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预决算公开 >> 市级单位决算 >> 正文

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机构:市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2026-09-30

目录


公开时间:2026年9月30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是市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全市卫生健康工作。基本职能如下:

(一)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

(二)牵头推进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负责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综合监管等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市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全市卫生应急工作。

(四)贯彻落实国家、省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械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

(七)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贯彻执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措施。

(九)指导县(区)卫生健康工作。建立公益性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

(十)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一)组织拟订全市中医药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加强对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监督指导。

(十二)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人才和科技发展规划。贯彻执行国家、省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制度和规定,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

(十三)负责市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领导、外宾来眉期间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征兵、招生、招聘(录用)等体检工作。

(十四)依法依规履行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

纳入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一)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二)眉山市“120”紧急医疗救援指挥中心

(三)眉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眉山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五)眉山市中心血站

(六)眉山市人民医院

(七)眉山市妇幼保健院



第二部分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入、支出总计均为159687.65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收入29.22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2296.24万元,下降1.42%。主要变动原因是市中心血站、市疾控中心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市妇保院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减少,市人民医院事业收入减少。




(图1: 收入 、 支出 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59658.03万元(不包含年初结转和结余收入),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408.57万元,占16.5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855.32万元,占33.1%;事业收入79372.37万元,占49.71%;其他收入1021.76万元,占0.63%。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59687.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044.49万元,占55.13%;项目支出71643.16万元,占44.86%。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均为79293.51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1031.76万元,增长1.32%。主要变动原因是2025年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438.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6.55%。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277.06万元,增长24.94%。主要变动原因是2025年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438.1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万元,占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7.54万元,占3.55%;卫生健康支出24985.21万元,占94.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7.63万元,占0.03%;住房保障支出502.21万元,占1.90%。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6438.19,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7.1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2.7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5.5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26.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65.7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087.9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05.7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支出决算为5098.2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妇幼保健医院(项):支出决算为7940.2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8.6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支出决算为1878.9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支出决算为305.8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支出决算为1374.3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应急救治机构(项):支出决算为171.2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采供血机构(项):支出决算为2209.5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199.8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894.4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9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56.2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37.4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3.卫生健康支出(类)疾病预防控制事务(款)其他疾病预防控制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37.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4.卫生健康支出(类)托育服务(款)其他托育服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6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5.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015.6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6.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款)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6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502.2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882.2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925.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95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204万元,完成预算95.03%,较上年度增加124.86万元,增长157.77%。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00.69万元,占98.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31万元,占1.62%。具体情况如下:




(图7: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0.6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度增加128.1万元,增长176.48%。主要原因市中心血站采购采血车1辆118.3万元,车龄老化,车辆维护费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18.3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为采血车。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2辆,其中:轿车8辆、越野车8辆、冷链车1辆、载客汽车2辆、其他车型23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2.39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老龄健康、中医药发展、安全生产、应急保障、卫生监督、采供血业务、计划免疫、艾滋病、血吸虫病、结核病、食品安全、流感等疾病的督导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3.3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度减少3.24万元,下降49.4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2025年接待人次较上年度减少。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31万元,主要用于国内相关单位来我委开展业务活动、工作调研、执行公务等活动,按规定安排的工作餐发生的接待支出。国内公务接待27批次,24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3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来眉开展全科医师培训评估检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和护士职业资格考前准备情况交叉检查、《四川省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工作、高校赴眉访企拓岗座谈;血液工作交流学习;妇幼保健工作学习交流;血吸虫病监测工作;艾滋病防治工作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855.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3.09%。与上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245.3万元,下降7.43%。主要变动原因是市中心血站、市疾控中心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支出,市妇保院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支出减少。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5年度,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3.26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83.11万元,增长65.36%。主要原因是市疾控中心与卫监支队合并,市疾控中心运行经费2025年也计入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中,故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度增长幅度较大。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208.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93.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583.5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631.15万元。主要用于病媒生物消杀、办公设备购买、托育服务能力提升建设、公车购置保险、公车油料费、公车维修、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药品及试剂购置、通用设备购置、医院修建改造、维保、项目外包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28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6.4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731.9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3.44%。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共有车辆4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8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13辆,其他用车主要用于公共卫生业务指导、计划免疫、艾滋病、血吸虫病、结核病、食品安全、流感等疾病的督导、巡查、流调等工作。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149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在2025年度,组织对病媒生物防制消杀经费(项目名称)等118个项目涉及金额170282.88万元开展了事前绩效评估,对118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18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眉山市卫生健康委部门预算(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病媒生物防制消杀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预算(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1.11分,绩效自评综述2025年市卫健委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得分91.11分,预算绩效自评总体优。预算各项目按进度推进,完成各项目社会效益目标。在履职效能、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项目决策、项目执行、目标实现方面都取得良好的成绩。对项目实施过程按时进行绩效评价,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安排布置各项工作,做到责任到人,明确各自职责及相关要求,确保工作及时、准确、高效完成。

