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预决算公开 >> 市级单位决算 >> 正文

2025年度眉山市统计局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机构: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6-09-29


目录

公开时间:2026年9月29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

二、机构设置 5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6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3

第四部分 附件 18

附件1 18

第五部分 附表 30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0

二、收入决算表 30

三、支出决算表 3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0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3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0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30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30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30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30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30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30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 30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标准;建立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健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组织实施各项统计调查;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为党委、政府调控、管理经济和社会事业以及科学决策提供统计数据依据,为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对区县、部门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等。

具体承担了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及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等国民经济行业的“一套表”统计调查;承担了综合、核算、工业、投资、商贸、农经、人口、科技、社会等18项国家、省市专项统计工作。承担了国民经济核算、服务业统计等专项统计改革和天府新区眉山区域统计监测等重点工作;承担了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和农业普查等普查工作任务的组织实施。


二、机构设置

眉山市统计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纳入眉山市统计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眉山市社会经济调查队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入、支出总计均为1105.9万元。与2024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8.8万元,增长4.6%。主要变动原因是新增职工2名,人员经费增加。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10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05.9万元,占100%。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10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7.1万元,占91.97%;项目支出88.8万元,占8.0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均为1105.9万元。与2024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支出总计各增加48.8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新增职工2名,人员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4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8.8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新增职工2名,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5.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72.3万元,占78.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4万元,占11.2%;卫生健康支出37.3万元,占3.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6.3万元,占0.6%;住房保障支出65.5万元,占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105.9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行政运行(项)2025年决算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支出决算为869.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行政运行(项)2025年决算数为786.76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专项统计业务(项)2025年决算数为6.3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专项普查活动(项)2025年决算数为24.36万元,完成预算100%。

(4)统计管理(项)2025年决算数为6.9万元,完成预算100%。

(5)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项)2025年决算数为8.8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25年决算数为124.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决算数为70.9万元,完成预算100%。

(2)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5年决算数为30.2万元,完成预算100%。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决算数为37.3万元,完成预算100%。

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款)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项):2025年决算数为6.3万元,完成预算100%。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决算数为65.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17.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59.5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5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2.59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增加17.24万元,增长322.2%。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2.4万元,占9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9万元,占0.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59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4年度增加18.03万元,增长395.4%。主要原因是新购置公务用车一台。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7.78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62万元。主要用于统计调研、统计执法、经济普查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4年度增加0.6万元,下降76%。主要原因是压减接待支出。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市相关统计调研工作餐饮开支。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1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1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成都统计局调研950元;接待省统计局工业处、投资处调研990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5年度,眉山市统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7.5万元,比2024年度减少0.82元,下降0.5%。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眉山市统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86万元。主要用于更新公务用车采购、公务用车燃油费、保险费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5%。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眉山市统计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5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1项目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眉山市统计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其中,眉山市统计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9.1分,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眉山市统计局机关及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眉山市统计局及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统计工作等未单独设置项目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信息事务(项):四川省统计局为开展统计工作实施的平台建设等采购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眉山市统计局在日常业务之外开展专项统计工作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眉山市统计局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眉山市统计局开展各类统计调查工作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项):眉山市统计局开展的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开支;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和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2025年眉山市统计局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眉山市统计局下属参公单位1个,为眉山市社会经济调查队。

(二)机构职能。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标准;建立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健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组织实施各项统计调查;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为党委、政府调控、管理经济和社会事业以及科学决策提供统计数据依据,为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对区县、部门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等。

具体承担了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及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等国民经济行业的“一套表”统计调查;承担了综合、核算、工业、投资、商贸、农经、人口、科技、社会等18项国家、省市专项统计工作。承担了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和农业普查等普查工作任务的组织实施。

(三)人员概况。截至2025年末,眉山市统计局在职职工47人,其中行政人员17人,事业人员18人,控制数人员和临聘人员12人,退休人7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眉山市统计局2025年年初预算收入900.3万元、决算报表收入1105.9万元。

