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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度单位决算公开
发布机构:市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2026-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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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6年9月30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

(二)牵头推进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负责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综合监管等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市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全市卫生应急工作。

(四)贯彻落实国家、省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械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

(七)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贯彻执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措施。

(九)指导县(区)卫生健康工作。建立公益性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

(十)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一)组织拟订全市中医药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加强对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监督指导。

(十二)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人才和科技发展规划。贯彻执行国家、省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制度和规定,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

(十三)负责市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领导、外宾来眉期间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征兵、招生、招聘(录用)等体检工作。

(十四)依法依规履行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内设科室16个,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科、综合监管与职业健康科、卫生应急办公室、疾病预防控制科、基层卫生健康科、妇幼健康科、医政医管科、中医药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健康服务业发展与老龄健康科、宣传与健康促进科、规划财务与信息统计科、人事科、爱国卫生科、党建办公室。合署办公事业单位3个,包括眉山市卫生信息中心、眉山市干部保健服务中心、眉山市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

第二部分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入、支出总计均为8141.69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收入24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4913.42万元,增长152.2%。主要变动原因是眉山市公办托育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因工程建设开展,相关 费用2025年支出较2024年增加。




(图1: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本年收入合计8117.69万元(不包含年初结转和结余收入),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92.57万元,占28.2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25.13万元,占71.7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本年支出合计8141.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3.58万元,占17.85%;项目支出6688.12万元,占82.1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均为8141.69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4913.42万元,增长152.2%。主要变动原因是眉山市公办托育服务能力建设项目费用2025年支出较2024年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16.5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8.45%。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911.7万元,下降28.24%。主要变动原因是经费压降,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2024年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16.5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万元,占0.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8.32万元,占6.83%;卫生健康支出2064.42万元,占89.1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7.63万元,占0.33%;住房保障支出80.6万元,占3.84%。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316.57,完成预算99.23%。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2.7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7.1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8.4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087.9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27.5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15.44万元,完成预算82.3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资金使用期限为2年,当年尚未执行完毕。

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8.82万元,完成预算61.4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资金使用期限为2年,当年尚未执行完毕。

9.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56.2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卫生健康支出(类)疾病预防控制事务(款)其他疾病预防控制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4.0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37.3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款)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6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80.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53.5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67.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85.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19.22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增加1.63万元,增长9.29%。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8.17万元,占94.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4万元,占5.41%。具体情况如下:

(图7: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上年度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17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度增加2.4万元,增长15.19%。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车辆油耗、维护等费用随之上升。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8.17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开展基本公共卫生、老龄健康、中医药发展、安全生产、信息技术等日常业务活动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度减少0.76万元,下降42.27%。主要原因是2025年各类交流、考察、学习较上年减少,故本年接待费较上年下降。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0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6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0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来眉开展全科医师培训评估检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和护士职业资格考前准备情况交叉检查、《四川省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工作、高校赴眉访企拓岗座谈。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25.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1.54%。与上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322.07万元,增长1057.95%。主要变动原因是眉山市公办托育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因工程建设开展,相关费用2025年支出较2024年增加。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5年度,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5.94万元,比上年度减少40.56万元,下降17.91%。主要原因是委机关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厉行节约规定,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40.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691.7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3.68万元。主要用于公车维护、病媒生物消杀、办公设备购买、托育服务能力提升建设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1.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0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1.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06%。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委机关日常业务活动。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在2025年度,组织对信息化建设等42个项目涉及金额5793.15万元开展了事前绩效评估,对4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4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单位预算绩效自评报告、病媒生物防制消杀经费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单位预算绩效自评报告绩效自评得分为96.24分,绩效自评综述:预算各项目按进度推进,完成各项目社会效益目标。在履职效能、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项目决策、项目执行、目标实现等方面都取得良好的成绩。对项目实施过程按时进行绩效评价,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安排布置各项工作,做到责任到人,明确各自职责及相关要求,确保工作及时、准确、高效完成。

