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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971045726/syqyjzhbbgs/2022-00001  发布机构 市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2-04-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眉山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第20号

近期,国内疫情呈点多、面广、频发态势,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筑牢外防输入防线,巩固全市疫情防控成果,最大限度保护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自觉履行个人主动报备义务

请广大市民群众密切关注“眉山疾病防控”“健康眉山”等微信公众号每日发布的《新冠肺炎疫情最新防控提示》,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和涉疫城市旅居史的来(返)眉人员,以及与病例轨迹重合的人员、省外来(返)眉人员、红黄码人员,应在抵眉后2小时内通过“入眉报备”小程序或者向所在村(社区)、单位、入住酒店主动报备。倡导所有外省来(返)眉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未能提供的应在抵眉后24小时内完成1次核酸检测。

二、强化高风险地区人员管理

14天内从上海市来(返)眉人员实施以下管控措施:上海市中高风险地区来(返)眉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上海市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街道来(返)眉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上海市除以上地区来(返)眉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不满足居家隔离条件的实施集中隔离。对3月14日至23日,有上海旅居史并已解除管控的来(返)眉人员,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三、加强重点场所疫情防控

旅游景区和电影院、娱乐场所等公共场馆要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和管理。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餐馆、民宿、学校、农贸市场、建筑工地、工厂车间、养老福利机构和监管场所等重点单位要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工作人员、来访人员应佩戴口罩,落实检测体温、查验健康码等要求,避免发生场所内聚集性疫情。餐饮单位要常备防疫用品,员工佩戴口罩,严格扫码测温,倡导控制就餐人数和餐位距离。

四、加强城市社区和农村地区防控

严格落实街镇干部、网格员、基层医务工作者、民警、志愿者“五包一”基层防控责任制。认真做好小区和村口出入管理、外来人员排查登记、居民防控措施落实等工作。充分利用大喇叭、海报横幅等传统方式和“两微一端”等现代化手段,广泛开展防疫宣传,营造群防群控浓厚氛围。

五、规范“四类药品”登记销售

各类药店、诊所要严格落实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等“四类药品”实名登记制度,严格执行测温、查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对购药人员身份证原件进行认真核对并予登记,必要时登记手机号码予以回拨确认,保证登记信息真实准确;对持无效身份证明或不愿登记信息的,不予售药。一律暂停“四类药品”的网络销售。

六、严格“清明”“五一”期间管控

广大群众要积极参与防疫工作,支持配合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测体温、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文明有序开展祭扫等活动。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严控人员聚集。提倡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规模。

七、加强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

广大群众要树立“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减少前往麻将馆、棋牌室等人群密集和相对封闭的场所。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等疑似症状及时到医疗机构检测就诊,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住院期间非必要不陪护、不探视。请符合条件但尚未接种,以及未完成全程接种、加强免疫接种的市民,尽早主动完成疫苗接种,共同构建全民免疫屏障。同时,教育引导身边亲友做好个人防护、配合防疫工作。

特此通告。

眉山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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