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九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5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6日至2月2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联系电话:38168887;邮寄地址: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东二段5号。
附件: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九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2月6日
附件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九项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九项整改任务:18家砂石开采加工企业不同程度存在各类违法问题。其中,彭山区眉山鑫砂港建材有限公司自2023年12月临时用地手续到期后,仍违规占用125亩农用地进行砂石生产。东坡区四川通途建材有限公司违反环评要求,将3万吨沉淀池污泥倾倒回填在鱼塘中。洪雅县眉山青衣建材有限公司砂石骨料项目批小建大、未验先投、无证排污,企业长期违规夜间生产,噪音严重扰民。汤坝航电枢纽工程2号砂石堆场紧邻岷江干流,在岷江东岸占地约22.5万平米,堆码砂石约400万立方米,堆场建设不规范,大面积砂石裸露,未遮盖。东坡区金宸建材材料有限公司、彭山区2020(P)—119号地块、四川鼎瑞材料有限公司、洪雅县添友砂石场、洪雅县雅泰砂石厂、洪雅县春鹏砂石场、洪雅县洪创砂石公司、槽渔滩镇竹菁坝村河道、洪雅县胜科路二段7号地块、丹棱县陶瓷建材产业园无名砂石场、青神县华信砂石厂、青神县岷江航电枢纽冲天槽治理工程项目、虎渡溪航电枢纽原砂石加工厂、青神城市资源经营有限公司等14家砂石开采加工企业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生态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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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实施主体 |
东坡区、彭山区、洪雅县、丹棱县、青神县 |
整改目标 |
完成18家砂石开采加工企业问题整改。 |
整改时限 |
2025年6月 |
整改措施 |
1.2024年8月,已完成四川通途建材有限公司、东坡区金宸建材材料有限公司、汤坝航电枢纽工程2号砂石堆场、洪雅县添友砂石场、洪雅县雅泰砂石厂、洪雅县春鹏砂石场6个问题点位整改。 2.2024年9月,已完成槽渔滩镇竹菁坝村河道1个点位整改。 3. 2024年10月,已完成洪雅县青衣建材有限公司、青神县华信砂石厂、虎渡溪航电枢纽原砂石加工厂、青神城市资源经营有限公司、青神县岷江航电枢纽冲天槽治理工程项目5个问题点位整改。 4. 2024年11月,已完成丹棱县陶瓷建材产业园无名砂石场问题点位整改。 5. 2025年1月底前,完成彭山区鑫砂港建材有限公司、彭山区2020(P)—119号地块、四川鼎瑞材料有限公司、洪雅县洪创砂石公司、洪雅县胜科路二段7号地块5个问题点位整改。 6. 2025年1月底前,对槽渔滩镇竹菁坝村河道1个点位相关问题依法依规完成调查处理。 7. 2025年6月底前,对四川通途建材有限公司、东坡区金宸建材材料有限公司、汤坝航电枢纽工程2号砂石堆场、彭山区鑫砂港建材有限公司、彭山区2020(P)—119号地块、四川鼎瑞材料有限公司、洪雅县胜科路二段7号地块、洪雅县添友砂石场、洪雅县雅泰砂石厂、洪雅县春鹏砂石场、洪雅县青衣建材有限公司、洪雅县洪创砂石公司、丹棱县陶瓷建材产业园无名砂石场、青神县华信砂石厂、虎渡溪航电枢纽原砂石加工厂、青神城市资源经营有限公司、青神县岷江航电枢纽冲天槽治理工程项目等17个点位相关问题依法依规完成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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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1.四川通途建材有限公司委托四川中望正检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沉淀池污泥进行采样检测,固体废物检测结果显示相关指标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污泥农用时污染物控制标准限值,污泥倾倒点村道北边5.39亩回填污泥已转运至村道南边3.68空地内,使用正常土壤回填村道北边5.39亩坑塘,已完成复垦,村道南边3.68亩已按相关要求,用于园艺种植,作为苗圃使用。东坡区金宸建材材料有限公司已完成永寿厂区内露天砂石全面覆盖,采取有效抑尘措施,并长期坚持。汤坝航电枢纽工程2号砂石堆场完成覆盖,采取有效抑尘措施,堆放的砂石已完成大部分消纳,剩余砂石按要求进行了覆盖,并长期坚持。洪雅县添友砂石场砂石堆放点在河道管理范围界线以外,砂石料堆已覆盖到位。洪雅县雅泰砂石场已对露天砂石料堆覆盖,并将所有船舶搬离到河道管理范围界线外。洪雅县春鹏砂石场已对砂石进行了覆盖,启用了场区喷淋降尘设施;在场区临河处修建排水沟,对场内雨水收集处理,防止渗流到青衣江;对场区70米砂石运输道路完成了硬化。 2.槽渔滩镇竹菁坝村河道渔滩电站库区清淤疏浚工程临时上岸点疏浚料已全部清理转运出河道管理范围,并完成了复绿。 3.洪雅县青衣建材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91511423MA63C5WC14001Q);2024年8月19日,完成绿色建材集配园区标准化砂石生产线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按照环评规定时间生产,已完成对露天堆放的成品料、原料清理工作,并已对场内道路采用自产石料铺设,车辆出入口处路面硬化铺路措施。