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971045726/shbj/2022-00788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 | 公开日期 | 2022-11-18 |
| 文 号 | 公文种类 | ||||
| 成文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2022年第四季度政务新媒体自查情况的通报
四川省眉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市生态环境局天府新区分局、各县(区)生态环境局,局机关各科室,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环境信息中心: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监管工作年度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公开办函〔2019〕11号)文件要求,我局对2022年第四季度政务新媒体开展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自查,我局开设的政务新媒体有“眉山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和“眉山生态环境”微博,落实了专人负责新媒体运行管理工作,及时推送转发中央、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广泛传播展示各级各部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用心用情讲好眉山环保故事。
截至11月17日,共发微博138条,其中粉丝1522人;共发微信文章183篇,访客约2.1万人、阅读总次数约2.65万次、粉丝数量23656人。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第四季度政务新媒体运营中,整体运维情况较好,但与同行政务新媒体相比,策划类、主题类、亮点类稿件较缺乏,部分信息存在阅读量偏低、转评赞次数较少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做好栏目内容保障。提高政治站位,结合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优化栏目设置,做好栏目保障。做好政策文件、政策解读等重要政务信息公开,针对老百姓关心关注的民生问题,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同时建立重要政务信息公开记录台账。
(二)强化信息发布审核。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和“两扫描”制度,加强日常巡检力度,重点关注常用词、高频词的规范使用,杜绝内容差错,确保政务新媒体信息更新及时准确。
(三)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管。加强政务新媒体账号日常检查和定期排查,坚决杜绝“内容更新不及时,信息发布不准确、交流互动不回应、服务信息不实用”等现象。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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