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
《眉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开展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眉食药监发[2014]261号)精神,2014年12月24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郑晓带领第六检查组对青神县的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了检查。
检查组一行听取了青神局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工作的情况汇报,并深入部分药品经营企业、超市等场所进行了检查。在药品经营企业,检查组详细检查了企业库存药品、广告药品、高风险药品等重点品种的经营情况和购销记录,查验了进货票据,要求企业必须从正规渠道购进药品;在食品经营企业,检查组查看了散装食品、冷藏食品和贮存条件等情况,现场听取了相关企业负责人的工作介绍,指出了企业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了整改解决办法,并要求企业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重点,进一步落实企业是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主体,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郑晓副局长强调,食品药品安全直接关系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重大的民计民生问题,绝不能马虎,越是临近元旦、春节越要严格监管,要求市局检查组成员和青神局要进一步强化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有效防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欢度元旦和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