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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建筑业改革发展试点实施方案》文件解读

2021-07-16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一、起草背景

为促进全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探索建立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总结可复制的建筑业改革发展经验,切实发挥试点示范作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眉山明确为全省唯一的建筑业改革发展试点城市。按照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将眉山市列为建筑业改革发展试点市的批复》要求,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了《眉山市建筑业改革发展试点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专业骨干力量,结合眉山实际对我市建筑行业情况进行了充分地分析论证,并参照借鉴国内先进地区建筑业发展经验,草拟了《眉山市建筑业改革发展试点实施方案(初稿)》,并充分征求了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意见及建议,市政府领导两次组织研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也组织专题会议进行研究修订,最终形成此方案。

三、主要内容

(一)建筑企业资质管理改革。全面实行企业资质审批事项线上办理,推行告知承诺制,扩大并联审批范围,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按照改革后的建筑企业资质标准推动全市建筑企业资质就位,确保平稳过渡。

(二)推进工程实施方式改革。积极推行建设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在政府投资项目中率先实施。进一步深化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积极培育工程总承包骨干企业和具备全过程咨询能力的咨询机构。

(三)推进工程建造方式改革。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和被动式建筑,优化完善全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布局,形成规模化的装配式建筑产业链。推进“绿色建筑+”工程,促进BIM、智能智慧等技术与绿色建筑深度融合。探索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强化绿色建筑运行管理。

(四)推进建筑业用工制度改革。推进劳务企业专业化,引导劳务企业转型为专业作业企业。推进建筑工人职业化,完善技术工人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制度。全面推行建筑工人实名制和信息化管理,统筹搭建互联互通的建筑工人管理信息平台。

(五)推进建筑市场监管模式改革。完善信用管理体系,建立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机制。试点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委托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抽测、安全巡查、评估和鉴定工作,提高监管效能。逐步推行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制度。

四、重要意义

建筑业改革发展试点是眉山建筑业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转型升级、弯道超车的重大举措。通过改革,将弥补当前眉山建筑业发展中的一些短板,解决一批堵点和痛点,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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