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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眉山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部门决算
发布机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09-29

2025年度

眉山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6年9月29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1

一、部门职责1

二、机构设置2

第二部分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3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7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0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11

第四部分附件14

第五部分附表27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27

二、收入决算表27

三、支出决算表2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27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2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27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27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27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27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27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27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27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27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为市级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含区县限额以上工程建设项目)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

2.按有关规定查验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各方主体资格和进场交易项目相关手续;负责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并组织实施,为交易各方主体提供服务。

3.负责对进入市级交易服务中心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产权交易、矿业权和特许经营权出(转)让等公共资源交易提供现场管理和服务;受委托依法承担其他有关公共资源项目交易服务工作。

4.受委托组织实施政府采购项目;受委托组织实施土地矿权交易项目。

5.负责项目交易现场服务,记录、制止和纠正违反交易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接受有关咨询、投诉,并按职责分工及时处理。

6.承担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负责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建设和技术维护,按照有关规定发布场内交易信息,为交易各方提供交易资讯、鉴证等服务。

7.按规定制定市级政务服务大厅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行政务服务标准化。督促审批事项在线办理工作,对窗口单位服务项目办理过程的催办、跟踪;对办件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协调处理;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考勤、考核和年终考评。为实施行业监督和行政监察提供相关的保障服务。

8.对区、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进行业务指导,参与相关业务工作的调研和培训。

二、机构设置

眉山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为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入、支出总计均为1296.6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120.71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图1: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296.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92.46万元,占99.6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万元,占0.33%。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296.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2.96万元,占58.07%;项目支出543.7万元,占41.93%;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均为1296.6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120.71万元,增长10.26%。主要变动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92.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7%。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03.49万元,增长30.69%。主要变动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92.4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12.48万元,占86.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16万元,占7.44%;卫生健康支出33.72万元,占2.61%;住房保障支出50.10万元,占3.88%。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292.4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政务公开审批(项):支出决算为322.64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539.55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社会工作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3.42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类)社会工作事务(款)其他社会工作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16.87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5.74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0.42万元,完成预算100%。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3.72万元,完成预算100%。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50.10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52.9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02.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50.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3.33万元,完成预算66.6%,较上年度增加0.05万元,增长1.5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合理控制了接待费支出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79万元,占83.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4万元,占16.22%。具体情况如下:

(图7: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9万元,完成预算9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度减少0.12万元,下降4.12%。主要原因是合理控制了燃油费、维修维护费等。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7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中心业务开展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4万元,完成预算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度增加0.17万元,增长45.95%。主要原因是来访学习参观的人员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5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3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5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单位来访交流学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32%。与上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82.78万元,下降97.75%。主要变动原因是预算下达电子交易平台运营维护费资金性质为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5年度,眉山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度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眉山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5.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4.37万元。主要用于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营维护122.94万元和车辆运行所需的货物和服务的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9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94%。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眉山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共有车辆1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眉山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在2025年度,组织对公共资源交易支出等3个项目涉及金额307万元开展了事前绩效评估,对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眉山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绩效自评得分为96.0分,绩效自评综述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转,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资金得到了有效的利用,达到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用于职工职业年金缴费的支出。

1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的支出。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范本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眉山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部门内设8个科室,无下属单位。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为市级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含区县限额以上工程建设项目)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

2.按有关规定查验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各方主体资格和进场交易项目相关手续;负责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并组织实施,为交易各方主体提供服务。

3.负责对进入市级交易服务中心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产权交易、矿业权和特许经营权出(转)让等公共资源交易提供现场管理和服务;受委托依法承担其他有关公共资源项目交易服务工作。

4.受委托组织实施政府采购项目;受委托组织实施土地矿权交易项目。

5.负责项目交易现场服务,记录、制止和纠正违反交易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接受有关咨询、投诉,并按职责分工及时处理。

6.承担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负责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建设和技术维护,按照有关规定发布场内交易信息,为交易各方提供交易资讯、鉴证等服务。

7.按规定制定市级政务服务大厅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行政务服务标准化。督促审批事项在线办理工作,对窗口单位服务项目办理过程的催办、跟踪;对办件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协调处理;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考勤、考核和年终考评。为实施行业监督和行政监察提供相关的保障服务。

8.对区、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进行业务指导,参与相关业务工作的调研和培训。

(三)人员概况。截至2025年末,眉山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部门职工43人,其中:事业人员27人,编外长聘人员10人,退休人员6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眉山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25年年初收入预算为934.41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年末决算报表收入为1296.6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92.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万元。

(二)支出情况。眉山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25年年初支出预算为934.41万元,年末决算报表支出为1296.66万元。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眉山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25年无结转结余。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根据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总体绩效”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依次包括履职效能、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等情况。

