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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眉山市科学技术协会2025年度单位决算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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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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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公开时间:2026年9月28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眉山市科协及其所属团体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科协的关心指导下,紧紧围绕“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主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群团工作的整体部署,坚持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的职责定位,团结带领广大科技工作者立足本职、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主动作为。 二、机构设置 眉山市科学技术协会下属二级单位1个,为其他事业单位,名称为眉山市科协学会和企事业科协服务中心。 2025年度收入、支出总计均为640.53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38.24万元,增长6.35%。主要变动原因是单位本年度项目增加。
(图1: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2025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40.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21.33万元,占9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2万元,占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2025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40.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9.08万元,占62.3%;项目支出241.45万元,占37.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均为640.53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38.24万元,增长6.35%。主要变动原因是单位本年度项目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1.3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9.04万元,增长3.16%。主要变动原因是单位本年度项目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1.3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支出537.87万元,占86.5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2万元,占6.95%;卫生健康支出15.59万元,占2.51%;住房保障支出24.67万元,占3.97%。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21.3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科学技术(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01.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科学技术(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1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科学技术(类)社会科学(款)其他社会科学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科学技术(类)科学技术普及(款)机构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3.8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5.科学技术(类)科学技术普及(款)科普活动(项):支出决算为28.7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6.科学技术(类)科学技术普及(款)青少年科技活动(项):支出决算为16.6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7.科学技术(类)科学技术普及(款)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55.6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决算为28.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支出决算为14.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5.5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4.6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9.0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34.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1.01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增加0.02万元,增长2.08%。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1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图7: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度0.02万元,增长2.08%。主要原因是单位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其他车型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1万元。主要用于科普宣传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度减少0.2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单位本年度无公务接待支出。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99%。与上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9.2万元,增长100%。主要变动原因是财政下达资金路径变化。 202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 2025年度,眉山市科学技术协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54万元,比上年度增加9.24万元,增长16.71%。主要原因是单位本年度新增人员1名。 2025年度,眉山市科学技术协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1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及油费。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8.5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眉山市科学技术协会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科普宣传。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5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科普工作、青少年科普服务、老科协业务经费、天府科技云服务、后勤物业管理专项经费等5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5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科学技术(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科学技术(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1.科学技术(类)科学技术普及(款)机构运行(项):指反映科普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科学技术(类)科学技术普及(款)科普活动(项):指反映用于开展科普活动的支出。 13.科学技术(类)科学技术普及(款)青少年科技活动(项):指反映开展青少年科技活动的支出。 14.科学技术(类)科学技术普及(款)学术交流活动(项):指反映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编制学术期刊和学会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15.科学技术(类)科学技术普及(款)其他科学技术普及(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科学技术普及方面的支出。 16.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以上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眉山市科学技术协会预算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2025年末,眉山市科学技术协会有党组书记1名、主席1名、副主席2名。眉山市科协机关2025年末行政编制6人,人员共9人,机关设有一室(办公室)一部(科普部)。眉山市科学技术协会下属二级单位1个,即眉山市科协学会和企事业科协服务中心,2025年末编制5人,人员5人。 (二)机构职能。 眉山市科学技术协会职能: 1.