、安全和有序;项目资金用途、管理程序、分配标准均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为中心120急救调度、日常办公等核心业务开展提供了坚实的后勤保障,有效提升了职工办公体验,职工对后勤物管服务满意度达100%。

五、存在主要问题

本次绩效自评通过资料核查、实地踏勘、问卷调查等方式,严格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全面核查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全流程,未发现任何不符合指标要求的问题,项目决策、管理、实施、结果各环节均合规达标,整体实施规范、保障效果良好。

六、改进建议

本次自评未发现突出问题,结合中心120急救指挥工作的特殊性及职工办公需求升级,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要求提出以下针对性改进建议:

1. 提升预算编制精准性:结合历年后勤物管费实际支付情况、物管服务收费标准调整趋势及中心办公区域实际需求,进一步细化资金测算,提升年初预算编制准确性,减少预算调整幅度,实现预算编制与实际执行高度匹配。

2. 优化资金分配管理:后续可将物管服务质量考核结果纳入资金分配参考因素,设置考核权重,推动资金分配与物管服务成效挂钩,进一步提升因素法分配的科学性和导向性。




系统平台运行维护经费项目2025年度预算项目和支出政策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120急救指挥系统平台是眉山市院前急救工作的核心技术支撑,直接关系调度指挥效率和急救响应质量,为保障平台全年安全、稳定、高效运转,眉山市“120”紧急医疗救援指挥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依规申报实施本项目,立项、资金申报全流程严格遵循眉山市卫生健康系统信息化建设、预算管理及资金管理相关规范要求。中心具体进行系统平台日常运维监管、资金规范使用等工作。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本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执行中心项目资金通用管理办法,制度体系健全、要素完备,无单独制定专项管理办法。项目核心实施目的为通过专业运维服务保障中心120急救指挥系统平台全年正常运转,确保各区域、各模块、各设备无故障运行,为院前急救调度指挥工作提供稳定技术支撑。支持方向精准聚焦系统平台专业运维设备维护保养、系统功能性测试等核心工作,资金投向无偏离、无与其他同类项目交叉重复情况。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本项目年初预算安排14.23万元,经合规调整后预算为6.22万元,资金全部为财政拨款,无其他资金来源、无地方配套资金要求。资金分配采用因素法,充分结合系统平台运维服务范围、设备数量、技术服务标准等行业发展实际需求,权重设置突出核心区域运维、关键设备维保等重点环节,资金分配结果公平合理且贴合运维实际,审批程序合规、及时高效。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项目整体绩效目标为:2025年度保障5个区域、13个模块、139种设备正常运转,完成1次系统维护保养测试,实现因失修导致的系统问题次数为0,保障全年系统平台正常运转。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与预算资金规模高度匹配,总体绩效目标设置合理性偏离度≤15%。本次自评按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要求,全面核查目标完成情况、资金使用合规性及项目实施成效。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通过本次绩效自评,严格对照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全面核查本项目资金使用合规性、预算执行效率,梳理系统平台运维工作实施成效,核实绩效目标实现程度,排查平台运维及资金使用中的潜在问题,为后续项目预算编制、系统平台运维工作优化提升提供科学依据,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和平台运行稳定性。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用指标、行政运转类专用指标,围绕项目资金支出全流程及实施效果开展综合评价,重点核查项目决策程序是否严密、资金投向是否贴合平台运维需求、预算执行是否达100%、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规定,以及资金分配区域均衡性、支持对象精准性、补贴标准合理性和群众满意度是否达标等核心问题。

(三)评价选点。本次自评选取中心系统平台机房、调度指挥大厅等共计2个点位开展实地踏勘,全面核查系统平台设备运行、模块运转及运维服务落实情况,点位清单作为自评附表随报。

(四)评价方法。结合项目信息化运维专业特性,严格按照指标体系要求综合采用案卷研究法(查阅项目预算凭证、运维服务合同、费用支付票据、运维工作台账、资金拨付记录等资料)、实地勘察法(踏勘平台机房及调度大厅,现场核查设备、模块、区域运行实际情况)、技术核验法(配合运维服务商开展系统平台功能性测试,验证运行稳定性)、单位自评法(项目负责人梳理运维工作完成情况并开展自查),确保评价结果真实、客观、专业。

