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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常务会议学习《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
2026-01-20 10:55  市应急管理局 [字号: ] 打印



1月8日,市政府召开第120次常务会议。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邢光华同志会前学法上从“制定背景、主要内容、贯彻落实建议”三个方面解读《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会议强调,《条例》是国家层面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进行的总体性制度安排,对森林草原火灾预防、扑救、灾后处置及法律责任等作出明确规定,为做好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各县区、市级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实,要围绕学习、宣传、贯彻等环节做好细化部署和工作安排,把学习宣传《条例》同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同做好当前森林防灭火工作有效结合起来,高质量推进森林防灭火工作发展。

会议要求,一是要强化学习宣传要注重多措并举,深入开展《条例》宣传工作,结合森林防火宣传月、宣传周活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全面提升社会公众森林防灭火法治意识,让森林防灭火工作成为全社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要强化源头管控。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命令,严格管控野外吸烟、祭祀用火、农事用火、游玩野炊等行为,规范防火区施工动火作业,切实守住山、看住人、管住火。三是要强化能力建设。要强化应急准备,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建强县级防灭火专业力量,加强训练演练,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四是要强化责任落实。要充分认清当前森林防灭火面临的严峻形势,提高思想认识,筑牢思想防线,严格落实责任,严防森林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森林火险安全平稳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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