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971045726/tfxq/2023-00201 | 发布机构 | 眉山天府新区 | 公开日期 | 2023-05-31 |
| 文 号 | 公文种类 | ||||
| 成文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
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3年第二季度政务新媒体自查情况的通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部门(单位),眉山天投集团: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监管工作年度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公开办函〔2019〕11号)要求,新区开展了2023年第二季度政务新媒体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自查,截至目前,眉山天府新区未开设政府网站;已备案政务新媒体12个。均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对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相关要求,未发现涉及安全、泄密事故等严重问题。
2023年第二季度新区其余政务新媒体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明确分管领导和专人专抓,配齐配强专职人员,提供必要保障,确保责任到人、工作到位。严格按照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有关标准要求,加强内容建设、压实主体责任、把握舆论导向、严肃宣传纪律,做好日常管理和常态化监测,确保辖区内各政务新媒体运行安全、平稳、有序。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此次自查发现,部分政务新媒体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一些政务新媒体存在未经备案开设且未更新的情况,如“天府视高红领先锋”微信公众号;二是内容发布方面,信息发布审核不够严格,表述不当、错别字现象时有发生。
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健全监管制度。健全政务公开日常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镇(街道)、部门(单位)的监督指导,切实把责任落实到人、细化到岗。严格对照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加强对新区各类政务新媒体的运维管理,对于未经备案开设的政务新媒体,一律补齐备案手续或关停处理,形成辖区内政务新媒体自查常态化制度。将政务新媒体的更新情况纳入工作考核,确保信息动态发布及时,群众互动交流通畅。
(二)强化信息发布审核。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加强日常巡检力度,重点关注常用词、高频词的规范使用,杜绝内容差错,确保政务新媒体信息更新及时准确。
(三)持续坚持常态化政务新媒体网络舆情监测。用好舆情监测平台,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做好风险研判。自觉履行好政务新媒体管理、监督责任,维护好、更新好、管理好辖区内各政务新媒体。
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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