青神县华信砂石厂已对喷淋管道进行检修,厂区加装喷淋雾化点位,保持常态化湿法作业,已转运厂区内露天堆存5000余方砂石,完成全厂区围挡检修,对沿河岸线进行复绿,裸露砂石原料进行了覆盖。虎渡溪航电枢纽原砂石加工厂已对靠近岸线的砂石原料进行平整、覆盖和复绿。青神县岷江航电枢纽冲天槽治理工程项目已完成冲天槽治理工程内堆料场平整和复垦。青神城市资源经营有限公司已转运厂区露天堆存约2000方砂石原料,对超出挡墙高度约8000方的砂石原料进行削坡削高和覆盖。 4.丹棱县陶瓷建材产业园无名砂石场生产用电断电、生产用水断水,破碎设备和搅拌设备已拆分,场地仅用于砂石和设备堆放,堆放砂石已覆网。 5.彭山区鑫砂港建材有限公司临时用地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已全部拆除并完成复垦验收。彭山区2020(P)—119号地块已于2024年7月25日停止砂石采挖收储,已采砂石266.59万立方米由四川鼎瑞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区属国有企业)足额收储,并向彭山区财政缴清砂石资源价款,该地块遗留坑塘已完成回填、平整、压实及防尘网覆盖,并通过彭山区规自局、观音街道验收。四川鼎瑞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委托检测机构对回填土和洗砂污泥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均合格,已对地块回填,现有堆场砂石已全部覆盖防尘网,并通过彭山区规自局、观音街道验收。洪雅县洪创砂石公司已对槽渔滩镇竹菁坝村河道渔滩电站库区清淤疏浚工程临时上岸点疏浚料已全部清理转运出河道管理范围,并完成了复绿。洪雅县洪创砂石公司(烧碱厂点位)、洪雅县胜科路二段7号地块(即洪雅县滨江路南岸景观提升工程砂石采挖问题),洪雅县规自局已于2024年4月下发《停工通知书》,已停止地块内砂石采挖收储;按现行《将军高岩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规划用途和性质,编制完成《烧碱厂整改复绿方案》,已完成地块回填复绿。 6.2024年8月,洪雅县水利局对乐山市沙湾区利航水上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洪雅县洪创砂石公司)将槽渔滩电站库区疏浚料堆放在槽渔滩镇竹菁坝村河道管理范围内,影响河道行洪问题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5万元。 7.2024年5月,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对四川通途建材有限公司擅自将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生产线沉淀池污泥)倾倒在太和镇三江村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10万元;东坡区金宸建材材料有限公司、汤坝航电枢纽工程2号砂石堆场采取立行立改,及时做好覆盖措施,鉴于违法行为较轻,并及时改正,不予立案查处;2024年7月25日,东坡区水利局委托四川凯普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汤坝航电枢纽工程2号砂石堆场采取现场航拍全景并运用河湖管理范围电子数据套图比对,露天堆场未在铜车河河道管理范围内。2024年11月,彭山区对彭山区鑫砂港建材有限公司、彭山区2020(P)—119号地块、四川鼎瑞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相关问题涉及责任人员进行处理,给予时任四川鼎瑞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周明敬警告处分,对时任彭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理信息测绘中心工作人员刘洪、彭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资源保护监督和生态环境修护股股长吴俊、原彭山区交通建设中心工作人员徐晓飞进行了批评教育。洪雅县已将洪雅县洪创砂石公司(烧碱厂点位)、洪雅县胜科路二段7号地块(即洪雅县滨江路南岸景观提升工程砂石采挖问题)问责调查结果和处理建议上报上级纪委监委;眉山市洪雅生态环境局已对洪雅县添友砂石场罚款2.23万元;洪雅县水利局已责令洪雅县雅泰砂石厂将所有船舶搬离到河道管理范围界线外,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眉山市洪雅生态环境局已对洪雅县春鹏砂石场罚款2.23万元;眉山市洪雅生态环境局已对洪雅县青衣建材有限公司未验先投、无证排污的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55.73万元,不存在批小建大问题;洪雅县水利局已对洪雅县洪创砂石公司(乐山市沙湾区利航水上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将槽渔滩电站库区疏浚料堆放在槽渔滩镇竹菁坝村河道管理范围内,影响河道行洪问题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5万元,经调查不存在违法采砂转让给青衣建材的情况。丹棱县陶瓷建材产业园无名砂石场占用土地是国有建设用地,丹棱县大雅瓷砖加工销售部于2021年通过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已对青神县华信砂石厂扬尘污染问题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2.06万元;青神县已对虎渡溪航电枢纽段的河岸线进行打桩放线,明确河岸线保护范围,现场测绘比对虎渡溪航电枢纽原砂石加工厂不存在占用河岸线情况;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已对青神城市资源经营有限公司扬尘污染问题进行行政处罚,罚款2.06万元;青神县水利局已对青神县岷江航电枢纽冲天槽治理工程项目建设程序进行了调查,符合水利项目建设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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