(五)评价组织。成立项目专项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由中心项目负责人李静任组长,财务负责人兰溪及平台技术运维人员为成员,明确分工:组长统筹自评工作整体推进;技术运维人员梳理运维服务落实情况、提供技术佐证资料;财务负责人核查预算执行及资金使用合规性;小组成员共同完成实地踏勘、指标评分及问题梳理工作,全程积极配合评价工作,无拖延推诿、提交资料不及时等情形。

三、绩效分析

本次绩效评价按通用指标(54分)、专用指标(30分)、个性指标(16分) 逐项分析评分,综合得分98分。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1)决策程序:项目设立、预算调整均符合资金管理及政府采购相关基本规范要求,无任何不符合情形,得6分。

(2)规划论证:项目规划完全符合中央、省、市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决策部署及中心平台运维实际需求,得1分;充分评估论证项目立项的必要性、前瞻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四项要素均完备,得3分;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合理性偏离度≤15%,得2分,合计6分。

(3)资金投向:项目属于政府卫生健康领域行政运转支持范围,符合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划分规定,得1分;资金投向与院前急救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卫生健康行业信息化发展高度匹配,得1分;资金聚焦平台运维核心环节,无“撒胡椒面”情况,得3分;未与其他信息化运维项目交叉重复,得1分,合计6分。

2.项目管理。

(1)制度办法:项目执行中心通用资金管理制度及信息化项目运维管理办法,体系健全完善,无制度缺失、办法过期情况,得2分。

(2)分配管理:采用因素法分配资金,分配因素充分考虑平台运维行业发展实际需求,得2分;权重设置有效突出核心区域、关键设备运维重点,得2分;资金分配后区域分布结果公平合理,得2分;资金分配严格按管理办法执行,决策程序合规、及时高效,得4分,合计10分。

(3)绩效监管:按中央省市要求全面完成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自评、问题整改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得4分;对运维服务商的服务质量、故障维修响应等工作开展全程跟踪监管,内部指导有力有效,得2分,合计6分。

3.项目实施。

(1)预算执行:财政资金拨付率100%,得2分;单位资金使用率=6.22÷6.22×100%=100%,得2分;无地方配套资金,该部分分值同比例分配至前两项,最终得6分。

(2)资金使用: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及政府采购规定,审批程序完备,无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情况,无资金损失浪费、截留、挤占、挪用等情形,得3分。

4.项目结果。

(1)目标完成:实际完成目标任务量/首次批复立项设定绩效目标任务总量=100%,按比率分值法计算得6分。

(2)完成时效:项目全年平台运维及测试工作均在2025年度内完成,实际完成时间-计划完成时间≤0,得3分。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本项目属于行政运转类项目,逐项分析评分如下,合计扣2分,实得28分:

1. 用途合规性:项目资金严格按规定用途用于120急救指挥系统平台运维相关行政保障工作,定向覆盖设备维护保养、系统功能性测试、核心区域技术支撑等核心履职环节,无超范围使用、挪用、截留等违规情形,资金用途与中心信息化行政运转需求高度匹配。但项目年初预算14.23万元调整为6.22万元,未对预算调整的具体行政批复文件、运维成本测算调整明细进行完整说明,预算调整用途的佐证资料存在细节缺失,扣1分,得9分。

2. 程序合规性: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及运维服务商招标采购全流程,严格遵循眉山市专项资金管理规定、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及政府采购相关程序,审批流程完整、手续齐全,决策程序合规高效。但实地踏勘点位选取及现场核查的内部技术核验记录未完整体现,行政程序闭环存在细节疏漏,扣1分,得9分。

3. 标准合规性:资金使用标准严格遵循招标确定的运维服务价格标准、信息化建设经费管理规定及市场公允标准,运维服务费用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兑现,无多发、漏发、迟发、超标准支付等情况,资金分配标准与行政运转类项目管理要求完全一致,得10分。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结合项目信息化运维特性,设定平台无故障运行率、设备模块完好率、运维服务响应及时率三大个性指标,均按要求超额完成目标:

1. 平台无故障运行率:系统平台全年无因失修导致的故障,无故障运行率100%,远超预期目标,得6分;

2. 设备模块完好率:全市5个区域、13个模块、139种设备全年完好率100%,均正常运转,得5分;