1.履职效能。我中心对部门项目实行全过程管理,项目计划、执行、监控全程管控,全年项目绩效执行情况优良,较好的完成了公共资源交易各项目工作,服务了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主体,达到了一定的经济目标,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各方主体对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都给予了高度的肯定。

2.预算管理。我中心预算编制充分考虑了单位的实际需要和目标任务,充分听取了各业务科室的意见,确保预算编制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支出严格按照预算计划和进度要求执行,确保资金使用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保证执行进度与预算计划匹配,支出执行及时合规,确保一般性支出压减。

3.财务管理。我中心制定了规范完善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资金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规范性,提高预算执行效率,严格资金使用的审批和监管流程,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财务岗位设置出纳、会计和财务主管,有明确的岗位职责。

4.资产管理。我中心制定了资产管理制度,固定资产实行专人管理。定期分析资产利用率、变化率、盘活率,评估资产管理现状以优化资产管理流程,提高资产管理效率。

5.采购管理。我中心涉及政府采购项目的是公务用车部分经费,其中公务用车维修面向了中小微企业采购。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6个,涉及预算总金额543.77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

1.项目决策。

在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五期)运营维护服务项目的决策过程中,项目的采购需求、采购实施计划、采购方式、运营维护服务内容、阶段验收、合同价格款支付等方面,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和规定开展,对重要事项邀请专业技术人员参与,严格按照“三重一大”程序进行。

2.项目执行。

在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五期)运营维护服务项目的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事项开展项目运营维护,每年度开展阶段性验收,按照政府采购规定的要求及时支付合同价款,没有出现项目合同内容调整的情形。

3.目标实现。

对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五期)运营维护服务项目的内容和目标,中心及时印发了工作计划任务安排表,细化工作内容和目标,落实责任科室。经过近两年的运行,中心紧紧围绕服务市委、市政府重点确定的重大项目开展工作,目前运维项目的目标和内容按计划有序推进。

(三)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我中心实施覆盖预算管理全过程的结果应用机制,在项目推进和预算执行过程中,采取项目跟踪、数据核查和汇总分析等方式,动态了解和掌握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实施进程和支出执行进度等,确保绩效目标实现。参照绩效监控项目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将事后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到次年的预算安排中,不断强化绩效理念,推动整体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中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转,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资金得到了有效的利用,达到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部门绩效目标及实际工作开展情况,按照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自评,得分96.0,评价情况良好。

(二)存在问题。

通过此次绩效评价,我们发现现有指标设置仍存在一定缺陷,固定资产的盘活率有待提高,建议加强调研,提出更加适合于现有工作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固定资产实行动态分类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

(三)改进建议。

我们将以此次评价工作为契机,加强业务学习和调研,强化绩效管理,提高绩效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绩效指标设置,对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科学考虑,并与实际工作相结合,确保其更加科学、合理、规范。

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2025年度)

单位:万元



部门名称

眉山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

资金总额

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934.41

934.41

934.41


年度总体

目标

1、为市级部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2、保障中心办公设备的更新换代,服务好招投标人及各方主体。3、保障中心电子交易平台正常运行及日常升级等。

年度主要

任务

任务名称

主要内容

公共资源交易支出2025

保障交易中心办公印刷劳务派遣食堂等正常运行

信息系统维护服务费2025

保障中心交易系统的运行维护

后勤物管专项经费2025

保障中心物业管理正常运行

年度绩效

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绩效指标

性质

绩效指标值

绩效度量单位

权重

实际完成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食堂房屋租赁1年

=

1

年

10

1


聘请常年法律顾问1个

=

1

个

10

1


保障6个劳务派遣人员人员经费

=

6

人

10

6


土地拍卖公证处1个

=

1

个

10

1


质量指标

电子交易平台验收合格

定性

验收合格


10

验收合格


时效指标

本年度内实施

≤

1

年

10

1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服务好各方交易主体

定性

优良中差


10

优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

≥

95

%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全年支出在预算范围内列支

≤

934.41

万元

10

934.41


附件2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眉山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实施细则》(川办发〔2020〕78号)等政策要求,开展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建设和运营维护工作。眉山市电子交易平台为全市市县统一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为全市工程建设、国有土地(矿权)交易、国有产权交易等业务提供统一的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信息系统,电子交易平台与国家信用平台、省中心平台、金融、住建等20多个信息系统实现数据交互,形成了眉山市综合性的电子交易平台,为2万多公共资源交易主体提供信息化交易服务。