病媒生物防制消杀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完成集中药物消杀及“三防”设施建设维护,通过市疾控中心监测评价,城市建成区病媒生物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绩效自评100分。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爱国卫生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全市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认真开展健康四川高质量发展试验县建设,青神县入选2025年度健康四川高质量发展试验县。爱国卫生月和世界无烟日等主题宣传活动火热开展,控烟、病媒生物防制等工作有序推进,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2025年机关办公电脑采购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本次绩效自评综合得分为100分,评价等级为优秀。本项目2025年度预算资金7.63万元(全部为财政资金)已100%执行完毕,项目实施严格遵循相关政策法规及资金管理要求,决策程序规范、资金使用合规、项目管理完善;各项绩效目标均已全面完成,新购置办公电脑23台,并已全部安装使用,项目绩效评价率100%,资金分配及项目单位满意度均达到95%以上;项目实施有效提升了眉山市卫生健康委机关行政办公效率,强化政务安全防线,实现了预期行政运转及社会效益目标。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安全生产工作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本次安全生产工作专项经费绩效自评总分为100分。项目整体实施情况良好,各项绩效目标均已完成,部分指标超额完成。项目资金使用规范,管理到位,有效促进了全市卫健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加强和规范管理,确保了全市卫健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卫生健康行业监督管理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本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实施规范、资金使用合规、成效明显,圆满完成年度行业监督管理工作目标。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卫生健康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本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实施规范、资金使用合规、成效明显,圆满完成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联系村)任务目标。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本次自评总得分为100分。项目整体实施情况良好,孕产妇死亡率和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保持为0,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优于全省平均水平,超额完成“两癌”筛查和先心病筛查任务,资金使用规范,绩效目标基本实现。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干部保健服务工作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本次自评总得分为100分。通过项目的实施,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工作全部完成,更好地调动医疗机构参与医疗保障工作的积极性,保障了17000名马拉松参赛选手的生命安全,确保赛事医疗保障0疏漏0失误,提高了城市知名度。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2025眉山东坡马拉松赛事医疗保障补助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本次自评总得分为100分。通过项目的实施,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工作全部完成,进一步提高了干部保健服务能力,提升了干部整体健康水平,为推动眉山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干部保健服务工作得到进一步完善,服务对象满意度逐步提高。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眉山市公办托育服务能力建设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绩效自评综述:本次自评总得分为98分,评价等级为“优”。项目实施总体顺利,资金管理规范,基本达到了预期产出和效益目标。通过项目建设,全市新增公办普惠托位供给,尤其是青神县、仁寿县等地托育基础设施得到显著改善,为构建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项目资金在撬动社会效益、回应民生关切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卫生健康规划事务与项目绩效管理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本次自评总得分为100分评价等级为优秀。本项目 2025 年度预算资金 8.39万元(全部为财政资金)已 100% 执行完毕,项目实施严格遵循相关政策法规及资金管理要求,决策程序规范、资金使用合规、项目管理完善;各项绩效目标均已全面完成,成功开展卫生健康管理人员业务培训、专项项目抽查、内控相关工作各 1 次,项目绩效评价率 100%,各项工作按时推进,资金分配及项目单位满意度均达到 90% 以上;项目实施有效提升了眉山市卫生健康系统管理水平,规范了专项项目实施流程,完善了内控管理体系,实现了预期的行政运转及社会效益目标。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本次自评总得分为100分。项目资金使用规范,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通过项目实施,基层服务网络全面夯实,人才队伍持续壮大,服务能力有效提升,宣传引导深入人心,群众满意度稳步提高,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力推动了全市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本次自评总得分为100分。总体来看,2025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良好,资金管理基本规范,各项服务数量指标均已完成,有效保障了辖区居民的健康需求。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疾病预防控制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本次自评总得分为100分。项目资金执行率100.00%,使用合规,有效支撑了年度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任务的完成,达到了预期目标。特别是2025年结核病发病率较上年同期下降6.15%,降幅显著。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市精神卫生中心建设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本次自评总得分为100分。项目资金执行率100.00%,使用合规,有效支撑了年度工作任务的完成,达到了预期目标。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对全市计生干部开展人口监测统计、计生惠民政策和业务流程培训,有效提升人口数据质量和基层计生干部业务能力和政策水平。计划生育惠民政策惠及34.64万人,发放资金3.93亿元,开展计划生育惠民政策市级质量抽查,误差率控制在万分之2以内。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三个全覆盖”制度,为计生特殊家庭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及住院护理补贴保险。通过普惠托育补助政策,降低服务价格,调动托育服务机构办园积极性,提高托育服务质量。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推进医药健康产业链发展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本次自评总得分为100分项目实施整体成效优秀。项目严格按照立项要求及绩效目标推进,预算调整规范、执行率 100%,资金使用合规规范,无任何违规情形;成功建立 “3+3” 常态化产业链工作机制,产业链图谱及对口联系机制落地,细分产业赛道定位清晰;规上医药企业培育、产业产值提升、招商引资等核心工作均超额完成目标,产业集群培育成效显著,医药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态势凸显;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得到充分发挥,有效推动了眉山市医药健康产业链的建链、补链、强链、延链。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老龄健康工作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本次自评总得分为100分项目实施整体成效优秀。项目严格按照立项要求及绩效目标推进,预算执行率 100%,资金使用合规规范,无任何违规情形;全面完成年度各项绩效目标,老龄健康政策体系不断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显著,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持续提升,敬老孝老社会氛围进一步营造,失能老年人等重点群体的健康服务需求得到有效满足,广大老年人的健康获得感和幸福感显著增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得到充分发挥。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眉州英才计划”医疗卫生领军人才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本次自评总得分为100分。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完成对“眉山英才计划”领军人才专项经费保障拨付及春节和元旦期间走访慰问工作,通过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自评,经费使用符合规定要求,工作开展有序。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人才保障与人才队伍建设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本次自评总得分为100分。