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知识创新,推动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2.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宣传科学思想,提倡科学方法。推广先进技术,开展以领导干部、农村基层党员和青少年为重点的科技教育活动。 3.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利益,为科技团体和科技工作者服务;努力建设“科技工作者之家”;表彰和奖励科技工作者,促进科技人才的成长和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社会风气的形成。 4.开展科技继续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进行技术咨询服务。 5.参与科技政策、规范性文件以及科技计划、规划的制定。 6.对所属市级学会、协会进行管理指导;对区县科协和市属以上企业科协进行业务指导;对民营企业和街道科协工作进行指导。 7.承担市委、市政府和省科协交办的其他事项。 眉山市科协学会和企事业科协服务中心为眉山市科学技术协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中心承担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市级学会、市属企事业科协的组织建设和管理服务工作。 2.组织开展学术交流、人才开发、人才引进活动。 3.组织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及科技辅导员培训。 4.组织开展反邪教宣传教育活动。 (三)人员概况。 截至2025年末,眉山市科学技术协会人员情况: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5人,行政工勤1人,总计15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市科协2025年收入总计为640.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21.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2万元,与2024年决算相比增加38.24万元,增加6.35%。 (二)支出情况。 支出总计640.5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8.24万元,增加6.3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本年整体支出事项增加。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 我单位2025年决算无结转结余。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2025年,根据下达指标,结合年初重点工作计划,我单位全力推进科普工作、天府科技云服务、科普大篷车进校园等多项工作,实现了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进一步提升全民科学素质,努力为重点产业、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提供精准服务,吸引广大群众参与科普浏览,获取科普知识,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幸福生活。 1.履职效能。 核心职能目标一:2025年,我单位坚持把开展科普大篷车进校园活动作为贯彻落实“科教兴国战略”的有效载体,全年科普大篷车进校园活动46场次,受益师生5.6万余人。 核心职能目标二:2025年,我单位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利用“科技下乡”“科普宣传月”“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等契机开展线下科普活动共12场次,发放科普资料1.1万余份,受益群众2000余人次。 核心职能目标三:2025年依托省天府科技云平台,新增注册用户1103人,组织机构39家,开设科创工作室25个,开展“保姆式”服务767单。2.预算管理。围绕预算编制质量、单位收入统筹、支出执行管理、预算年终结余、严控一般性支出、预决算公开进行绩效分析。 核心职能目标四:2025年第24届眉山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成功举办。共评审出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奖106项,科技辅导员创新成果奖29项,青少年科学影像作品奖29项,机器人竞赛奖70项,无人机竞赛奖118项。另评选出优秀组织单位44个,优秀组织工作者28人,优秀科技辅导教师41人。择优推荐29项作品参加第39届四川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获专项奖2项、“十佳科技辅导员”2名,“优秀科技辅导员”1名。经择优遴选,7名高中学生(四川省眉山中学校3名、四川省仁寿县实验中学校2名、四川省洪雅中学校2名)入选2025年“中学生英才计划”(全国);2名高中学生(眉山中学1名、洪雅中学1名)入选2025年“天府中学英才计划”(四川)。组织10余名学生参加成都平原经济区青少年科技研学营活动;组织30余名教师参加青少年科技辅导员等培训活动。 履职效能指标得分=年终完成履职效果目标数量÷年初目标设置总数×100%×指标分值=5÷5*100%*15=15分。 2.预算管理。 一是预算编制质量。我单位对照省科协下达任务目标,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相关要求科学、准确编制年初部门预算,确保预算编制质量,经主席办公会和党组会审议通过并严格按照进度执行。单位收入统筹、支出执行进度、预算年终结余均在合理范围内,并严控一般性支出。偏离度=|调整预算数-年初预算数|÷年初预算数,计算得出财政拨款预算偏离度为0.54,资产配置预算偏离度为0,政府采购预算偏离度为0.99 ,预算编制质量指标得分=(1-0.54)×4+(1-0)×2+(1-0.99)×2= 3.86分。 二是单位收入统筹。 我单位无自有收入和财政核定的综合补助比例,该项得分0分。 三是支出执行管理。 该项指标得分=该项指标得分=(1至6月预算执行数÷(部门预算数×50%)×2)+(1-1至6月支出预警金额占比×0.8-1至6月支出违规金额占比×0.2)+(1至10月预算执行数÷(部门预算数×83.33%)×2)+(1-1至10月支出预警金额占比×0.8-1至10月支出违规金额占比×0.2)=(271.14÷(640.53×50%)×2)+(1-3.39/271.14×0.8-0×0.2)+(398.17÷(640.53×83.33%)×2)+(1-10.36/398.17×0.8-0×0.2)=5.15分。 四是预算年终结余。 部门整体预算结余率为当年年终部门预算注销金额和结转金额占部门预算总金额的比率,计算得出部门整体预算结余率为0。该项指标得分=(1-部门整体预算结余率)×100%×2=2。 五是严控一般性支出。 (1)基础分值 我单位2024年年初预算为433.9万元,2025年年初预算为416.1万元,年初预算数低于上年年初预算数,不扣分,该项得分4分。 (2)加分值 在实现当年压减目标基础上,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年初预算较上年压减4% ,得0.8分。 3.财务管理。 一是财务管理制度建立情况。我单位制定有《眉山市科学技术协会预算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眉山市科学技术协会财务管理制度》《眉山市科学技术协会财务报账制度》《眉山市科学技术协会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一系列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落实,得4分。 二是财务岗位设置是否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要求。我单位设置有专门财务岗位,会计出纳分离,职责权限明确,并严格实行不相容岗位分离,得2分。 三是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我单位2025年资金支付均按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执行,得4分。 4.资产管理。 一是人均资产变化率。当年行政事业单位人均占有资产=(固定资产净值+无形资产净值)÷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 (23.55+0.96)÷15=163,上年行政事业单位人均占有资产=(25.2+1.49)÷14=1.91;部门人均资产变化率=(当年行政事业单位人均占有资产-上年行政事业单位人均占有资产)÷上年行政事业单位人均占有资产=(1.63-1.91)÷1.91=-0.15;部门人均资产变化率为-15%,X≤0,得1.5分; 二是资产利用率。部门办公家具和用具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超最低使用年限的办公家具账面原值÷办公家具账面原值×100%=7.5/16.39×100%=0.46。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平均值为13.79%,则:46%>13.79%,得1.5分。 部门办公设备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超最低使用年限的办公设备账面原值÷办公设备账面原值×100%=72.98÷106.29×100%=0.68。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平均值为39.34%,则:68%>39.34%,得1.5分。 三是资产盘活率。我两年均无闲置资产,该项指标得3分。 5.采购管理。 一是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我单位大篷车维修、采购液晶显示屏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开我单位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得3分。 二是采购执行率。该项指标得分=当年政府采购实际支付总金额÷(当年政府采购总预算数-当年已完成采购项目节约金额)×100%×3=1÷(1.4-0.4)×100%×3=3分。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5个,涉及预算总金额108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70.19%,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1个。 阶段(含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2个,涉及预算总金额90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99.11%,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1.项目决策。 一是决策程序。