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5425167/2021-00021 | 发布机构 | 市公安局 | 公开日期 | 2021-06-03 |
| 文 号 | 公文种类 | 通报 | |||
| 成文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
眉山市公安局关于2021年第二季度全市新媒体自查情况的通报
一、基本情况
(一)运行情况。全市公安系统开设新媒体平台有:微信、微博、今日头条、百家号、抖音,官方微信公众号11个,官方微博15个,其他新媒体6个。微信公众号设立有“警民互动”、“政务公开”、“宣传教育”、“新闻发布”、“便民服务”、“政务警务”等板块。
(二)总体情况。截至2021年5月底,全市公安新媒体微信公众号累计推送信息660余期,推送信息2600余条,阅读量233万余次,总用户数量21.6万余人次,回复互动54000余次;微博累计发布5400余条,阅读量1570万余次,用户数量35.4万余人次,回复互动12000余次;其他新媒体发布250余条,阅读量308万余次。2021年第二季度对政务新媒体发布解读、办事服务、互动交流、功能设计、工作保障及安全、泄密事故等方面开展了自查,未发现较大问题;未出现重大错别字等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
个别政务新媒体存在更新不及时、关注度和点击量不高,传播范围不广。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管理,严格考核。市局将制订下发《眉山市公安局政务新媒体考核管理办法》,分、县局将参照制订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考核管理办法,以切实提升全市政务新媒体管理水平。同时,对所发布稿件实行严格把关,提升质效。
(二)强化信息发布。结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各节气、大型活动、“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开展多渠道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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