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971045726/shbj/2023-00834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 | 公开日期 | 2023-11-29 |
| 文 号 | 公文种类 | ||||
| 成文日期 | 2023-11-30 | 有效性 | 有效 | ||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政务新媒体自查情况的通报
四川省眉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市生态环境局天府新区分局、各县(区)生态环境局,局机关各科室,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环境信息中心: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监管工作年度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公开办函〔2019〕11号)文件要求,我局对2023年第四季度政务新媒体开展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自查,我局开设的政务新媒体有“眉山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和“眉山生态环境”微博,落实了专人负责新媒体运行管理工作,及时推送转发中央、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工作部署等,及时更新眉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动态,坚持工作日每日更新,非工作日适时更新,整体运行情况良好。
截至11月28日,2023年第四季度共发微博505条,其中粉丝1576人;共发微信文章316篇,访客67418人、阅读总次数约9万次、粉丝数量32733人。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第四季度政务新媒体运营中,整体运维情况较好,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信息挖掘的深度和广度仍不够,亮点类稿件仍不多;发布的信息阅读量、点赞数较低。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提升信息报送质量。拓宽信息宣传来源,多角度、多维度挖掘工作亮点,丰富宣传形式,提高宣传质量。
(二)严格信息审核把关。坚持“先审后报”,严把信息政治关、质量关、舆情关,确保无重大政治错误、无语言文字错误、无逻辑关系错误等。
(三)不断强化日常监管。对双微账号进行日常巡查和定期排查,加强与粉丝的互动交流,及时回应网友关切。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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