我单位预算项目均经过主席办公会、党组会审议,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评估论证和申报程序。指标得分=4-部门未履行事前评估程序的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数量÷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总数×100%×4=4分。 二是目标设置。我单位项目绩效目标与计划期内的任务量、安排资金整体情况良好。指标得分=4-绩效目标与计划期内的任务量、预算安排不相匹配的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数量÷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总数×100%×4=4分。 三是项目入库。我单位项目均在当年9月30日内完成项目入库。指标得分=4-规定时间未入财政库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数量÷最终安排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总数×100%×4=4分。 2.项目执行。 一是执行同向。我单位预算项目实际列支内容均与绩效目标设置方向一致。指标得分=4-实际列支内容与绩效目标设置方向不相符的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数量÷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总数×100%×4=4分。 二是项目调整。我单位无应采取未采取收回预算、调整目标等处置措施的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指标得分=4-应采取未采取收回预算、调整目标等处置措施的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数量÷应采取收回预算、调整目标等处置措施的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总数×100%×4=4分。 三是执行结果。该项指标得分=预算结余率小于10%的常年项目数量÷部门预算常年项目总数×100%×2+预算结余率小于10%的一次性项目和阶段项目数量÷部门预算一次性项目和阶段项目总数×100%×2=4÷5×100%×2+2÷2×100%×2=2.1。 3.目标实现。 一是目标完成。2025年我单位预算项目7个,都已完成绩效目标。该项指标得分=完成绩效目标数量指标的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数量÷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总数×100%×4=4分。 二是目标偏离,经测算,我单位2025年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有1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值偏离预期指标30%,不积分,剩余6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值未偏离预期指标30%。因此该项指标得分=已完成预期指标值的数量指标中偏离度在30%内的指标个数÷已完成预期指标值的数量指标个数×100%×4= 6÷7×100%×4=3.43分。 三是实现效果。该项指标得分=完成绩效目标效益指标的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数量÷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总数×100%×3=3分。 我单位2025年未涉及债券资金、政府购买服务等领域,只涉及政府采购,其中政府采购只涉及科普大篷车相关的维修、保险及加油,均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要求执行。 (三)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我单位按要求于2026年2月12日在raybet官网app门户网站公开了部门预算,通过开展本部门绩效评价,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同时,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5年,根据本单位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省科协重点工作任务,积极履行职责,总体而言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同时积极加强预算收支的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内部管理流程,单位整体支出管理得到了有效提升。按照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总体绩效”“项目绩效”指标进行逐项分析,本着实事求是原则开展自评工作,自评86.84分。 (二)存在问题。 一是内控制度不够完善,未完全结合我单位职能职责和业务特点制定制度,导致制度可操作性不够强。 二是职责划分不够清晰,岗位责任需进一步明确。 一是根据我单位实际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从预算控制、收支管理、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合同管理等多方面进行控制,定期进行评价,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 二是梳理每个岗位职能职责和风险点,明确岗位责任,提高工作效率。 眉山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6年3月16日 附表:1.部门预算绩效自评打分表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3.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表(2025年度)
部门预算绩效自评打分表
附表2
附表3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表 (2025年度)
附件2 科普工作经费预算项目和支出政策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工作和科协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扎实推动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深入实施,提升眉山市全民科学素质,特设立本项目。主要包括服务科技工作者(含宣传、表彰、慰问等),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含企业科协、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等),服务全民科学素质提升(含科普活动开展、科普阵地建设、科普资源完善等),服务党和政府科学决策(含学术交流、建言献策等)。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科普工作经费预算项目实施目的为提升全民科学素质, 开展各类科普活动,加强农技协建设,助力乡村振兴。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科普工作经费预算项目分配资金30.35万元,已执行 28.75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项目绩效共设置数量指标3项、质量指标1项、时效指标1项、社会效益指标1项、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项,并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6年市级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完成自评。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进一步提高资金分配效率和使用效率,全面评估项目执行情况,检查绩效目标达成情况,检视资源使用情况以评估项目所需的资源是否得到合理有效地使用,确保项目按照既定的目标和标准进行,及时发现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和偏差,提高执行效率和绩效水平。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依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照“数量指标是否完成、质量指标是否优良、时效指标是否超时、社会效益指标好与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比例”等预设问题,重点评价项目执行规范情况、目标达成情况和群众满意度情况。 (三)评价方法。 采取查看项目资料、访谈服务对象,并结合综合因素分析方法开展项目自评。 (四)评价组织。 市科协成立由项目分管领导、项目部门负责人、财务人员、监督人员及具体实施方负责人组成的评价组,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根据资金权重占比开展绩效评价。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1)决策程序。该项目由市科协根据程序规定,经主席办公会、党组会审议通过后报市财政局审批同意。项目设立、资金使用等符合财政基本规范要求,该项指标得6分。 (2)规划论证。经评估,该项目符合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相关要求,得1分;项目立项具有必要性、前瞻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得3分;项目总体绩效目标设置合理性的偏离度≤15%,得2分;绩效目标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预算匹配。该项指标得6分。 (3)资金投向。经查,该项目属于政府支持范围,且符合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划分规定,得1分;资金投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得1分;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得3分;未与其他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交叉重复,得1分。该项指标得6分。 2.项目管理。 (1)制度办法。市科协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资金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体系健全完善,不存在管理制度缺失、管理办法过期情况,该项指标得2分。 (2)分配管理。