(二)支出情况。眉山市统计局2025年年初预算支出900.3万元、决算报表收入1105.9万元。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眉山市统计局2025年决算报表无结转结余情况。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2025年,我单位进一步加强党对统计工作领导,提升统计服务能力和水平,推进依法治统,加强统计改革创新,组织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开发工作,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实现了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履职效能得分18分。

1.履职效能。

目标一: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完成情况:推动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等8部委《关于建立健全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的实施方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纳入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专题学习内容。紧紧围绕实施方案重点任务,结合眉山工作实际细化20条工作举措,市级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协调推进,不断增强防治统计造假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目标二:提升统计服务水平。聚焦“第一方阵”“2000亿”等“市之大事”,优化经济运行“报前预判、报中监测、报后分析”监测机制,加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统计监测,撰写《眉山市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简析》《激活全产业内生动力,助力服务业上档升级》各类统计分析、统计专报63余篇,23篇次获得市委市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目标三:认真开展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成立以市政府副秘书长为组长,公安、卫健等22个市级部门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眉山市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统筹做好调查相关工作。强化业务培训,组织眉山天府新区、各县区业务骨干开展3次培训,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圆满完成全市1.16万户、2.88万人的入户登记工作。

2.预算管理。

一是预算编制质量。我单位对照目标任务,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相关要求科学、准确编制年初部门预算,确保预算编制质量,经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并严格按照进度执行。单位收入统筹、支出执行进度、预算年终结余均在合理范围内,并严控一般性支出。预算编制质量得分(1-0.09)×100%×4+2+(1-0.1)×

100%×2=7.44;支出执行进度得分660.1÷(1105.9×50%)×2)+1+926.5÷(1105.9×83.33%)×2)+1=5.76;预算年终结余得分(1-0.088)×100%×2= 1.82;年初预算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缴上年持平,预算执行较上年增长,该项不得分。

3.财务管理。

一是财务管理制度建立情况。我单位制定有《眉山市统计局内部控制制度》《眉山市统计局财务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相关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得4分。

二是财务岗位设置是否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要求。我单位

设置有财务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并严格实行不相容岗位分离,得2分。

   三是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我单位2025年资金均按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支付,得4分。

   4.资产管理。

   一是人均资产变化情况。部门人均资产变化率=(当年行政事业单位人均占有资产-上年行政事业单位人均占有资产)÷上年行政事业单位人均占有资产, (65895-68101)÷68101=-3.2%,得3分。

二是资产超最低使用年限情况。办公家具和用具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超最低使用年限的办公家具账面原值÷办公家具账面原值×100%, (970380.5÷2927597.5)=24.7%,得1.2分;

三是闲置一年以上的资产盘活情况。我单位2024和2025年无闲置资产,得3分。

5.采购管理。

一是部门是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管理办法。我单位公车维修专门面向中心企业采购,并在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加油和保险不适宜,得3分。

二是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付比例情况。指标得分=当年政府采购实际支付总金额÷(当年政府采购总预算数-当年已完成采购项目节约金额)×100%×3= 39113÷30000×3=2.7。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7个,涉及预算总金额1105.9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99.99%,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阶段(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4个,涉及预算总金额88.9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99.99%,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项目决策

一是预算项目设立是否按规定履行评估论证、申报程序。我单位预算项目均经过局党组会审议,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评估论证和申报程序。指标得分=4-部门未履行事前评估程序的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数量÷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总数×100%×4=4-0=4。

二是预算项目绩效目标与计划期内的任务量、预算安排的资金量匹配情况,绩效目标设置是否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预算匹配。我单位项目绩效目标与计划期内的任务量、安排资金整体情况良好。指标得分=4-绩效目标与计划期内的任务量、预算安排不相匹配的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数量÷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总数×100%×4=4-0=4。

三是预算项目是否在规定时间完成项目入库。我单位项目均在当年9月30日前完成项目入库。指标得分=4。

项目执行

一是我单位预算项目实际列支内容均与绩效目标设置方向一致。指标得分=4-实际列支内容与绩效目标设置方向不相符的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数量÷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总数×100%×4=4-0=4。