3. 运维服务响应及时率:运维服务商实行7×24小时服务响应,故障及需求响应及时率100%,保障运维工作高效开展,得5分。

四、评价结论

本次系统平台运行维护经费项目2025年度绩效自评综合得分为98分,项目实施整体成效优异。本项目调整后预算6.22万元,实际执行6.22万元,财政资金拨付率、单位资金使用率均达100%,资金使用严格遵循国家财经法规、政府采购规定及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审批程序完备,无超范围、超标准使用及截留、挤占、挪用等任何违规情形。

项目决策程序严密,设立及预算调整符合资金管理与政府采购相关规范,规划论证充分贴合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决策部署及平台运维实际需求,资金投向聚焦核心环节,无交叉重复及“撒胡椒面”情况;项目管理制度体系健全,采用因素法分配资金科学合理,权重突出核心区域与关键设备运维重点,绩效监管全程到位,对运维服务商的服务质量与响应效率跟踪有力;预算执行规范高效,全年运维及测试工作均在2025年度内按期完成,全面达成既定绩效目标,成功保障5个区域、13个模块、139种设备正常运转,完成1次系统维护保养测试,实现因失修导致的系统问题零发生。

作为行政运转类项目,资金用途、管理程序、分配标准总体符合行政运转相关管理要求,仅在预算调整佐证资料、行政程序备案细节方面存在轻微瑕疵;个性指标均超额完成,平台无故障运行率、设备模块完好率、运维服务响应及时率均达100%,市民对120调度工作平台满意度为优。项目为全市院前急救调度指挥工作提供了坚实技术支撑,有效提升了急救响应效率与调度指挥精准度,筑牢了院前急救信息化技术防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五、存在主要问题

本次自评发现项目存在两处细节规范性问题:

1. 预算调整佐证资料不够完整。项目年初预算14.23万元调整为6.22万元,虽预算调整程序合规,但未对预算调整的具体行政批复文件、运维成本测算调整明细进行完整说明。

2. 行政程序闭环存在细节疏漏。资金分配、拨付及运维服务商招标采购等核心程序合规,但实地踏勘点位选取、现场核查的内部技术核验记录未完整体现。

六、改进建议

本次自评未发现突出问题,结合眉山市院前急救信息化建设高质量发展需求,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要求提出以下针对性改进建议:

1. 优化预算编制精准度:结合系统平台设备老化程度、运维服务成本变化、信息化技术升级需求,进一步细化资金测算维度,精准测算年度运维费用,提升年初预算编制准确性,减少预算调整幅度,实现预算编制与实际执行高度匹配。

2. 完善资金分配权重:针对网络安全防护、核心设备维保等院前急救信息化关键环节,适当提高资金分配权重,增加应急运维资金储备,进一步贴合平台安全稳定运行的核心需求,优化因素法分配的科学性和前瞻性。




院前急救信息化工作经费项目2025年度预算项目和支出政策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院前急救信息化是提升眉山市120急救调度效率、应急处置能力的核心支撑,为持续完善中心急救调度信息化网络,保障设备正常运转,提升信息化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眉山市“120”紧急医疗救援指挥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依规申报实施本项目,立项、资金申报全流程严格遵循眉山市卫生健康系统信息化建设、预算管理及资金管理相关规范要求。中心具体进行信息化网络运维、设备定期检修、项目资金规范使用等工作。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本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执行中心项目资金通用管理办法,制度体系健全、要素完备,无单独制定专项管理办法。项目核心实施目的为保障中心院前急救调度信息化网络全年正常运行,完成设备定期检修维护,提升信息化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质量,实现院前急救信息化工作成果提质升级。支持方向精准聚焦调度信息化网络运行保障、信息化设备定期检修、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提升三大核心工作,资金投向无偏离、无与其他同类项目交叉重复情况。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本项目年初预算安排29.54万元,经合规调整后预算为26.39万元,资金全部为财政拨款,无其他资金来源、无地方配套资金要求。资金分配采用因素法,充分结合信息化网络运维成本、设备检修耗材费用、人员业务培训开支等行业发展实际需求,权重设置突出核心区域网络保障、关键设备检修等重点环节,资金覆盖全市5个院前急救信息化保障区域,分配结果公平合理且贴合工作实际,审批程序合规、及时高效。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项目整体绩效目标为:2025年度完成全年院前急救信息化工作,保障5个区域、13个模块、139台设备正常运转,完成1次维护保养测试,实现系统问题发生次数为0,提升信息化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与预算资金规模高度匹配,总体绩效目标设置合理性偏离度≤15%。本次自评按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要求,全面核查目标完成情况、资金使用合规性及项目实施成效。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本次绩效自评,严格对照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全面核查本项目资金使用合规性、预算执行效率,梳理院前急救信息化工作实施成效,核实绩效目标实现程度,排查信息化工作推进及资金使用中的潜在问题,为后续项目预算编制、院前急救信息化建设优化提升提供科学依据,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和信息化保障能力。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用指标、行政运转类专用指标,围绕项目资金支出全流程及实施效果开展综合评价,重点核查项目决策程序是否严密、资金投向是否贴合信息化建设需求、预算执行是否达100%、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规定,以及资金分配区域均衡性、支持对象精准性、补贴标准合理性和群众满意度是否达标等核心问题。