市科协在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时充分考虑了相关地区实际和发展需求(如常住人口数等),得2分;资金分配因素的权重设置有效突出了项目实施重点,得2分;资金区域分布结果公平合理,得2分;资金分配严格按管理办法执行,决策程序符合管理要求,并做到了及时高效,得4分。该项指标得10分。 (3)绩效监管。该项目严格按各级要求全面完成绩效目标、绩效评价、以前年度问题整改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得4分;市科协牵头赴各区县对标对表备案书,全面深入检查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拨付情况,确保了绩效目标顺利达成,得2分。该项指标得6分。 3.项目实施。 围绕预算执行、资金使用进行绩效分析。 (1)预算执行。2025年,科普工作经费预算项目实际到位资金30.35万元,到位率为100%,实际拨付项目资金28.75万元,拨付率为94.74%。根据“指标得分=财政资金拨付率×100%×2+单位资金使用率×100%×2+地方资金到位率×100%×2”。该项指标得5.89分。 (2)资金使用。市科协严格按照要求进行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手续齐全,合法合规,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审批程序,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项目资金,不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该项指标得3分。 4.项目结果。 围绕目标完成、完成时效进行绩效分析。 (1)目标完成。根据《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5年度)》,截至目前,该项目实际完成目标任务量已大于首次批复立项设定绩效目标任务总量,根据“指标得分=实际完成目标任务量÷首次批复立项设定绩效目标任务总量×100%×6”。该项指标得6分。 (2)完成时效。根据《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5年度)》,截至目前,该项目所有目标任务实际完成时间均在计划完成时间以内,根据“指标得分=(1-(实际完成时间-计划完成时间)÷计划完成时间)×100%×3”。该项指标得3分。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根据预算项目资金支持对象,该项目属于民生保障类。 民生保障类。围绕区域均衡性、对象精准性、标准合理性、群众满意度进行绩效分析。 (1)区域均衡性。为推动各地工作均衡开展,市科协在资金分配时充分考虑各区实际,资金分配科学合理、均衡公平,各区域均衡情况得到较好改善、区域间差距不断缩小。该项指标得10分。 (2)对象精准性。通过随机走访,该项目不存在排他性和歧视性情形。根据“指标得分=(抽样的支持对象总人数-不符合支持对象人数)÷抽样的支持对象总人数×100%×10”。该项指标得10分。 (3)标准合理性。通过随机走访,受访对象一致认为项目标准设置清晰、合理,不存在多发、漏发、重发、迟发等情况。根据“指标得分=(抽样的支持对象总人数-不符合支持标准人数)÷抽样的支持对象总人数×100%×5”。该项指标得5分。 (4)群众满意度。通过随机走访,受访群众表示该项目有较好的满意值和获得感,截至目前,未发生群众投诉、举报等负面情况。根据“指标得分=经调研的群众实际满意度得分×100%×5”。该项指标得5分。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根据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市科协设立了“指导农技协建设次数”、“开展科普活动次数”、“指导园区、高校、企业建立科协组织”3项个性指标,其中指导农技协建设6次、开展科普活动6次、指导2家园区、高校、企业建立科协组织,均完成绩效目标。该项指标得16分。 四、评价结论 市科协2025年科普工作经费预算项目和支出政策绩效目标编制完整合理、明确量化,符合各本地区实际,项目决策科学,支出管理规范,资金使用符合要求,内控制度较为完善,经费在支出上专款专用,按项目实施计划进度实时拨付,无截留、挪用等现象。科普工作经费预算项目自评得分99.89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科普资源统筹配置不均衡,主要体现在经费分配侧重线下科普工作开展,线上科普工作投入力度相对偏弱,资源配置与新时代科普工作多元化发展需求还有差距。二是资金使用效益有待优化,主要体现在科普活动覆盖面、群众参与度、科普知识传播效果等量化指标不突出,资金投入与绩效产出匹配度需进一步提高。 六、改进建议 一是进一步优化经费资源配置,统筹兼顾科普工作各项任务需求,合理分配经费,均衡配置资源,构建多元化、全覆盖的科普工作体系,全面提升科普服务能力。二是进一步加强资金绩效管控,健全科普经费绩效评价体系,明确量化绩效目标,加强资金使用全过程跟踪问效,推动经费投入与科普成效深度挂钩,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眉山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6年3月16日 附表:1.预算项目和支出政策绩效自评打分表 2.预算项目和支出政策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预算项目和支出政策绩效自评打分表
老科协业务经费预算项目和支出政策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开展科普活动,保障老科协运行,实地调研科技下乡,助力乡村振兴。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保障老科协运行,顺利开展科普活动、实地调研、科技下乡、天府银铃行动、助力乡村振兴。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科普工作经费预算项目分配资金20万元,已执行20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项目绩效共设置数量指标3项、质量指标1项、时效指标1项、社会效益指标1项、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项,并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6年市级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完成自评。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通过本次绩效自评,全面核查老科协业务经费预算执行、资金使用合规性,系统总结2025年老科协各项业务工作实施成效,精准分析项目实施中的问题与不足,优化后续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流程,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发挥该经费对眉山科技普及、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预设问题主要为预算执行是否规范、绩效目标完成质量是否存在短板、资金使用是否贴合核心需求、工作成效转化是否存在不足。评价重点围绕资金支出全过程,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产出、效益、满意度指标实际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资金使用合规性、工作成果转化效率进行综合评价判断。 (三)评价方法。 根据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采用单位自评法。 (四)评价组织。 市科协成立由项目分管领导、项目部门负责人、财务人员、监督人员及具体实施方负责人组成的评价组,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根据资金权重占比开展绩效评价。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 项目决策:项目决策程序严密,符合眉山市科技工作、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整体规划,贴合中省市关于科技普及、乡村全面振兴的相关要求,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可量化考核;资金投向与老科协总体规划、区域科技事业发展相匹配,聚焦科技普及、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得18分。 2. 项目管理:严格执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制度体系健全,资金分配及审批符合管理要求;绩效监管存在短板,对区县老科协资金使用和工作开展的线下跟踪指导频次不足,部分工作进展缺乏动态监测,扣2分,得16分。 3. 项目实施:预算执行率100%,财政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单位执行到位;资金使用合规,全部用于老科协核心业务,无截留、挪用等违规情况,得9分。 4. 项目结果:各项工作按计划推进,所有具体绩效目标均超额完成,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高度匹配;部分科技成果转化后续跟踪不足,未能及时统计落地效益,扣1分,且各项任务均在360天内圆满完成,完成时效符合要求,得8分。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本项目属于民生保障类项目,各项指标均超额完成预期目标,具体得分如下: 1. 区域均衡性:资金使用覆盖眉山各区县,科技下乡、科普培训等工作在乡村振兴重点区域统筹开展,资金分配体现均衡公平原则,得10分。 2. 对象精准性:资金支持对象精准匹配眉山农业产业发展、全民科学素质提升需求,涵盖乡村群众、农业经营主体、中小微企业等,符合项目支持范围,得10分。 3. 标准合理性:资金使用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相关标准,无专项补贴标准的支出按工作进度及时兑现,资金使用效率较高,存在个别报销不规范情况,扣1分,得4分。 4. 群众满意度:受益群体对老科协工作整体认可度高;但对偏远乡镇科普服务覆盖不足、部分技术培训形式偏传统的反馈较多,满意度调研综合得分未达最优,扣1分,得4分。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结合项目实际,设定老专家科技成果转化效率、科普工作形式丰富度、智库建言献策采纳率三项个性指标,具体扣分如下: 1. 老专家科技成果转化效率扣2分:部分农业技术示范推广仅完成落地,未形成长期效益跟踪机制,转化价值未充分体现; 2. 科普工作形式丰富度扣2分:线上科普仅制作少量视频,未形成系统化线上科普体系,新媒体平台运用不足; 3. 智库建言献策采纳率扣1分:多篇建言献策被采纳,但部分建议因部门协调问题落地推进速度较慢,智库价值未能快速体现。 综上,该项指标得得11分。 (四)扣分项(0分) 被评价部门配合度良好,自评工作资料齐全、数据真实、流程规范,无任何扣分情况。 四、评价结论 老科协业务经费预算项目实施整体成效较好,财政资金实现100%规范使用、精准落地。