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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度眉山市公安局单位决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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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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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公开时间:2026年9月28日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5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一、单位职责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决定;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2.研究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起草本市公安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3.及时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预测敌情和社会治安情况,为市委、市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并提出对策措施;收集分析研判、依法打击反邪教工作。 4.协同区、县党委管理区、县公安机关领导干部;组织、指导、实施全市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现代化建设,以及公安队伍的教育训练,公安宣传和对外公共关系工作。 5.参与并指导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和重大刑事犯罪案件的侦察工作,组织、指挥重大行动和侦察跨区、县的重特大案件。 6.参与并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参与处置危害社会安定的聚众闹事、骚乱事件和重大治安事件、突发性事件;管理集会、游行等活动。 7.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 8.依法管理、指导中国公民出入境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停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9.负责对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监督;负责全市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处理市区交通事故,指导处理全市的重、特大交通事故。 10.负责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管理指导工作;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保卫组织建设及业务培训。 11.开展全市互联网络安全监测与态势感知,组织实施网络安全应急处置,负责全市网络安全的行政执法及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网络监控工作。 12.管理、指导全市公安机关110报警,对紧急治安事件和重大紧急情况,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13.组织、指导全市禁毒、缉毒、戒毒工作,承担市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4.指导全市公安机关执法制度建设和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工作,办理直管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 15.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监管工作,负责对全市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的监督和检查工作,负责配合纪委监委开展留置看护工作。 16.组织实施全市公安警卫业务工作,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重要外宾来我市期间以及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 17.规划和组织、指导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全市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等建设;负责全市技术防范工作和社会公共安全产品的监督管理。 18.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 19.按规定的权限,协调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任务。 20.分析队伍状况,研究、制定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指导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机关执法活动,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重大违纪案件。 21.组织实施全市消防监督,协助有关单位做好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2.负责涉林刑事案件的侦办查处工作。 23.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眉山市公安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事业单位1个。 纳入眉山市公安局2025年度单位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眉山市公安局信息中心 第二部分 2025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入、支出总计均为20370.54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减少291.09万元,下降1.41%。主要变动原因主要变动原因一是眉山市公安局积极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相关要求,减少一般性支出;二是2025年项目支出较少,导致支出项目经费下降。
(图1: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0370.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850.42万元,占92.5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30.06万元,占5.55%;年初结转和结余收入390.06万元,占1.91%。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0370.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72.48万元,占75.95%;项目支出4898.06万元,占24.04%。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均为20370.54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减少291.09万元,下降1.41%。主要变动原因主要变动原因一是眉山市公安局积极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相关要求,减少一般性支出;二是2025年项目支出较少,导致支出项目经费下降。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240.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45%。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11.93万元,增长3.28%。主要变动原因是新招录一批警务辅助人员,导致人员工资支出提高。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240.4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6019.64万元,占83.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48.64万元,占8.57%;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8.25万元,占0.09%;卫生健康支出582.34万元,占3.03%;住房保障支出971.61万元,占5.05%。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9240.4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18628.5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1986.4万元,完成预算100%。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133.46万元,完成预算100%。 3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96.52万元,完成预算100%。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61.96万元,完成预算100%。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341.31万元,完成预算100%。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02.46万元,完成预算100%。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45.67万元,完成预算100%。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582.34万元,完成预算100%。 9.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款)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8.25万元,完成预算100%。 1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971.6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472.4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783.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157.31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减少12.46万元,下降7.34%。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57.07万元,占99.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4万元,占0.15%。
(图7: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结构)(饼状图)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7.07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度增加3.9万元,增长2.55%。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较为老旧,产生维修维护费用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7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55台,机要通信用车1台。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7.0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公安执法执勤业务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0.2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度减少0.54万元,下降69.23%。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批次下降。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24万元,主要用于公安业务工作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34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2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其他市(州)公安局来学习考察、相关业务警种的业务交流活动,接待省厅领导检查指导工作等。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0.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54%。与上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903.03万元,下降44.42%。主要变动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项目减少。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5年度,眉山市公安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88.61万元,比上年度减少29.24万元,下降1.08%,主要原因是市公安局积极落实“过紧日子”相关要求,机关运行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眉山市公安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67.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45.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21.69万元。主要用于辅助公安机关业务工作的开展。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43.5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3.1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眉山市公安局共有车辆57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56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47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眉山市公安局在2025年预算编制阶段,对预算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并编制了绩效目标和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注重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对全部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市公安局整体绩效自评报告、眉山市中心城区天网补点及视频联网共享服务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眉山市主城区重要点位补点建设天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眉山市中心城区天网补点及视频联网共享服务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眉山市主城区重要点位补点建设天网项目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单位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员经费支出和机关运行支出。 4.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通用项目,用于专项经费的支出。 5. 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指公安机关事业编制人员经费支出。 6. 公共安全(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工作的支出。 7.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 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反映用于引进专家补助、引智成果推广等方面的支出。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用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0.住房保障(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事业人员及警务辅助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眉山市公安局2025年预算绩效自评报告 二、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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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2025年眉山市公安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docx】 【眉山市主城区重要点位补点建设天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doc】 【眉山市中心城区天网补点及视频联网共享服务项目绩效自评报告.doc】 【131001-眉山市公安局决算公开附表.xls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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