(三)评价选点。

本次自评选取中心信息化机房、调度指挥信息化操作区域等共计2个点位开展实地踏勘,抽样点位覆盖项目核心实施场景,全面核查信息化网络运行、设备检修维护及工作落实情况,点位清单作为自评附表随报。

(四)评价方法。

结合项目信息化建设专业特性,严格按照指标体系要求综合采用案卷研究法(查阅项目预算凭证、设备检修记录、网络运维台账、资金支付票据、拨付记录等资料)、实地勘察法(踏勘信息化核心区域,现场核查网络运行、设备运转实际情况)、技术核验法(对信息化系统及设备进行功能性核验,验证运行稳定性)、单位自评法(项目负责人梳理信息化工作完成情况并开展自查),确保评价结果真实、客观、专业。

(五)评价组织。

成立项目专项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由中心项目负责人兰溪任组长,财务工作人员及信息化技术工作人员为成员,明确分工:组长统筹自评工作整体推进;信息化技术工作人员梳理工作实施情况、提供技术佐证资料;财务工作人员核查预算执行及资金使用合规性;小组成员共同完成实地踏勘、指标评分及问题梳理工作,全程积极配合评价工作,无拖延推诿、提交资料不及时等情形。

三、绩效分析

本次绩效评价按通用指标(54分)、专用指标(30分)、个性指标(16分) 逐项分析评分,综合得分98分。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1)决策程序:项目设立、预算调整均符合资金管理及信息化建设相关基本规范要求,无任何不符合情形,得6分。

(2)规划论证:项目规划完全符合中央、省、市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决策部署及中心院前急救信息化工作实际需求,得1分;充分评估论证项目立项的必要性、前瞻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四项要素均完备,得3分;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合理性偏离度≤15%,得2分,合计6分。。

(3)资金投向:项目属于政府卫生健康领域行政运转支持范围,符合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划分规定,得1分;资金投向与院前急救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卫生健康行业信息化发展高度匹配,得1分;资金聚焦信息化网络保障、设备检修等核心环节,无“撒胡椒面”情况,得3分;未与其他信息化建设项目交叉重复,得1分,合计6分。

2.项目管理。

(1)制度办法:项目执行中心通用资金管理制度及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体系健全完善,无制度缺失、办法过期情况,得2分。

(2)分配管理:采用因素法分配资金,分配因素充分考虑院前急救信息化行业发展实际需求,得2分;权重设置有效突出核心区域网络保障、关键设备检修重点,得2分;资金覆盖全市5个信息化保障区域,分布结果公平合理,得2分;资金分配严格按管理办法执行,决策程序合规、及时高效,得4分,合计10分。

(3)绩效监管:按中省市要求全面完成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自评、问题整改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得4分;对信息化网络运维、设备检修、人员培训各环节开展全程跟踪指导和监督考核,对下指导有力有效,得2分,合计6分。

3.项目实施。

(1)预算执行:财政资金拨付率100%,得2分;单位资金使用率=26.39÷26.39×100%=100%,得2分;无地方配套资金,该部分分值同比例分配至前两项,最终得6分。

(2)资金使用: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审批程序完备,无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情况,无资金损失浪费、截留、挤占、挪用等情形,得3分。

