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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四川省眉山市农业农村局单位决算
发布机构: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6-09-29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眉山市农业农村局(眉山市乡村振兴局、眉山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主管全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市“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开展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有关工作。指导全市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指导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负责制定全市农业全产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市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负责全市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全市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负责全市农田建设管理。拟订农田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制定全市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全市农业农村人才工作。牵头开展全市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市农业综合执法。依法依规负责农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眉山市农业农村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下属内设科室29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11个。主要包括:市委农办秘书科、市委农办督查科、局办公室、局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科、局发展规划与农业园区科、局计划投资财务科、局种植业与农药肥料科(粮油科)、局畜牧兽医科(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办公室)、局饲料兽药科、局渔业渔政管理科、局特色产业发展科(农产品加工指导科)、局乡村建设促进科、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局家庭农场发展科(农业人才办公室)、局监测帮扶科、局脱贫成果巩固科、局市场与信息化科(数字农业促进科)、局交流合作与泡菜产业发展科、局科技教育科、局农产品质量监管与品牌培育科、局种业发展科、局农业机械化科、局农田建设管理科、局农业资源环境科、局综合执法监督科、局信访维稳安监科、局人事科、局机关党委、市农村经济与能源发展促进中心、市农业(水产)技术推广中心、市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心、市泡菜产业推进服务中心、市城乡环境治理服务中心、市农业质量检测中心、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市植保植检站、市农田建设促进中心、市种业科教站、市畜牧站、市经济作物站、市岷江现代农业园区服务中心,统一进行核算。

第二部分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入、支出总计均为8160.79万元。与2024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比上年增加1561.52万元,增长比例为19.13%。主要原因为人员调资以及新增四川省眉山市2024年陆生动物疫病病原学监测区域中心建设项目,眉山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制工作,中央财政第五项、第六项、专项项目等在2025年实施。

(图1: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本年收入合计8160.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160.79万元,占1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本年支出合计8160.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39.74万元,占70.33%;项目支出2421.05万元,占29.67%。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均为8160.79万元。与2024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支出总计各比上年

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增加1561.52万元,增长比例为19.13%。主要原因为人员调资以及新增四川省眉山市2024年陆生动物疫病病原学监测区域中心建设项目,眉山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制工作,中央财政第五项、第六项、专项项目等在2025年实施。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74.6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4%。与2024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515.37万元,增长23.1%。主要原因为人员调资以及新增四川省眉山市2024年陆生动物疫病病原学监测区域中心建设项目,眉山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制工作,中央财政第五项、第六项、专项项目等在

2025年实施。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74.6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万元,占0.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7.45万元,占7.27%;卫生健康支出142.34万元,占1.8%;农林水支出6987.5万元,占86.5%;住房保障支出349.09万元,占4.32%。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8074.69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91.67万元,完成预算100%;

(2)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95.78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45.65万元,完成预算100%;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

(1)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045.44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

(3)机关服务(项):支出决算为174.3万元,完成预算100%;

(4)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37.81万元,完成预算100%;

(5)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支出决算为20.66万元,完成预算100%;

(6)病虫害控制(项):支出决算为98.44万元,完成预算100%;

(7)农产品质量安全(项):支出决算为37.3万元,完成预算100%;

(8)执法监管(项):支出决算为6.02万元,完成预算100%;

(9)行业业务管理(项):支出决算为63.79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农业生产发展(项):支出决算为227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农业生态资源保护(项):支出决算为23.16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其他农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370.66万元,完成预算100%。

5.农林水支出(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款)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6.93万元,完成预算100%。

6.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63.99万元,完成预算100%。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49.0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39.7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995.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744.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2.37万元,完成预算67.25%,较上年度增加3.85万元,增长1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严控“三公”经费各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6.96万元,占16.4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2.1万元,占75.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31万元,占7.81%。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6.96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1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4年增加6.9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出国(境)参观考察学习1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1万元,完成预算97.2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4年度减少0.12万元,下降0.37%。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及运行维护费。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1辆,其中:2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2.1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建设、天府粮仓示范区建设、农产品质量检测、疫控中心防疫、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3.31万元,完成预算11.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4年度减少2.99万元,下降47.46%。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控公务接待标准、接待次数和陪同人员。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31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局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248人次,共计支出3.3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开展抽样抽检、开展病虫害调研、开展乡村振兴调研、开展柑桔产业调研、开展农业生态发展调研、开展防控技术指导、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调研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6%。与2024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6.1万元,增长100%。主要变动原因是:2024年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新增了2023年度眉山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落地表彰活动经费、重点产业链发展工作经费项目等。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4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5年度,眉山市农业农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44.17万元,比2024年度减少8.23万元,下降1.0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进一步压缩相关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眉山市农业农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6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0.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67.9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办公设备购置、耳标采购、动物疫病病原学监测区域中心建设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88.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0.9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52.5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8.53%。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眉山市农业农村局共有车辆11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4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在2025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监测流调项目工作经费、农业质量检测中心运行经费、眉山市天然水域水生生物资源监测及禁渔效果评估工作专项经费、水产健康养殖专项工作项目经费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及耕地质量调查监测评价工作经费、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经费、后勤物业管理专项经费、派驻纪检组工作专项经费、特色产业发展工作经费项目、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项目工作经费、天府粮仓示范区建设项目工作经费等11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6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眉山市农业农村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监测专项、农业质量检测中心运行经费、2024年陆生动物疫病病原学监测区域中心建设项目、长江禁捕考核奖补资金项目、天然水域水生生物资源监测及禁渔效果评估工作、眉山市试点攻关高品质“东坡大米”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及耕地质量调查监测评价、第十一届四川农业博览会、眉山市2025年第三届水稻“一优两高”生产竞赛项目、长江禁捕考核奖补资金项目、中央财政乡村治理建设人才培训市级培训等28个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本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绩效自评综述市农业农村局将绩效管理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按要求填报了项目支出事前绩效目标表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强化事中绩效监控管理,完成项目绩效监控运行分析;完成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和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并按规定对外公开部门绩效信息,绩效评价工作达到预期目标。详细的《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包括种子质量监管抽查工作经费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反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反映城乡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支出。

2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反映用于农业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监管、残留监控,农产品质量认证、普查、标准化等方面的支出。

3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执法监管(项):反映用于农业法治建设、执法监督、纠纷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监管、农资打假与市场监管,农机监理、农业机械使用跟踪调查及试验鉴定,渔政、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3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用于农业农村政策研究、土地承包管理、审计监督等农业行业一般性基本业务管理工作的支出。

3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防灾救灾(项):反映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海难救助补助,草原扑火防火及因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的补助。

3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项):反映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开展基地建设、质量标准认证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3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产品加工与促销(项):反映用于农产品加工、储藏、运输、国内外大型农产品展示、交易、产销衔接、开拓国内外农产品市场及农业产业化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3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6.农业水支出(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款)社会发展(项):反映用于农村欠发达地区中小学教育、文化、广播、电视、卫生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37.农业水支出(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款)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3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1.其他资本性支出中对企业政策性补贴:指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4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附后)

附件2: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附后)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件2: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zip】
【142001-眉山市农业农村局.xls】
【附件1: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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