二是我单位为达到项目预期,在符合规定条件下采取收回预算、调整目标等处置措施进行调整。指标得分=4-应采取未采取收回预算、调整目标等处置措施的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数量÷应采取收回预算、调整目标等处置措施的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总数×100%×4=4-0*4=4。

三是预算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7个,涉及预算总金额1105.9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99.99%,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阶段(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4个,涉及预算总金额88.9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99.99%,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得分3.43。

3.目标实现

一是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完成情况。2025年我单位预算项目均达到绩效目标指标。指标得分=完成绩效目标数量指标的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数量÷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总数×100%×4= 8÷10×4 =3.2。

二是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的偏离情况。指标得分=已完成预期指标值的数量指标中偏离度在30%内的指标个数÷已完成预期指标值的数量指标个数×100%×4=3 8÷10×4 =3.2。

三是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效益指标实施效果。指标得分=完成绩效目标效益指标的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数量÷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总数×100%×3= 10÷10×3 =3。

(三)重点领域绩效分析

我单位2025年度未涉及国有资本、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债券资金等重点领域,只涉及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其中政府采购只涉及公务用车相关的维修、保险及加油,均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要求执行。

(四)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市统计局按要求在raybet官网app门户网站公开了部门预算,通过开展本部门绩效评价,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同时,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2025年市统计局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依照计划管理使用,项目资金对保障统计部门工作的正常运行,推进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我市统计系统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质量和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对照各项评价指标,扎实开展自评工作,通过自评,市统计局2025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89.1分。

(二)存在问题。项目预算不够科学精细,仍需进一步提升。

(三)改进建议。

1.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水平,强化执行管理。按照市财政局的统一部署,坚持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科学编制预算,在全面反映各项统计工作经费需求的基础上,以预算编制科学化、预算执行规范化、预算考核绩效化为着力点,全面加强和改进预算管理工作。加强与业务部门沟通协调,将可能发生的收入支出预计充分,考虑周全,尽可能的缩小预、决算差异。

2.积极推进预算绩效评价。市统计局高度重视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全面落实市财政局相关部署,积极有序推进统计绩效评价工作。一是进一步优化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形成充分反映统计工作特点,可量化、可操作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二是加强对基层统计部门绩效评价工作的指导监督,加大培训力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绩效评价工作落地落实;三是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建立绩效评价问责机制。

3.进一步完善内控体系建设。在进一步推进市局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基础上,全面深化全市统计系统内控体系建设,落实监督检查,结合内部审计和绩效评价等相关工作,对各县(区)内控体系建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内控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4.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加强财务知识培训,深入学习新政府会计制度准则,强化财经法规制度培训,及时更新会计知识,了解改革动态,全面掌握会计核算新原则和新方法。进一步提高财务负责人和财务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努力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廉洁勤政的财务队伍。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5年度)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2025年度)

单位:万元



部门名称

眉山市统计局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

资金总额

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1105.9

1105.9

0

年度总体

目标

进一步加强党对统计工作领导,提升统计服务能力和水平,推进依法治统,加强统计改革创新,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开发、课题研究,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

年度主要

任务

任务名称

主要内容

开展全市1%人口抽样调查

调查2020年以来我市人口在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

提升统计服务水平

开展全市经济监测预警工作,撰写统计分析报告。

年度绩效

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绩效指标

性质

绩效指标值

绩效度量单位

权重

实际完成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统计分析报告

≥

50

篇

20

63

统计服务建议条数

≥

10

条

10

11

统计指标个数

≥

100

个

10

110

质量指标

统计数据是否达到预期要求

≥

95

%

10

95%

时效指标

统计数据是否按期生产并报告

=

100

%

10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统计分析报受到市委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数

≥

5

篇

10

6

主要数据产品未受到质疑,未产生不良影响

=

100

%

10

1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基层统计局认可度

≥

95

%

10

96%

统计工作级发布信息是否获得社会认可度

≥

95

%

10

98%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眉山市统计局决算公开表.xls】
【关闭窗口】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