4.项目结果。

(1)目标完成:实际完成目标任务量/首次批复立项设定绩效目标任务总量=100%,按比率分值法计算得6分。

(2)完成时效:项目全年院前急救信息化各项工作均在2025年度内完成,实际完成时间-计划完成时间≤0,得3分。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本项目属于行政运转类项目,逐项分析评分如下,合计扣3分,实得27分:

1. 用途合规性:项目资金严格按规定用途用于院前急救信息化行政保障工作,定向覆盖调度信息化网络运行保障、设备定期检修、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等核心履职环节,无超范围使用、挪用、截留等违规情形,资金用途与中心信息化行政运转需求高度匹配。但项目年初预算29.54万元调整为26.39万元,未完整提供信息化运维、设备检修等成本测算调整明细,预算调整用途的佐证资料存在细节缺失,扣1分,得9分。

2. 程序合规性(10分,扣1分,实得9分):资金分配、拨付及设备采购、运维服务合作等全流程,严格遵循眉山市专项资金管理规定、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及政府采购相关程序,审批流程完整、手续齐全,决策程序合规高效。但实地踏勘点位选取依据、现场核查记录未完整体现,行政程序闭环存在细节疏漏,扣1分,得9分。

3. 标准合规性:资金使用标准严格遵循信息化建设经费管理规定、市场公允标准及合同约定,设备检修费用、网络运维服务费、人员培训开支等均按标准执行,资金及时足额兑现,无多发、漏发、迟发、超标准支付等情况。得10分。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结合项目院前急救信息化特性,设定信息化网络无故障运行率、设备模块完好率、人员业务提升率三大个性指标,均按要求超额完成目标:

1. 信息化网络无故障运行率:院前急救调度信息化网络全年无故障运行,无故障运行率100%,实现系统问题零发生,得6分;

2. 设备模块完好率:全市5个区域、13个模块、139台设备全年完好率100%,均正常运转,得5分;

3. 人员业务提升率:信息化工作人员经业务培训后,专业能力和工作质量显著提升,业务考核优秀率100%,得5分。

四、评价结论

本次院前急救信息化工作经费项目2025年度绩效自评综合得分为98分,项目实施整体成效优异。项目调整后预算26.39万元,实际执行26.39万元,财政资金拨付率、单位资金使用率均为100%,资金使用合规精准,无违规情形。

项目决策程序严密,规划论证贴合信息化建设需求,资金聚焦核心环节无交叉重复;管理制度健全,绩效监管到位,预算执行高效,全年按期完成所有工作任务,保障5个区域、13个模块、139台设备正常运转,实现系统问题零发生,信息化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显著提升。作为行政运转类项目,资金用途、程序、标准总体合规,仅存在细节佐证瑕疵,个性指标均超额完成,急救对象及市民满意度为优,为院前急救业务高效运转提供了坚实信息化支撑,社会效益良好。

五、存在主要问题

结合绩效分析及全流程核查,项目存在3处细节规范性问题,无实质性违规:

1. 预算调整佐证不足,年初预算29.54万元调整为26.39万元,未完整提供成本测算调整明细及行政批复文件;

2. 行政程序闭环疏漏,实地踏勘点位选取依据、现场核查记录未完整留存;

六、改进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改进建议:

1. 细化预算编制,结合设备维护、培训计划等因素进行测算,完善预算调整佐证资料归档;