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完成对“眉山英才计划”领军人才专项经费保障拨付及春节和元旦期间走访慰问工作,通过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自评,经费使用符合规定要求,工作开展有序。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农村医学定向生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完成对符合条件的医学定向生进行补助,资金及时足额拨付,绩效自评99分。项目实施过程规范,资金使用合规高效,全面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通过定向生工作开展,为基层引进了一批专业技术人员,补充了基层人才队伍,对我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核费和业务成本经费项目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经综合自评评价,项目实施根据年度工作计划按时保质完成各项考务工作,绩效自评100分。项目实施过程规范,资金使用合规高效,全面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通过开展考试评价工作,有效严把了卫生人才准入关,提升了公共服务能力,保障了群众健康权益,对我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计划生育协会事业经费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设置合理,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合规。各项绩效目标均已全面完成,开展了2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慰问,开展了1次家庭健康促进行动,家庭健康促进行动资金控制在3万元以内,项目满意度均达到90%以上。本次绩效自评综合得分为100分。本项目2025年度预算资金7万元(全部为财政资金)已100%执行完毕。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信息化建设经费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2025年度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化建设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总得分100分,项目预算执行率 100%。项目决策科学、管理规范,各项实施流程均符合相关制度要求;项目全面完成了 2025 年度既定的绩效目标,成功开展网络安全督导及建设工作,全年无重大网络安全事件发生;按要求完成全市智慧医院、互联网医院建设任务(三星智慧医院2家、四星智慧医院1家、智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6家、互联网医院1家);市级医疗 “三监管” 平台、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等核心系统稳定运行;卫生健康统计数据准确、信息安全保障到位,委机关信息化和统计工作服务对象满意度达 100%,有效提升了眉山市卫生健康信息化服务水平,为全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信息化支撑。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卫生健康主题宣传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本次卫生健康主题宣传项目 2025 年度绩效自评总分为100分,项目整体实施情况良好,达到预期绩效目标。项目预算执行率 100%,资金使用合规、管理规范,使用效益、显著,无违规使用资金情况。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重点专科建设和质控中心建设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市人民医院新立项2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分别验收评估通过11个、动态评估11个,在2024年度省级三级医院临床专科评估中,3家医院共10个专科入选全省医疗服务能力与质量前20%。全面加强质控网络建设,新成立4个市级质控中心,总量达61个,覆盖超过90%的省级质控专业。各质控中心针对十大医疗质量安全目标进行了深入调研和分析,通过持续的监控和评估,完成了十大医疗质量安全目标中的多项核心指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医政医管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度工作计划,通过对6个区县开展核心制度、精神卫生、生物安全、麻精药品、血液安全、驾驶人体检等重点领域专项督导及培训,进一步加强区县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管理人员及医务人员管理水平,全市21家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已全面建成“患者综合服务中心”并独立设置“转诊中心”,全面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和“一次挂号管三天”服务。其中,13家医院提供检查检验集中预约服务,3家医院试点“免陪照护服务”。项目自评得分100分。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卫生应急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绩效自评综述:经综合评定,2025年度卫生应急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资金执行率100%,使用合规,有效支撑了年度卫生应急工作任务的完成,达到了预期目标。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卫生健康法制建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2025年度卫生健康法制建设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合得分为100分,项目实施整体成效优秀。项目决策规范、资金管理严格、预算执行到位,全年财政预算资金12.00万元全部足额执行,资金使用合规无违规情形。项目各项工作任务均按计划按时完成,绩效目标全部达成,实现了办件超时、行政审批错误“零发生”,学法考法“百分百覆盖”,有效推进了眉山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规范化,提升了行业法治化管理水平,群众对卫生健康法制建设工作满意度达到预期目标。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医改工作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2025年度医改工作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合得分为100分,项目实施整体成效优秀。项目决策规范科学、资金管理严格合规、预算执行到位高效,全年财政预算资金2.00万元全部足额执行,资金使用无任何违规情形。项目各项医改工作任务均按计划按时完成,绩效目标全面达成,积极申报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印发全市医改重点任务清单,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等核心改革工作有序推进,群众满意度达标,有效推动了眉山市医药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提升了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水平。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卫生综合监督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绩效自评综述:经综合评定,2025年度卫生综合监督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 分。项目资金执行率72.23%,使用合规,有效支撑了年度卫生综合监督工作任务的完成,达到了预期目标。特别是在完成“双随机、一公开”任务、超额完成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等方面成效显著。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12.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4.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15.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16.卫生健康(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的医疗经费。

18.卫生健康支出(类)疾病预防控制事务(款)其他疾病预防控制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疾病预防控制事务方面的支出。

19.卫生健康(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款)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资源勘探工业信息方面的支出。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反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4.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2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机关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另见附件)





附件2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另见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件1.机关预算绩效评价报告.zip】
【附件2.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范本.zip】
【146001-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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