项目预算执行率100%,所有资金全部用于老科协核心业务工作,各项具体绩效目标均大幅超额完成:实际开展科技下乡活动23次,印发科技资料11200份(超目标243.75%),举办实用技术培训346场次(超目标214.55%)、培训人员33860人次;完成乡村振兴、智能制造、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等专题调研多篇,多篇建言献策被市、区县政府采纳,其中《关于大力推广水稻“超宽行窄株”高产栽培技术的建议》获1万元现金奖励;组建银龄志愿服务队开展技术指导上百次,助力企业获得发明专利3项、软件著作权5项,开发新产品3个,帮助企业取得农产品出口许可证,有效推动了眉山科技普及、农业产业升级和企业创新发展,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了坚实的科技支撑。老科协业务经费预算项目自评综合得分90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结合项目实施实际及眉山市老科协2025年工作总结,项目实施和业务工作开展中存在以下突出短板: 1. 科普服务体系有待优化:科普工作和技术培训多集中在主城区及周边乡镇,偏远乡镇存在服务盲区,且科普形式仍以线下为主,线上科普体系建设滞后,新媒体运用不足,传播效率和覆盖面受限。 2. 老科协自身建设存在不足:会员专业门类不够齐全,新兴产业、智能制造等领域人才匮乏,智库专业优势发挥受限;对老科技工作者的服务保障不足,老科技工作者之家建设滞后,一定程度上影响工作积极性。 3. 科技成果转化跟踪有欠缺:老专家研发的新技术、新成果虽完成落地推广,但未建立长期效益跟踪体系,对成果转化后的产业带动、经济效益等数据统计不及时,转化的实际价值未能充分挖掘,且无专门团队负责跟进成果落地成效。 六、改进建议 1. 优化科普服务全域覆盖体系:统筹项目资金向偏远乡镇倾斜,增加该区域科技下乡、科普培训频次,消除服务盲区;搭建短视频、直播等新媒体科普平台,制作系统化线上科普内容,丰富科普形式,兼顾线下实效与线上传播,全面提升科普服务的覆盖面和效率。 2. 强化老科协自身建设:重点引进新兴产业、智能制造、文旅融合等领域的优秀老科技工作者,优化会员专业结构,壮大专业智库团队;设立老科技工作者服务保障专项经费,加快推进老科技工作者之家建设,开展常态化座谈、慰问活动,切实提升老科技工作者的归属感和工作积极性。 3. 建立成果转化长效跟踪体系:老科协组建专项成果转化跟踪小组,专人负责对老专家科技成果落地后的推广面积、产业带动效果、实际经济效益等核心数据开展长期统计与分析,定期形成成果转化效益报告,为后续技术推广、项目资金统筹安排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眉山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6年3月16日 附表:1.预算项目和支出政策绩效自评打分表 2.预算项目和支出政策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预算项目和支出政策绩效自评打分表
附表2
“你好·科学”科普方舟巡展活动预算项目和支出政策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大会、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两院院士大会精神,扎实推动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深入实施,眉山市科学技术协会和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拟联合开展“你好·科学”科普方舟巡展活动,特设立此项目。主要包括科普大篷车进校园、科普进村(社区)、科普大讲堂、眉州“青创之星”宣介等内容。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通过活动有效提升全民科学素质,大力营造爱科学、讲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你好·科学”科普方舟巡展活动预算项目分配资金20万元,已执行19.2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项目绩效共设置数量指标2项、质量指标1项、时效指标1项、社会效益指标1项、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项,并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6年市级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完成自评。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进一步提高资金分配效率和使用效率,全面评估项目执行情况,检查绩效目标达成情况,检视资源使用情况以评估项目所需的资源是否得到合理有效地使用,确保项目按照既定的目标和标准进行,及时发现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和偏差,提高执行效率和绩效水平。 (五)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依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照“数量指标是否完成、质量指标是否优良、时效指标是否超时、社会效益指标好与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比例”等预设问题,重点评价项目执行规范情况、目标达成情况和群众满意度情况。 (六)评价方法。 采取查看项目资料、访谈服务对象,并结合综合因素分析方法开展项目自评。 (七)评价组织。 市科协成立由项目分管领导、项目部门负责人、财务人员、监督人员及具体实施方负责人组成的评价组,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根据资金权重占比开展绩效评价。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1)决策程序。该项目由市科协根据程序规定,经主席办公会、党组会审议通过后报市财政局审批同意。项目设立、资金使用等符合财政基本规范要求,该项指标得6分。 (2)规划论证。经评估,该项目符合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等文件精神,得1分;项目立项具有必要性、前瞻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得3分;项目总体绩效目标设置合理性的偏离度≤15%,得2分;绩效目标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预算匹配。该项指标得6分。 (3)资金投向。经查,该项目属于政府支持范围,且符合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划分规定,得1分;资金投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得1分;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得3分;未与其他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交叉重复,得1分。该项指标得6分。 2.项目管理。 (1)制度办法。市科协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资金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体系健全完善,不存在管理制度缺失、管理办法过期情况,该项指标得2分。 (2)分配管理。市科协在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时充分考虑了相关地区实际和发展需求(如常住人口数、学校数量、村(社区)数量等),得2分;资金分配因素的权重设置有效突出了项目实施重点,得2分;资金区域分布结果公平合理,得2分;资金分配严格按管理办法执行,决策程序符合管理要求,并做到了及时高效,得4分。该项指标得10分。 (3)绩效监管。该项目严格按各级要求全面完成绩效目标、绩效评价、以前年度问题整改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得4分;市科协牵头赴各区县对标对表备案书,全面深入检查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拨付情况,确保了绩效目标顺利达成,得2分。该项指标得6分。 3.项目实施。围绕预算执行、资金使用进行绩效分析。 (1)预算执行。2025年,“你好·科学”科普方舟巡展活动预算项目实际到位资金20万元,到位率为100%,实际拨付项目资金19.2万元,拨付率为96%。根据“指标得分=财政资金拨付率×100%×2+单位资金使用率×100%×2+地方资金到位率×100%×2”。该项指标得5.92分。 (2)资金使用。市科协严格按照要求进行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手续齐全,合法合规,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审批程序,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不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该项指标得3分。 4.项目结果。围绕目标完成、完成时效进行绩效分析。 (1)目标完成。根据《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5年度)》,截至目前,该项目实际完成目标任务量已大于首次批复立项设定绩效目标任务总量,根据“指标得分=实际完成目标任务量÷首次批复立项设定绩效目标任务总量×100%×6”。该项指标得6分。 (2)完成时效。根据《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5年度)》,截至目前,该项目所有目标任务实际完成时间均在计划完成时间以内,根据“指标得分=(1-(实际完成时间-计划完成时间)÷计划完成时间)×100%×3”。该项指标得3分。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根据预算项目资金支持对象,该项目属于民生保障类。 2.民生保障类。围绕区域均衡性、对象精准性、标准合理性、群众满意度进行绩效分析。 (1)区域均衡性。为推动各地工作均衡开展,市科协在资金分配时充分考虑各地实际,资金分配科学合理、均衡公平,各区域均衡情况得到较好改善、区域间差距不断缩小。该项指标得10分。 (2)对象精准性。通过随机走访,该项目不存在排他性和歧视性情形。根据“指标得分=(抽样的支持对象总人数-不符合支持对象人数)÷抽样的支持对象总人数×100%×10”。该项指标得10分。 (3)标准合理性。通过随机走访,受访对象一致认为项目标准设置清晰、合理,不存在多发、漏发、重发、迟发等情况。根据“指标得分=(抽样的支持对象总人数-不符合支持标准人数)÷抽样的支持对象总人数×100%×5”。该项指标得5分。 (4)群众满意度。通过随机走访,受访群众表示该项目有较好的满意值和获得感,截至目前,未发生群众投诉、举报等负面情况。根据“指标得分=经调研的群众实际满意度得分×100%×5”。该项指标得5分。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根据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市科协设立了“活动数量”、“为企事业单位服务量”、“受益群众数量”3项个性指标。 (1)活动数量。2025年度,计划开展35场次科普方舟巡展活动,实际开展46次巡展活动,通过开展“你好·科学”科普方舟巡展活动,带动全市46所学校100余名科技工作者参与到活动中来。该项指标得6分。 (2)为企事业单位服务。2025年度,通过开展“你好·科学”科普方舟巡展活动,邀请企事业单位的专家教授、知名人士、科普达人等走进学校开展科普大讲堂,讲解科学知识、传授科学方法、激发科学兴趣、弘扬科学精神。该项指标得6分。 (3)受益群众数量。2025年度,通过开展“你好·科学”科普方舟巡展活动,发放科普资料及宣传品1.8万份(册),受益师生5.2万人次。该项指标得4分。 四、评价结论 市科协2025年“你好·科学”科普方舟巡展活动预算项目和支出政策绩效目标编制完整合理、明确量化,符合各本地区实际,项目决策科学,支出管理规范,资金使用符合要求,内控制度较为完善,经费在支出上专款专用,按项目实施计划进度实时拨付,无截留、挪用等现象。全市绩效自评得分99.92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活动内容精准适配度有待进一步提升,主要体现在未充分结合中小学不同学段认知特点分层设计,进社区乡镇多以通用科普内容为主,对农村生产生活相关的农技科普、养老科技等内容覆盖不足。二是科普资源吸引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主要体现在现有个别科普设备早已广为人知,展示的科学原理也过于简单,导致活动效果有限和互动率不高。 六、改进建议 一是精准对接需求,实现内容分层定制,建立活动需求调研机制,充分掌握学校学段特点、乡镇产业需求、企业行业类型,小学侧重趣味科学表演和简易设备互动,中学侧重实验探究和前沿科技展示,乡镇增加农技科普内容等;二是整合科普资源,打造特色品牌,结合当前社会热点,持续更新完善科普资源,提高科普资源使用效率,提升活动品牌影响力。 眉山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6年3月16日 附表:1.预算项目和支出政策绩效自评打分表 2.预算项目和支出政策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预算项目和支出政策绩效自评打分表
青少年科普服务预算项目和支出政策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开展大篷车进校园活动,开展青少年创新大赛,提升全市青少年科学素质。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提升全民科学素质,提升我市科技辅导员、教师的指导水平,更好培养青少年科技创新兴趣及能力,为科技创新提供后备力量。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青少年科普服务预算项目分配资金18.19万元,已执行 16.66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项目绩效共设置数量指标3项、质量指标1项、时效指标1项、社会效益指标1项、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项,并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6年市级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完成自评。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1. 验证项目目标落地成效:对照项目立项时设定的科普覆盖人数、活动开展次数、竞赛获奖数量等量化指标,核实青少年科普服务任务完成情况,评估项目是否有效满足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需求。 2. 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核查预算资金分配、拨付、支出的合规性与合理性,重点关注项目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有无截留挪用现象,分析资金投入与产出的匹配度,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每一笔经费都用在科普服务关键环节。 3. 优化政策执行与项目设计:梳理支出政策在执行过程中的适配性,总结科普活动组织、资源整合、服务供给等方面的成功经验,精准识别项目实施中的短板与政策落地中的堵点,为后续项目优化、预算调整及政策完善提供数据支撑。 4. 强化绩效结果应用:通过客观自评形成规范化报告,向上级主管部门、资金拨付单位展示项目成效与管理水平,为下一年度项目申报、资金争取提供有力依据,同时建立“评价—整改—提升”的闭环管理机制,推动青少年科普服务高质量发展。 5. 提升科普服务精准性:了解青少年、学校、家长等服务对象对科普活动的满意度与需求反馈,评估科普内容、活动形式、服务方式的适配性,为后续精准对接青少年科普需求、创新服务模式奠定基础。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1.预设问题 (1)项目立项是否经过充分论证,是否契合眉山市青少年科普工作实际需求与发展短板? (2)绩效目标设定是否科学规范,是否具备可量化、可考核性,与预算资金规模、任务量是否匹配? (3)项目申报流程是否合规,是否按规定履行党组会、主席办公会审议及财政入库程序? 2.评价重点 (1)立项依据的充分性:核查项目立项是否符合《四川省科学技术普及项目验收评价指标体系》要求,是否结合眉山青少年科学素质现状等实际情况。 (2)绩效目标的合理性:对照项目任务书,评价数量指标(如科普活动次数、覆盖学校数、参与青少年人数)、质量指标(如竞赛获奖率)、时效指标(如项目完成时限)、效益指标(如科学素质提升成效)设置是否完整、量化、可衡量,是否与预算资金规模相适配。 (3)申报流程的合规性:查确认项目是否按规定履行评估论证、集体审议程序,流程完整性与资料规范性是否达标。 (三)评价方法。 根据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采用单位自评法。 (四)评价组织。 市科协成立由项目分管领导、项目部门负责人、财务人员、监督人员及具体实施方负责人组成的评价组,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根据资金权重占比开展绩效评价。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围绕决策程序、规划论证、资金投向进行绩效分析。 项目决策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25年)》及眉山市相关科普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项目决策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25年)》及眉山市相关科普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预算分配科学合理,资金额度与项目任务量、预期产出相匹配,未出现重复立项或资金挤占情况。但部分三级指标量化程度不足,需进一步优化细化,该项得16分。 2.项目管理。围绕制度办法、分配管理、绩效监管进行绩效分析。 市科协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资金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体系健全完善,不存在管理制度缺失、管理办法过期情况,且项目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推进,组织第24届眉山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评选奖项300余项,各项产出均完成时序进度,活动组织协调高效,但单绩效监管制度还需完善,该项得17分。 3.项目实施。围绕预算执行、资金使用进行绩效分析。 2025年,青少年科普服务预算项目实际到位资金18.19万元,到位率为100%,实际拨付项目资金16.66万元,拨付率为91.59%。根据“指标得分=财政资金拨付率×100%×2+单位资金使用率×100%×2+地方资金到位率×100%×2=5.83。 资金管理方面,项目预算执行率达91.59%,财政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等违规情况。资金使用严格遵循财经法规及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支出凭证完整、审批流程规范,会计核算符合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要求,制度建设健全。预算分配科学合理,资金额度与项目任务量、预期产出相匹配,未出现重复立项或资金挤占情况。 综上,该项得8.83分。 4.项目结果。围绕目标完成、完成时效进行绩效分析。 组织第24届眉山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评选奖项300余项,为参加第40届四川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提供了保障,全市参赛师生20000余人,社会效益显著,大力提高了我市青少年科学素养与兴趣,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该项得9分。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根据预算项目资金支持对象,该项目属于民生保障类。 民生保障类。围绕区域均衡性、对象精准性、标准合理性、群众满意度进行绩效分析。 项目服务覆盖眉山市全部7个区县(包括天府新区),促进了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第24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项目实施有效提升了眉山市青少年科学素养水平,培养了青少年的创新思维与实践能力,600余名学生在各级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奖,为眉山市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储备了后备力量。但竞赛形式不够优化,绩效管理机制还需要完善,该项指标得26分。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根据项目个性自行设定部分指标,反映该项指标执行完成情况。 设置“评选奖项数量”、“受益师生人数”、“群众满意度”三个个性指标,通过深化校地协同合作,组建专业评审团队,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保驾护航,提升了科普服务的专业性与实效性。评选奖项300余项,受益师生达20000人,提升了青少年科学素养,激发了科学兴趣,此项目群众满意度达9%以上,该项指标得16分。 四、评价结论 综合来看,眉山市青少年科普服务项目预算项目和支出政策执行情况良好,绩效表现优秀。项目决策科学合规,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贴合实际;项目管理规范有序,资金使用合规高效,管理制度健全完善;项目实施推进有力,产出数量完成,产出质量达标;项目结果成效显著,社会效益突出,服务对象满意度高。专用指标方面,民生保障覆盖广泛、精准高效,可持续性强,有效改善了青少年科普服务供给;个性指标方面,校地协同等工作亮点突出,形成了具有眉山特色的青少年科普服务模式。 