2. 规范行政痕迹管理,确保程序资料完整可追溯。


院前急救知识技能培训项目2025年度预算项目和支出政策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为夯实眉山市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基础,提升全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院前急救实操能力与120调度人员专业调度水平,保障全市院前急救工作高效、规范开展,眉山市“120”紧急医疗救援指挥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申报实施本项目,立项及资金申报均严格遵循眉山市卫生健康系统预算管理、资金管理相关规范要求。中心具体进行本项目的方案制定、培训组织实施、资金规范使用等全流程工作。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本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执行中心项目资金通用管理办法,无单独制定专项管理办法,制度体系健全、要素完备。项目核心实施目的为通过分层分类开展专业培训,提升全市院前急救相关从业人员专业素养,强化院前急救应急处置与调度指挥核心能力,保障120调度工作全程顺畅开展,筑牢全市院前急救服务安全防线。支持方向精准聚焦全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院前急救知识技能线下培训和120调度人员国家、省级专业培训输送两大核心内容,无资金投向偏离、交叉重复情况。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本项目年初预算安排6.00万元,经合规调整后预算为4.69万元,资金全部为财政拨款,无其他资金来源、无地方配套资金要求。资金分配采用因素法,充分考虑培训场次、参训人员规模、外出培训费用标准等行业发展实际需求,权重设置突出培训实施核心环节,将资金合理分配至市内急救知识技能培训组织实施、调度员外出培训费用报销等环节,区域覆盖全市各区县医疗机构,分配结果公平合理,且严格按管理办法执行,审批程序及时高效。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项目整体绩效目标为:2025年度开展全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院前急救知识技能培训1次,输送调度员参加国家、省级举办的培训1次,提升调度人员院前调度能力,保障120调度工作正常开展。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与预算资金规模高度匹配,总体绩效目标设置合理性偏离度≤15%。本次自评按要求全面核查目标完成情况,梳理项目实施成效与资金使用合规性。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通过本次绩效自评,全面核查本项目资金使用合规性、预算执行效率、培训工作完成情况及绩效目标实现程度,严格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全流程评价,总结项目实施成效,排查资金使用和项目推进中的问题,为后续项目优化实施、预算精准编制提供依据,进一步提升院前急救培训工作质效与资金使用效益。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对照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用指标、行政运转类专用指标,围绕项目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实施效果开展综合评价,重点核查项目决策程序是否严密、资金投向是否精准匹配行业发展、预算执行是否按比率达标、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规定、培训任务是否完成预期目标、区域均衡性与对象精准性是否达标、群众满意度是否符合要求等核心问题。

(三)评价选点。本次自评选取眉山市本级1个点位开展实地踏勘,覆盖本项目培训实施的核心区域和工作场景,点位清单作为自评附表随报。

(四)评价方法。结合项目实际,严格按照指标体系要求综合采用案卷研究法(查阅项目预算凭证、培训签到表、外出培训回执、资金拨付记录等资料)、实地勘察法(踏勘培训现场、调度工作现场,核查培训落地及能力提升实际情况)、单位自评法(项目负责人梳理工作完成情况并自查),确保评价结果真实、客观、全面。

(五)评价组织。成立项目专项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由中心项目负责人李颖任组长,财务负责人兰溪及项目执行人员为成员,明确分工:组长统筹自评工作整体推进;项目执行人员梳理培训实施情况、提供佐证资料;财务负责人核查预算执行及资金使用情况;小组成员共同完成实地踏勘、指标评分及问题梳理工作,全程配合评价工作,无拖延推诿、资料提交不及时等情况。

三、绩效分析

本次绩效评价按通用指标(54分)、专用指标(30分)、个性指标(16分) 逐项分析评分,综合得分96分。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1)决策程序:项目设立、预算调整均符合资金管理基本规范要求,无任何不符合情形,得6分。

(2)规划论证:项目规划完全符合中央、省、市卫生健康领域决策部署安排,得1分;充分评估论证了项目立项的必要性、前瞻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四项要素均完备,得3分;按指标体系,总体绩效目标偏离度≤15%得2分,反之按档扣分。本项目可量化指标有权重设置,得分为(6+6+4)/3=5.3,得5分。

(3)资金投向:项目属于政府卫生健康领域支持范围,符合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划分规定,得1分;资金投向与院前急救体系建设总体规划、卫生健康行业发展高度匹配,得1分;资金聚焦院前急救能力提升重大任务,无“撒胡椒面”情况,得3分;未与其他同类项目交叉重复,得1分,合计6分。

2.项目管理。

(1)制度办法:项目执行中心通用资金管理制度办法,体系健全完善,无制度缺失、办法过期情况,得2分。

(2)分配管理:采用因素法分配资金,分配因素充分考虑行业发展实际需求,得2分;权重设置有效突出培训实施重点,得2分;资金区域分布覆盖全市各区县,结果公平合理,得2分;资金分配严格按管理办法执行,决策程序合规、及时高效,得4分,合计10分。

(3)绩效监管:按中省市要求全面完成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自评、问题整改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得4分;市级对区县参训单位开展了培训指导、效果监督等工作,指导力度有力有效,得2分,合计6分。