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五期)运营维护服务项目,于2023年按照政府采购程序确定成交供应商为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成交金额375万元,合同期限三年(2023年12月至2025年12月)。合同主要内容包括:黄敏反错别字检测、网站扫描、企业qq在线咨询系统、系统升级、工程建设计划公开、预警平台、现场人员运维、大数据分析系统优化完善、电子合同管理系统、数据对接、金融服务平台、平台运行监控、智能客服、其他运维等内容。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运营维护(五期)服务项目在实施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法律合同文书、财经管理制度等要求实施,严格执行中心内控制度,按照国家相关信息系统相关标准和规范开展工作。目前项目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开展履约工作,已支付合同价款375万元(其中2025年度合同款87.525万元)。

已按照合同约定,完成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运营维护(五期)服务项目的服务内容,完成了电子交易平台7.0版本的升级和上线,完成了黄敏反错别字检测、网站扫描、企业qq在线咨询系统、系统升级、预警平台、现场人员运维、大数据分析系统优化完善等服务内容,在合同期间保障了全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的正常运行。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运营维护(五期)服务项目预算申报过程中,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每年支付金额申报预算,预算下达后,严格实行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目前项目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开展履约工作,已申请并下达项目预算375万元,支付合同价款375万元(其中2022年支付预付款112.5万元,2023年度合同款87.4875万元,2024年度合同款87.4875万元,2025年度合同款87.525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运营维护(五期)服务项目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开展年度验收工作,由成交供应商按照合同提供系统运维的相关材料,组织中心内设科室对年度运维工作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支付合同价款。2025年在合同终验时邀请了专业技术人员参与项目验收工作,验收通过后按程序支付合同价款。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完成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运营维护(五期)服务项目合同约定内容,保障全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顺利进行。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运营维护(五期)服务项目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开展年度验收工作,由成交供应商按照合同提供系统运维的相关材料,组织中心内设科室对年度运维工作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支付合同价款。在合同终验时邀请专业技术人员参与项目验收工作,验收通过后按程序支付合同价款。

(三)评价选点。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运营维护(五期)服务项目合同所有内容。

(四)评价方法。现场演示、证明材料、信息系统程序安装包等。

(五)评价组织。中心内设科室负责人、支部纪检委员、信息系统方面专家。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运营维护(五期)服务项目从项目采购、合同价款支付等工作严格按照“三重一大”进行决策,经过中心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报送市政管局党组会议审议,在审议通过后实施。

2.项目管理。中心印发了《关于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五期)运营维护项目责任分工的通知》,明确了电子交易平台运维工作中各科室的工作内容,落实责任,建立工单管理系统,对系统开发需求、系统运维等服务内容开展闭环管理,有力的推动了项目的管理。

3.项目实施。

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运营维护(五期)服务项目,由中心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责分管工作的交易工作的电子化开发工作,各责任科室负责具体的电子化开发需求的制定和验收工作。由信息技术科负责交易平台资源管理、安全防控等工作。

4.项目结果。

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运营维护(五期)服务项目的实施,保障了全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的正常运行,有效提升了办事效率,有效的减少了交易主体往返交易现场的成本,全过程不见面交易有力的促进了公共资源交易的廉政风险防控。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产业发展。

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的重要内容之一。我市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立之初就一直致力于以信息化建设引领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不断探索公共资源交易各项业务电子化数字化,助推科技反腐。随着数字中国的建设要求,现阶段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正在从基础电子化阶段、流程电子化阶段向交易数字化阶段、平台数智化探索阶段不断发展,交易平台与监管部门、信用平台、政务数据共享平台等数据联通形成联动,交易服务向智慧化服务转变。

2.民生保障。

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运维过程中,中心不断推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场所规范化运行,提升服务便捷度,优化办事流程、完善业务规程。特别是在释放企业资金占用率上下功夫,不断推动降低投标保单保函费用,推进保单保函费用从原来的上限10‰降低至3‰以下。截至2025年12月共开具保单保函4271笔,涉及金额12.03亿元,保单保函资金占保证金比例89.8%。有效的减少了企业资金占用。

3.基础设施。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运营维护(五期)服务项目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履行验收,由成交供应商按照合同提供系统运维的相关材料,组织中心内设科室对年度运维工作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支付合同价款。在合同终验时还邀请专业技术人员参与项目验收工作,验收通过后才支付合同价款。经过验收,项目均按照合同约定开展了运维工作,保障了全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的正常运行。

4.行政运转。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所涉及的工程建设招投标、国有建设用地拍卖(挂牌)、国有产权交易业务系统均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要求进行开发设计,在运营维护过程中,对相关程序、招标文件范本等内容的修改完善,均按照各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开发和确认后上线运行。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无

四、评价结论

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运营维护(五期)服务项目严格按照合同进行履约,验收合格,资金未超预算,保障了全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的正常开展。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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