经综合评分,项目绩效评价得分92.83分。项目整体实现了“提升青少年科学素养、构建优质均衡科普服务体系”的核心目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显著,为眉山市全民科学素质提升和科技创新人才培养提供了有力支撑。 五、存在主要问题 (一)项目决策精细化不足 部分绩效指标设定不够科学量化,如“提升青少年科学素养”等指标缺乏具体的评估标准与数据支撑,难以精准衡量项目成效; (二)绩效监管机制不够完善 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动态监管力度不足,缺乏常态化的绩效跟踪评估机制,对项目实施效果的实时监测与反馈不够及时;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不够充分,未建立评价结果与预算调整、项目优化的联动机制,评价成果未能有效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 六、改进建议 (一)细化绩效指标设定,构建“量化+质化”相结合的绩效指标体系,将“青少年科学素养提升”分解为可量化指标,并明确具体目标值与评估方法;强化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开展充分的前期调研与需求论证,根据项目任务量与实际需求精准编制预算,合理分配各项活动经费,预留一定的机动资金应对突发情况。 (二)建立常态化绩效跟踪评估机制,每季度开展一次项目绩效监测,及时掌握项目进展与成效,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与下一年度预算分配、项目立项直接挂钩,对绩效优秀的活动类型加大支持力度,对绩效不佳的及时调整优化;加强绩效评价成果公开与宣传,接受社会监督,提升项目管理的透明度与公信力。 眉山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6年3月16日 附表:1.预算项目和支出政策绩效自评打分表 2.预算项目和支出政策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预算项目和支出政策绩效自评打分表
天府科技云预算项目和支出政策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依据《关于2025年度科普科服专项资金规范使用及项目备案的通知》(川科协发〔2025〕122号)、《关于印发<省科协2025年重点项目(任务)的通知>》(川科协发〔2025〕10号)、《关于印发<关于推动天府科技云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川科协发〔2024〕103号)等文件精神,为有效提升全民科学素质,推进天府科技云服务高质量发展,特设立此项目。主要包括提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为企事业单位服务升和提升全民科学素质等内容。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通过推动天府科技云服务,进一步服务科技工作者,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服务全民素质提升,服务科学决策。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天府科技云经费预算项目分配资金13.48万元,已执行9.23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项目绩效共设置数量指标3项、质量指标1项、时效指标1项、社会效益指标1项、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项,并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6年市级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完成自评。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进一步提高资金分配效率和使用效率,全面评估项目执行情况,检查绩效目标达成情况,检视资源使用情况以评估项目所需的资源是否得到合理有效地使用,确保项目按照既定的目标和标准进行,及时发现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和偏差,提高执行效率和绩效水平。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依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照“数量指标是否完成、质量指标是否优良、时效指标是否超时、社会效益指标好与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比例”等预设问题,重点评价项目执行规范情况、目标达成情况和群众满意度情况。 (三)评价方法。 采取查看项目资料、访谈服务对象,并结合综合因素分析方法开展项目评价。 (四)评价组织。 市科协成立由项目分管领导、项目部门负责人、财务人员、监督人员及具体实施方负责人组成的评价组,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根据资金权重占比开展绩效评价。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1)决策程序。该项目由市科协根据程序规定,经主席办公会、党组会审议通过后报市财政局审批同意。项目设立、资金使用等符合财政基本规范要求,该项指标得6分。 (2)规划论证。经评估,该项目符合省科协《关于推动天府科技云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川科协发〔2024〕103号)、《关于印发<省科协2025年重点项目(任务)的通知>》(川科协发〔2025〕10号)等文件精神,得1分;项目立项具有必要性、前瞻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得3分;项目总体绩效目标设置合理性的偏离度≤15%,得2分;绩效目标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预算匹配。该项指标得6分。 (3)资金投向。经查,该项目属于政府支持范围,且符合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划分规定,得1分;资金投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得1分;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得3分;未与其他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交叉重复,得1分。该项指标得6分。 2.项目管理。 (1)制度办法。市科协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资金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体系健全完善,不存在管理制度缺失、管理办法过期情况,该项指标得2分。 (2)分配管理。市科协在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时充分考虑了相关地区实际和发展需求(如常住人口数、科普服务量、科技服务量、绩效评价等),得2分;资金分配因素的权重设置有效突出了项目实施重点,得2分;资金区域分布结果公平合理,得2分;资金分配严格按管理办法执行,决策程序符合管理要求,并做到了及时高效,得4分。该项指标得10分。 (3)绩效监管。该项目严格按各级要求全面完成绩效目标、绩效评价、以前年度问题整改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得4分;市科协牵头赴各区县对标对表备案书,全面深入检查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拨付情况,确保了绩效目标顺利达成,得2分。该项指标得6分。 3.项目实施。围绕预算执行、资金使用进行绩效分析。 (1)预算执行。2025年,天府科技云预算项目实际到位资金13.48万元,到位率为100%,实际拨付项目资金9.23万元,拨付率为68.47%。根据“指标得分=财政资金拨付率×100%×2+单位资金使用率×100%×2+地方资金到位率×100%×2”。该项指标得5.36分。 (2)资金使用。市科协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科普科服专项经费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手续齐全,合法合规,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不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该项指标得3分。 4.项目结果。围绕目标完成、完成时效进行绩效分析。 (1)目标完成。根据《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5年度)》,截至目前,该项目实际完成目标任务量已大于首次批复立项设定绩效目标任务总量,根据“指标得分=实际完成目标任务量÷首次批复立项设定绩效目标任务总量×100%×6”。该项指标得6分。 (2)完成时效。根据《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5年度)》,截至目前,该项目所有目标任务实际完成时间均在计划完成时间以内,根据“指标得分=(1-(实际完成时间-计划完成时间)÷计划完成时间)×100%×3”。该项指标得3分。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根据预算项目资金支持对象,该项目属于民生保障类。 2.民生保障类。围绕区域均衡性、对象精准性、标准合理性、群众满意度进行绩效分析。 (1)区域均衡性。为推动各地工作均衡开展,市科协在资金分配时充分考虑各地实际,资金分配科学合理、均衡公平,各区域均衡情况得到较好改善、区域间差距不断缩小。该项指标得10分。 (2)对象精准性。通过随机走访,该项目不存在排他性和歧视性情形。根据“指标得分=(抽样的支持对象总人数-不符合支持对象人数)÷抽样的支持对象总人数×100%×10”。该项指标得10分。 (3)标准合理性。通过随机走访,受访对象一致认为项目标准设置清晰、合理,不存在多发、漏发、重发、迟发等情况。根据“指标得分=(抽样的支持对象总人数-不符合支持标准人数)÷抽样的支持对象总人数×100%×5”。该项指标得5分。 (4)群众满意度。通过随机走访,受访群众表示该项目有较好的满意值和获得感,截至目前,未发生群众投诉、举报等负面情况。根据“指标得分=经调研的群众实际满意度得分×100%×5”。该项指标得5分。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根据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市科协设立了“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为企事业单位服务”、“提升全民科学素质”3项个性指标。 (1)为科技工作者服务。2025年度,全市依托天府科技云平台,新增注册用户1103人。该项指标得6分。 (2)为企事业单位服务。2025年度,全市依托天府科技云平台,新增组织机构39户,开设科创工作室25个。该项指标得6分。 (3)提升全民科学素质。2025年度,全市依托天府科技云平台,发布科普活动、科普动态、科普公告1960条,精准科普服务量14.4万人次。该项指标得4分。 四、评价结论 市科协2025年科普工作经费预算项目和支出政策绩效目标编制完整合理、明确量化,符合各本地区实际,项目决策科学,支出管理规范,资金使用符合要求,内控制度较为完善,经费在支出上专款专用,按项目实施计划进度实时拨付,无截留、挪用等现象。全市绩效自评得分99.36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省级平台专业性较强,线上运维难度较大,主要体现在用户需求与平台供给匹配还不精准,需进一步完善;二是天府科技云工作覆盖面广,线下服务任务较重,主要体现在科技服务精准对接服务周期较长,线下服务效率较低。 六、改进建议 一是及时向上反馈问题建议,促进平台功能完善,做好平台客服工作,提升用户使用满意度;二是加强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当好科服保姆,做好线下服务。 眉山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6年3月16日 附表:1.预算项目和支出政策绩效自评打分表 2.预算项目和支出政策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预算项目和支出政策绩效自评打分表