病媒生物防制消杀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完成集中药物消杀及“三防”设施建设维护,通过市疾控中心监测评价,城市建成区病媒生物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绩效自评100分。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眉山市公办托育服务能力建设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绩效自评综述:本次自评总得分为98分,评价等级为“优”。项目实施总体顺利,资金管理规范,基本达到了预期产出和效益目标。通过项目建设,全市新增公办普惠托位供给,尤其是青神县、仁寿县等地托育基础设施得到显著改善,为构建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项目资金在撬动社会效益、回应民生关切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市精神卫生中心建设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本次自评总得分为100分。项目资金执行率100.00%,使用合规,有效支撑了年度工作任务的完成,达到了预期目标。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本次自评总得分为100分。总体来看,2025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良好,资金管理基本规范,各项服务数量指标均已完成,有效保障了辖区居民的健康需求。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基本药物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5分,绩效自评综述: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改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保证基本药物足量供应和合理使用,转变“以药补医”机制,推进药品合理使用,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群众基本用药权益,使得就医费用负担保持合理水平,逐步提升患者就医满意度,同时也保障了乡村医生收入稳定。2025年我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专项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完成计划,实现目标。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艾滋病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49分,绩效自评综述:艾滋病防治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设置合理明确,资金筹措机制明确,项目管理规范,制度措施健全,资金使用规范,艾滋病防治工作服务指标均达到年度目标值,项目产出完成情况良好;服务对象满意度高。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育儿补贴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通过实施育儿补贴项目,严格按照政策口径和资格确认流程,经申报、核查、初审、复审等程序,确保目标人群资格确认质量。加强发放管理,育儿补贴资金全部通过眉山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阳光发放监管平台和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发放到人。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计划生育惠民政策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通过实施计划生育惠民政策项目,严格按照政策口径和资格确认流程,经申报、核查、初审、复审等程序,确保目标人群资格确认质量。加强资金发放管理,确保各项资金通过眉山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阳光发放监管平台到户到人。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销售,转变“以药补医”机制,推进药品合理使用,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群众用药权益,使得就医费用负担保持合理水平,逐步提升患者就医满意度。2025年我市取消药品加成补助专项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完成计划,实现目标。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15.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7.卫生健康(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反映卫生健康、中医部门所属的城市综合性医院、独立门诊、教学医院、疗养院和县医院的支出。

18.卫生健康(类)公立医院(款)妇幼保健医院(项):反映卫生健康、中医部门所属的专门从事妇产、妇幼保健医院的支出。

19.卫生健康(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公立医院方面的支出。

20.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反映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

21.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反映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所属卫生监督机构的支出。

22.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妇幼保健机构的支出。

23.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应急救治机构(项):反映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所属应急救治机构的支出。

24.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采供血机构(项):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采供血机构的支出。

25.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26.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27.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反映其他公共卫生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卫生健康(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的医疗经费。

3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1.卫生健康支出(类)疾病预防控制事务(款)其他疾病预防控制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疾病预防控制事务方面的支出。

32.卫生健康支出(类)疾病预防控制事务(款)其他疾病预防控制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疾病预防控制事务方面的支出。

33.卫生健康支出(类)托育服务(款)其他托育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托育服务方面的支出。

34.卫生健康(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3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款)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资源勘探工业信息方面的支出。

3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另见附件)





附件2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另见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146-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xls】
【附件2.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zip】
【附件1.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zip】
【关闭窗口】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