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971045726/ssfj/2023-00052 | 发布机构 | 市司法局 | 公开日期 | 2023-11-28 |
| 文 号 | 公文种类 | ||||
| 成文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
眉山市司法局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自查情况的通报
各科室(中心、处):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的通知》及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考核指标要求,我局对2023年第四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开展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运行情况。市司法局无自建门户网站,在市委、市政府部门信息公开栏发布信息,自主运营管理“眉山司法”微信公众号。截至目前,2023年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信息56条,“眉山司法”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301条。
(二)自查情况。我局严格执行信息“先审后发”“三审三校”制度,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确保发布信息的时效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安全性。经自查,未发现内容更新和互动回应不及时等问题,也没有发生涉及安全、泄密事故等严重问题。
二、问题与不足
第四季度政务新媒体整体运维情况较好,但在发布的数量、互动性、覆盖面方面还有待提高,存在阅读量偏低、转评点赞次数偏少等问题。
三、下一步举措
(一)进一步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围绕群众所需,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增强工作透明度,提升服务水平。
(二)进一步加强内容创作生产。紧紧围绕全年目标任务、“1+4”职能,主动策划创作有力度、有深度的宣传报道。
眉山市司法局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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