院士专家工作站经费预算项目和支出政策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建立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三个以上,指导企业申报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实施目的 引进院士专家高端智力资源,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创新人才培养、科技成果转化,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支撑全市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 2.支持方向 重点围绕先进制造、新材料、数字经济、现代农业、低空经济等主导产业,对技术研发、平台建设、人才培育、成果产业化等方面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院士专家工作站经费预算项目分配资金70万元,已执行70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项目绩效共设置数量指标3项、质量指标1项、时效指标1项、经济效益指标1项、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项,并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6年市级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完成自评。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通过本次绩效自评,全面核查院士专家工作站经费预算调整、执行及资金使用合规性,系统总结2025年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工作成效,精准分析项目实施中的细微问题与不足,优化后续资金使用和工作站运营管理流程,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发挥院士(专家)工作站对我市产业科技创新的支撑作用。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预设问题主要为预算调整后资金精细化使用指导是否到位、建站后专家与企业初期对接效率是否可提升、工作站科创赋能效益释放节奏是否可加快。评价重点围绕资金支出全过程,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产出、效益、满意度指标实际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资金使用合规性、工作站前期运营筹备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判断。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项目决策程序严密,符合四川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工作部署及眉山市科技人才引育、产业高质量发展整体规划,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可量化考核;资金投向与科创平台建设、区域主导产业发展高度匹配,精准聚焦我市“1+3”和现代农业领域人才技术核心需求,该项得分18分。 2. 项目管理:严格执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制度体系健全,资金分配及审批符合管理要求;对7家新建站单位的后期运营及资金配套使用的初期精细化指导略有不足,暂未形成系统化指导方案,扣1分,该项得分17分。 3. 项目实施:预算执行率100%,财政追加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单位执行到位;资金使用合规,全部用于工作站建站补助,无截留、挪用等违规情况,各环节资金支出台账清晰,该项得分9分。 4. 项目结果:各项建站工作按计划高效推进,所有具体绩效目标均圆满完成,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高度匹配;部分建站单位处于合作初期,与专家的实质性研发合作尚未全面落地,工作站前期科创赋能效果暂未充分显现,扣1分,且所有工作均在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完成时效符合预设要求,该项得分8分。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本项目属于产业发展类项目,各项指标均完成并超出预期基础目标,具体得分如下: 1. 符合性:项目实施与眉山市委、市政府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引育高端人才的工作重点高度契合,7家工作站均聚焦我市“1+3”和现代农业主导产业,完全符合产业支持政策及科创平台建设要求,该项得分10分。 2. 成长性:市级专家工作站的建立为合作企业引进了高端科技人才,搭建了专业科创合作平台,企业创新研发规划已初步落地;但因合作周期较短,企业创新研发能力提升及创新成果产出暂未完全显现,对企业成长性的促进作用仍在培育阶段,扣0.5分,该项得分9.5分。 3. 经济性:工作站的建设为企业解决了高端人才短缺问题,为企业技术升级、产品优化奠定了坚实基础;现阶段仍处于科创合作初期,技术成果尚未完成转化,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等经济指标暂未出现明显增长,经济效益有待后续释放,扣2分,该项得分8分。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结合项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设定院士专家对接频次、工作站建设审批效率、企业人才培养筹备成效三项个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如下: 1. 院士专家对接频次:部分建站单位因地域、专家工作安排等客观因素,与合作专家的现场对接频次暂未达到预期,主要以线上沟通为主,线下技术指导的及时性略有欠缺,扣1分; 2. 工作站建设审批效率:建站工作经申报、形式审查、实地核查、专家评审、联席会核定等多环节推进,各环节流程规范、衔接顺畅,审批结果及时公示,无效率滞后问题; 3. 企业人才培养筹备成效:部分建站单位尚未与专家共同制定系统化的内部技术人才培养计划,人才培育的前期筹备工作进展较慢,未形成具体实施方案,扣1分。 综上,该项得分14分。 (四)扣分项 被评价部门配合度良好,自评工作资料齐全、数据真实、流程规范,无任何扣分情况。 四、评价结论 本项目2025年度绩效自评综合得分为93.5分,项目实施整体成效优良,财政资金实现100%规范使用、精准落地且使用效率较高。项目预算调整程序合规,执行率100%,所有资金全部专款专用,用于第六批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核心工作,各项具体绩效目标均圆满完成:实际组织开展院士(专家)工作站评审会议1次,核定设立四川道弘新材料等7家市级专家工作站,受益人数达标,全市市级专家工作站规模增至46家,进一步完善了我市“1+3”和现代农业领域科创平台体系,成功集聚一批高端科技资源,合作单位对建站工作的组织、评审、落地全流程满意度达95%以上,远超预设目标。 五、存在主要问题 结合项目实施实际及眉山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工作情况,项目实施和工作站后续运营中仅存在部分细节性、初期性问题,无核心工作短板: (一) 新建站单位运营指导体系未完善:对7家新认定的建站单位,尚未形成系统化的后期运营指导方案,针对企业与专家合作、科创项目落地的精细化指导略有不足。 (二) 企业人才培养筹备工作进展不均:部分建站单位对院士专家工作站的人才培育功能挖掘不足,尚未与合作专家共同制定内部技术人才培养的具体实施方案,筹备工作滞后。 (三) 科创成果及经济效益暂未释放:因工作站刚完成认定,处于合作初期,企业与专家的实质性研发合作尚未全面落地,科创成果转化及相关经济效益暂未显现,仍需后期培育。 六、改进建议 (一)完善新建站单位系统化指导体系:结合《眉山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实施办法》修订工作,安排专人对接7家新站,针对科创项目落地、专家合作衔接、资金配套使用等方面开展精细化指导,推动工作站快速步入运营正轨。 (二)推动企业加快人才培养筹备工作:引导各建站单位充分挖掘工作站人才培育功能,组织专家与企业技术团队开展座谈,结合企业发展需求制定系统化的内部技术人才培养方案,通过专家授课、实操指导、联合研发等方式,加快企业本土科创人才培育。 (三)强化工作站科创成果转化培育:加强与市科技局、市人社局等部门协同,为新建站单位的科创项目落地提供政策支持,建立科创成果转化跟踪台账,及时掌握企业与专家的研发合作进展,助力技术成果快速转化,推动财政资金长期效益充分释放,同时按计划加大院士工作站培育力度,力争2年内实现省级院士工作站零突破。 眉山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6年3月16日 附表:1.预算项目和支出政策绩效自评打分表 2.预算项目和支出政策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预算项目和支出政策绩效自评打分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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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眉山市科学技术协会_2025年度决算公开.xl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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