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971045726/shbj/2023-00603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 | 公开日期 | 2023-08-30 |
| 文 号 | 公文种类 | ||||
| 成文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政务新媒体自查情况的通报
四川省眉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生态环境局天府新区分局、各县(区)生态环境局,局机关各科室、市环境信息中心: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监管工作年度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公开办函〔2019〕11号)文件要求,我局对2023年第三季度政务新媒体开展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自查,我局开设的政务新媒体有“眉山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和“眉山生态环境”微博,落实了专人负责新媒体运行管理工作,及时推送转发中央、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工作部署等,及时更新眉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动态,坚持工作日每日更新,非工作日适时更新,整体运行情况良好。
截至8月27日,2023年第三季度共发微博402条,其中粉丝1567人;共发微信文章338篇,访客67508人、阅读总次数约10万次、粉丝数量29789人。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第三季度政务新媒体运营中,整体运维情况较好,但与同行政务新媒体相比,在发布的数量、质量、互动性方面存在差异,对特色亮点工作进行有效策划深挖的文章较少,传播效果有待加强,存在阅读量偏低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管。加强政务新媒体账号日常巡查和定期排查,强化新媒体稿件审核,对所发布稿件实行严格把关,提升质效,切实提升全市政务新媒体管理水平。
(二)强化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拓宽信息来源,丰富信息宣传形式,围绕重点工作提炼有力度、有深度的文章,不断提升“眉山生态环境”的影响力、覆盖度。
(三)增强政务新媒体互动回应力度。持续做好与粉丝的互动交流,及时解答、处理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提升关注度和影响力。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3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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