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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第二次信息公开
2026-01-28 17:27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字号: ] 打印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第二次信息公开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065号)等相关要求:对可能导致区域环境质量下降、生态功能退化,实施五年以上且未发生重大调整的规划,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应及时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编制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应包括对已实施规划内容的评估和后续规划内容的优化调整建议,评价结论应报告相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受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参照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征求公众对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发展过程、发展现状、发展规划以及环境保护的相关意见,现将本次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公众参与事项信息公告如下:

一、规划区概要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前身为四川眉山经济开发区,成立于20062月,规划面积4.9km2,主导产业电子信息、机械制造、食品和包装。20168月,省政府批复经开区扩区调位(川府函〔2016173号),扩区调位后的开发区包括东(中国泡菜城)、西两个区域,规划控制面积由4.9km2调整为33.7km2,主导产业定位为医药化工、泡菜食品和机械电子产业。20183月,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复开发区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川府函〔201853号),并更名为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以高端制造、新材料、生物等为主导产业。2019年,为统筹推进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园区管委会委托编制了《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总面积为64.64km2,包括省级高新区范围33.7km2和周边连片工业园区范围30.94km2,主导产业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产业。2020年,《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通过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审查(川环建函202059号)。

2019年版《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规划期限为2018~2035年,目前规划方案并未实施完成,规划实施已超过5年,按相关要求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应组织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

二、规划编制机关名称及联系方式

1、规划编制机关: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单位地址:眉山市东坡区金象大道4

3、联系人:张女士

4、联系电话:19827310179

5E-mail595812192@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1、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

2、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四街199

3、联系人:徐先生

4、联系电话:028-61863319

5E-mailschkey6@126.com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的方式

(一)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1

(二)查阅纸质报告的方式

查阅纸质版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请与规划编制机关或环评单位联系。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征求评价范围内公众对本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的建议与意见。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2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向规划编制机关、环评单位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电子邮件、直接面谈等方式提出对规划实施及跟踪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为便于进一步了解公众的具体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6127日      



附件1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第二次信息公开(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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