3.项目实施。

(1)预算执行:财政资金拨付率100%,得2分;单位资金使用率=4.65÷4.69×100%≈99.16%,得2分;无地方配套资金,该部分分值同比例分配至前两项,最终得6分。

(2)资金使用: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审批程序完备,无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情况,无资金损失浪费、截留、挤占、挪用等情形,得3分。

4.项目结果。

(1)目标完成:实际完成目标任务量/首次批复立项设定绩效目标任务总量=(4+9)/(1+1)=6.5,按比率分值法计算得6分。

(2)完成时效:项目所有培训工作均在2025年度内完成,实际完成时间-计划完成时间≤0,得3分。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本项目属于行政运转类项目,逐项分析评分如下,合计扣3分,实得27分:

1. 用途合规性:项目资金严格按规定用途用于院前急救知识技能培训相关行政保障工作,定向覆盖市内医务人员培训组织、调度员外出培训费用报销等核心履职环节,无超范围使用、挪用、截留等违规情形,资金用途与中心行政运转需求高度匹配。但项目年初预算6.00万元调整为4.69万元,未完整提供培训场次调整、费用标准变动等预算调整的成本测算明细,预算调整用途的佐证资料存在细节缺失,扣1分,得9分。

2. 程序合规性:资金分配、拨付及培训组织全流程,严格遵循眉山市专项资金管理规定、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及培训工作管理程序,审批流程完整、手续齐全,决策程序合规高效。但实地踏勘点位选取的现场核查记录未完整体现,行政程序闭环存在细节疏漏,扣1分,得9分。

3. 标准合规性:资金使用标准严格遵循眉山市培训经费管理规定、外出培训费用报销标准及市场公允标准,培训场地租赁、师资劳务、差旅报销等费用均按标准执行,资金及时足额兑现,无多发、漏发、迟发、超标准支付等情况。但未明确建立培训项目资金分配标准的内部正式文件,标准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支撑不足,扣1分,得9分。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结合项目特性,设定急救培训完成率、调度员培训参与率、参训人员能力提升度三大个性指标,均按要求完成目标:

1. 急救培训完成率:计划开展1次,实际开展4次,完成率400%,远超预期目标,得6分;

2. 调度员培训参与率:计划输送1次,实际输送9次,参与率900%,完成预期目标,得5分;

3. 参训人员能力提升度:参训医务人员急救实操能力、调度人员指挥能力显著提升,能直接应用于实际工作,提升效果达到优秀标准,得5分。

四、评价结论

本次院前急救知识技能培训项目2025年度绩效自评综合得分为96分,项目实施整体成效优异。项目调整后预算4.69万元,实际执行4.65万元,财政资金拨付率100%、单位资金使用率99.16%,资金使用严格遵循财经法规及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审批程序完备,无任何违规情形。

项目决策程序严密,规划论证贴合院前急救体系建设需求,资金聚焦培训核心环节无交叉重复;管理制度健全,绩效监管全程到位,预算执行高效规范,全年超额完成培训任务,实际开展培训4次、输送调度员参加国家省级培训9次,覆盖全市各区县,对象精准、标准合规。作为行政运转类项目,资金用途、程序、标准总体符合管理要求,仅存在细节佐证瑕疵,个性指标均完成,参训人员能力显著提升,呼救者满意度达90%,有效筑牢了院前急救服务安全防线,社会效益良好。

五、存在主要问题

结合绩效分析及全流程核查,项目存在3处细节规范性问题,无实质性违规:

1. 预算调整佐证不足,年初预算6.00万元调整为4.69万元,未完整提供培训场次调整、费用标准变动对应的成本测算明细;

2. 行政程序闭环疏漏,实地踏勘点位的现场核查记录未完整留存,行政履职痕迹化管理不够全面;

3. 资金分配标准缺乏内部正式文件支撑,培训相关资金分配的行政规范性有待加强。

六、改进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结合眉山市院前急救工作发展需求,提出以下改进建议:

1. 精准编制预算,结合历年培训数据、参训规模及费用标准,提升预算执行精准度;

2. 规范行政痕迹管理,完整留存核查记录、审批手续等资料,确保行政程序闭环;

3. 制定内部资金分配标准文件,优化因素法权重设置,强化资金分配规范性。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市 120)2025 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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